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沒有盜竊者的離奇失竊案

2019-09-03   農村大眾

近日,威海市張某支付寶帳戶上27筆資金不翼而飛,他選擇了報警。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竹島派出所受理此案後,經過縝密調查,卻發現這是一起沒有盜竊人的離奇失竊案。

支付寶上的錢不翼而飛

7月24日18時許,在塔山市場賣水果的攤主張某撥打110報警稱,當日下午其在擺攤時發現顧客通過支付寶向其轉的錢都不翼而飛了,自己的手機沒有收款記錄,顧客的手機上卻有清清楚楚的轉帳記錄,但是仔細一看,收款人不是自己。由於張某同時使用著四個支付寶的收款碼,不清楚自己具體損失了多少,所以報了警。

經有關部門的協助,辦案民警獲取了該陌生二維碼的真實用戶信息以及近日的交易記錄,經查:該帳戶所有人為李某波,確有商品收款記錄27筆,總計215.2元。8月15日,竹島派出所依法傳喚李某波至竹島派出所進行調查。

嫌疑人一口咬定不知情

本以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嫌疑人李某波會坦白供述罪行,哪知李某波卻一口咬定自己不知情,她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這些錢是怎麼收的,收款信息被自己當作虛假信息忽略了。在問起有誰能使用其手機及支付寶時,李某波表示只有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孩子只有15歲。李某波的丈夫及孩子在詢問中都表示對此事不知情。

再次開展調查,民警發現,7月11日7時27分,李某波支付寶開通了收款二維碼。而張某賣水果的錢第一筆被轉走的時間為7月13日8時許。時隔兩天,李某波要製作出來收款二維碼是完全來得及的。

二維碼出現疑點

經詢問,李某波再次對其開通二維碼的事表示不知情。李某波表示,手機肯定在自己身上,也沒有給別人用過,7點30分左右自己肯定是在上班的途中。民警只能另闢蹊徑,決定從報案人提供的二維碼入手。經了解,張某前後兩次通過支付寶官方渠道辦過收款二維碼,由支付寶官方郵寄至張某所留地址。2015年,張某購買了第一批支付寶收款二維碼,共三個,收款碼中心是收款人自己的支付寶頭像。今年5月,張某購買了第二批支付寶收款二維碼,共兩個,此批次的二維碼收款碼中間是一個支付寶的「支」字。張某稱,被更換的陌生二維碼也是屬於此類。張某告知民警,收到支付寶官方製作的二維碼後,需要本人再次用支付寶掃描開通,否則無法使用。張某說,2015年批次的收款碼掃描其中的一個,剩下一起購買的會同時開通,無需挨個掃描,所以這次購買的收款碼收到後,他只掃描了其中的一個,另一個未掃描。

帶著疑問,民警撥打了支付寶客服電話,客服稱,收款碼確實需要本人再次掃描認證,如果沒有掃描確認,空白碼被他人掃描之後,存在直接變成他人收款碼的可能性。且支付寶從郵寄收款碼到收款人收到需要四天左右的時間,李某波11號開通13號便開始收款使用,時間上說來不及,況且李某波還要將自己的收款碼在眾目睽睽的市場上替換到張某的二維碼牌子上,難度是極其大的。

極為巧合的「盜竊案」

與此同時,對李某波的詢問也取得了進展。李某波的微信付款記錄中,7月11日7點28分,她向「小張水果」支付了一筆十元的錢,經查正是在張某的水果攤買水果的錢。也就是說,她那天前一分鐘開通了支付寶收款碼,下一分鐘使用微信支付轉帳。李某波回憶,當時買水果時自己先用支付寶支付,但是沒有成功,隨後轉用微信支付。在李某波的支付寶收款紀錄中,13號開始收款,24號晚上被張某發現報警,期間12天的時間,有收款紀錄的天數只有5天。而張某也告知民警,其收到第二批二維碼後沒有立刻開始使用,具體使用的時間記不清了。

民警對所有的信息進行整理,最後推斷出了一種極為巧合也是最為符合所有情況的結果。

5月,張某購買了新的一批收款碼,收到後張某以為掃描其中一張,另一張便會自動開通,所以只掃描了其中一張收款碼。而在一段時間後,張某開始使用新的支付寶收款碼,使用的恰好是那張沒有掃描確認過的。由於支付寶收款碼的使用率較低,7月11日7時27分,李某波買水果付款時,該二維碼還未被掃描過,在李某波掃描時,支付寶系統自動確認為李某波開通了收款碼。李某波以為支付寶出現故障,轉而使用微信付款。在後續的十二天中,由於收款金額小,李某波從事的職業日常手機要求靜音,所以她並未注意到有多次收款紀錄,對偶爾看到的也是當成了虛假信息。

之後,民警讓李某波將錢款返還給張某。對於調查處理結果,張某也表示認可。

(陶遵臣 李宗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