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校住宿收費標準出爐:四人間最高1200元

2019-10-12     愛寧陽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印發關於山東省高等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對《山東省高等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辦法》明確,公辦高校住宿費每生每學年最高收費標準,其中3-4人間1200元,帶獨立衛生間1300元,安裝空調的房間可按每房間400元加收住宿費,每人具體加收費用標準按房間住宿人數分攤。

《辦法》指出,高校學生公寓具備三個基本條件:單幢公寓人均建築面積原則上不低於5平方米,每間住宿不超過8人,配備床、桌、椅(凳)、櫥櫃、電風扇、電源插座、供暖設備、網絡埠等生活用品及設施;樓層設有衛生間及盥洗設施;有健全的安保、衛生、服務等管理制度,有專人管理。

《辦法》明確,公辦高校住宿費每生每學年最高收費標準為:7-8人間人均建築面積低於6平方米的600元,帶獨立衛生間700元;超過6平方米(含)800元,帶獨立衛生間900元;5-6人間1000元,帶獨立衛生間1100元;3-4人間1200元,帶獨立衛生間1300元;碩士、博士1-2人間1400元,帶獨立衛生間1500元。

此外,安裝空調的房間可按每房間400元加收住宿費,每人具體加收費用標準按房間住宿人數分攤。學校應明確費用分攤、未啟用空調等情況的收費管理規定。對家庭貧困學生應減收住宿費用,減收幅度由學校自主確定。民辦高校住宿費標準由高校自主確定。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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