10年積案終執行 了卻老人心頭事

2019-07-29     西部法制報

7月19日,銅川市王益區黃堡鎮杜家塬村的一位老人拿到王益區法院執行局幹警送來的執行款,激動地說:「沒想到這麼快就拿到了這筆錢,這十餘年等待的心終於可以放下了,真是感謝法院的工作人員」。看到老人激動的表情,王益區法院執行幹警的心裡也是無比欣慰,十餘年的陳年積案得到有效執行,不僅了卻了老人的一樁心事,更是讓執行幹警感到肩頭的擔子之重。

這是一起判決多年卻一直未執行到位的陳年執行積案。申請執行人杜某與被執行人張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王益法院於2003年已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要求被執行人張某在刑滿釋放三年內賠償申請執行人杜某經濟損失30000元,每年支付一萬元,分三次付清。2009年5月29日,張某刑滿釋放後一直未履行賠償義務,杜某於2010年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於當時被執行人張某無業,也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僵局。

2019年7月15日該案再次申請恢復執行,在拿到這個案子時,沒有被執行人張某的聯繫方式,再加上案件過去這麼多年,當事人又不知道在哪裡,執行工作無從入手。但令人驚喜的是在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時竟然發現了他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局幹警第一時間採取行動,凍結了被執行人張某在銀行的存款。經多方打聽得知被執行人張某現在銅川市某醫院開救護車,終於找到了張某。聯繫到張某後,法院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張某認為案件雙方都有過錯,自己已經受到了應有的懲罰,所以才沒有足夠的錢履行全部義務。經與申請執行人杜某的母親溝通,她堅決不同意,並且要求支付這十餘年來的利息,稱其兒子因為此案至今半身不遂,生活自理困難,老伴因此得了心臟病,僅有的兩個勞動力均無法正常勞作,生活窘迫,案件從發生到現在已經十餘年了,被執行人出獄後就從未露面,沒有還款悔過的表現。

經過法院執行局幹警對雙方當事人的多次溝通協調,申請執行人最終表示願意放棄利息,同意一次性支付30000元了結此事。被執行人張某於2019年7月19日向法院交納了賠償款30000元,執行幹警第一時間冒雨將執行款送到了申請執行人杜某母親的手中。從恢復執行到執行完畢,4天時間執行幹警圓滿完成了此案的執行任務。(劉向軍 記者 李成龍)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GN4_PmwB8g2yegND7N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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