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徹底封殺蔣勁夫

2019-11-29     電影工廠

家暴、家暴、家暴。


自從11月25日,微博主「宇芽YUYAMIKA」 曝光自己被前男友微博主「沱沱的風魔教」家暴之後,家暴就成了這幾天的高頻詞。



僅僅隔了一天,一年前因為家暴日本女友中浦悠花被捕入獄的蔣勁夫,也被出獄後交往的烏拉圭女友爆出家暴。


女方發文稱,和蔣勁夫住一起的日子像在監獄裡,他是個控制狂,暴力狂和妒忌心很強的人。



文中提到蔣勁夫多次對其使用暴力,想讓她懷孕,捏她的頸,拳打她的肚子甚至威脅要殺了她。


等了快一天一夜,才等來蔣勁夫的回應。


不是道歉,而是一封徹底否認家暴,直指女方誹謗的律師函。



前女友很快用一張淤青照片反駁了蔣勁夫,並表示她的手機被蔣勁夫掌握住,「如果我想拍照片保留證據,他會打我打得更凶」。



眼尖的網友發現,她似乎還有更多未曝光的證據照片。


我們都在等一個真相。


「等一個真相」,這話耳熟得很。


讓勇哥想起了,蔣勁夫上一次大喊冤枉,最終證據確鑿,被捕入獄的家暴事件。



還記得嗎?一年前,中浦悠花曝光傷情照片後,得到的不是同情,而是髒水、污名、謾罵。


娛樂圈一眾明星發微博力挺蔣勁夫:「你是陽光大男孩!別趴下!等一個真相!」


真相等到了。


蔣勁夫被捕入獄,錘得不能再錘。



蔣勁夫事後發微博道歉認錯,看起來態度還算誠懇。


但你猜怎麼著,道歉微博如今已經被刪除


想像一下吧,如果不是宇芽被沱沱拖出電梯的監控視頻被保留了下來,她的控訴會不會被徹底否認,甚至被倒打一耙。


畢竟,這對家暴渣男來說,真的是最不新鮮的一招了。


不信,來看家暴男沱沱的風魔教是怎麼看待家庭暴力的:


「何謂家庭暴力?女方長年累月用處攏男方耳邊歇斯底里的無理取鬧無中生有無事生非的方式終於惹得男方把她推開而她沒站穩摔倒在地她就高呼這是家庭暴力日媽也太不要臉了!男方長期受到的令他想要自殺的精神壓力才是家庭暴力!混淆視聽可恥,離婚了也不要再去煩別個了!各自安好,老死不相往來!」


對於女性來說,遇到蔣勁夫和沱沱的風魔教這樣的伴侶,是人生大不幸。


但對下面這些故事的主人公來說,卻已經十分幸運


01


河北石家莊監獄的女子監區里,收音的話筒在一群女犯頭上移動,記錄下她們簡單的話音。


「十二年。」


「十三年。」


「十五年。」


「死緩。」


「無期。」



那是法律對她們的判決。


這裡面的很多人,還很年輕。


共同點還很多。


她們都已婚。


她們都是自首。


她們殺的,都是自己的枕邊人。


而在入獄前,她們都沒想過這世上有那麼多人,和自己有共同的遭遇。


她們,是反殺了自己丈夫的長期家暴受害者們。


這段錄像,來自2005年央視新聞調查《女子監區調查》。


沉默,在尖叫。


02


在村裡人眼裡,安瑞花是一個連螞蟻都不忍心踩的老好人。


經手安瑞華殺夫案件的刑警,卻用了「特別殘忍」四個字來描述案發現場。



她用菜刀,砍了丈夫27刀。


但對安瑞花來說,不論是渾身是血的丈夫,還是砍豁了口的菜刀,都無法喚回她對案發當晚的回憶。


和其他被痛恨的謀殺案不同的是,許多村民都聯名為安瑞花求情。


這些手印和姓名里,甚至有一個,屬於安瑞花的婆婆,也就是死者的母親。



村民對安瑞花丈夫的家暴行為心知肚明。


坐在記者面前,細聲細氣地用方言講述自己的安瑞花,右眼是一個渾濁的球體。


這隻只剩下光感的眼睛,是在十幾年前被丈夫用玻璃酒瓶扎瞎的。



對於家人來說,安瑞花被丈夫毆打以至要被送進醫院,是家常便飯。


在這個家庭里,丈夫的暴力並不止於對妻子一人,而是無差別地灑向母親、妻子、女兒。



忍受十幾年後,安瑞花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反抗。


結果,一死,一入獄。


所有人心裡都留下了永遠無法癒合的傷痛。


她的女兒卻依然說,母親的行為給自己帶來了安全感。



03


豆曉花,8年前用鐵棍打死丈夫,案發時,她23歲。


8年過去了,她始終不願相信丈夫已經死去。


原因很簡單:


「因為他還沒把我殺死。我還沒死呢,他怎麼會死呢?」



豆曉花結婚時還不到15歲。


因為家庭貧窮,父母將她嫁給了一個比她大11歲的男人。



丈夫性格古怪,不喜歡豆曉花活潑的性格,禁止她和任何人說話,男的女的都不行。


丈夫常常用皮帶、鞋底毆打豆曉花,甚至會把她綁起來打。


在豆曉花睡覺時,他會突然把一把刀橫到她脖子上,不為具體的理由:


「你別問為什麼打你,因為你長大了,你死吧。」



結婚8年,豆曉花傷痕累累,從不敢穿短袖出門。


「我長大了就該死嗎?」


豆曉花想不通。


在丈夫的威脅下,還是一個未成年人的豆曉花把自己封閉起來,幾乎不和任何人說話,還為丈夫生下了孩子。


但丈夫的疑心病還是越來越重。


1996年六月初四晚上,她第一次感覺到,丈夫好像不把自己殺死就決不罷休。


我建議徹底封殺蔣勁夫


豆曉花試圖逃到父母家,卻被丈夫用刀抵著後背押回了家。


豆曉花問丈夫:


「是不是我死了就算完了?」


丈夫答:


「你姐姐你父母你孩子,我要一塊炸了。」


豆曉花想,我一條命還不夠嗎?


她第一次反抗,抄起棍子打在丈夫頭上。


當時是凌晨5點,天快亮了。


丈夫頭上出了血。


豆曉花給丈夫擦了擦,不知他已經死了,還在對他說話:


「5點了,你睡吧,我上法院跟你離婚。」


丈夫再也沒醒。


豆曉花的判決,是死緩。


04


這個小小的房間裡,還有36歲,十年前槍殺丈夫的燕靜。


丈夫是一個私人煤礦的保鏢,有兩把槍,這是她控制妻子最好的武器。


他會用上膛的槍對著懷孕七八個月的妻子,讓她到沙發底下撿東西。


為了女兒,燕靜覺得自己可以忍受丈夫長久的恐嚇精神控制


但是,當重男輕女的丈夫試圖掐死女兒時,她第一次反抗了,她對丈夫開了槍。


記者問她:「你知道扣扳機的後果是什麼嗎?」


她答,「我沒有第二個選擇。」


「但你失去了自由。」


她答:


「我的自由和我孩子的生命,怎麼去畫等號呢?為了我孩子我死也值啊。」



燕靜的判決,是無期。


《女子監區調查》,可能是第一次有人認真、完整地聆聽了女犯們作案的緣由。


片子裡記者問這些女犯:「你們在法庭陳述的時候,有沒有談到你們承受的家庭暴力?」


每個人都說:「沒有。」


沒有人問她們。


有女犯接受檢察官訊問的時候,想要說說「這十幾年的咋過的」,檢察官打斷她:「聽你拉家常呢?就說你殺人這一段!」


在央視的鏡頭前,她們終於有機會說出真相。


但說出來的真相,依然不是全部。


家暴的四種形式,包括了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情感暴力。



這些女犯們,無一例外遭受過丈夫的性虐待。


那是她們無法啟齒,更無法原諒的傷痛。


一提起,除了大顆大顆滾下的眼淚,再無別話。


05


家暴為何演變成如此慘案?


遭受家暴的女性,難道沒有其他選擇?


她們都是有血有肉的人,為什麼能數十年忍受另一個人的暴力,不還手,不逃離?


事實是,在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完善的情況下,她們想逃,逃不了


所有人都想過離開施暴者。


但每個人的離婚訴求,換來的都是丈夫「你敢走,我就殺你全家」的威脅。


她們都找過大隊、村長、婦聯、派出所


大隊和村長幫她們教育了她們的丈夫。


丈夫們在村長面前當面認錯,回家卻會變本加厲地報復妻子。


婦聯理解她們的傷痛,但因為不是執法機構,除了調解別無他法。


派出所呢?


中國的傳統觀念是,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還是調解


就算依法處置了施暴者,在施暴者「三年出來後我殺你全家」的威脅下,受害者往往會因為害怕而妥協。



受害者對家人的愛,反過來成為了施暴者威脅她們的把柄。


在所有這些現實因素以外,還有一個被國際公認,但尚未在國內普及的概念——受害婦女綜合徵。


全世界的家庭暴力,都存在一個有規可循的行為模式。


施暴者並非一直是惡魔。


在施暴之後,他們也會懺悔,會關懷受傷的伴侶,甚至指天發誓永不再犯。


但事實上,家暴只有零次或無數次。


當一個人已經認定,暴力是一種可以用來解決問題的手段,在沒有受到足夠震懾的情況下,他們就會反覆使用這種手段。


一個家庭暴力的周期,分為三個階段——


關係緊張的積累階段

爆發階段

平靜期

下一個關係緊張的積累階段


反覆循環。



受害者如果沒有得到有效幫助,只會在這個循環里越陷越深


出於對家人的愛,她們往往選擇相信伴侶在平靜期的甜言蜜語,希望自己的愛和依順可以將施暴者感化



但事實上,暴力周期如果得不到干預,只會變得越來越頻繁,並且逐漸失去愧疚心理


在石家莊女犯的案件里,最終演變成受害者挺身自衛,殺死丈夫後自己被判十幾年甚至死刑的悲劇。


那麼,如果在最後的那天她們不反抗,會好嗎?


當然不會。


06


2010年董珊珊案件,震動了無數人。


董珊珊與丈夫王光宇,於2008年下半年結婚。


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後經常遭到王的毆打。


從這時到她死亡,只有短短几個月。


在這期間,她及家人曾先後8次向警方報告王的暴力行為,曾提起過離婚訴訟,也曾經離開親人獨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這些努力,都沒有收到成效。


8月,董珊珊被丈夫王光宇打傷後繼發感染,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王光宇僅以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虐待罪(刑法第260條):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罪(刑法第234條):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今,王光宇早已出獄,又結了婚,更可怕的是,家暴救助熱線又接到了他的新婚妻子的求助電話。


07


雖然《反家暴法》正式實施也已經有三年時間,但具體到案件上,如何保護家暴受害者,依然困難重重。


就連引起了大範圍關注的宇芽,因為缺乏傷情證據,施暴的前男友沱沱僅被處拘留20天,罰款500元的懲罰



公平嗎?不公平。


原因呢?


勇哥認為,民間對家暴的認識依然不夠。


每次家暴案件曝光,勇哥都能看到這樣的評論:


「一個巴掌拍不響」「男性才是弱者」「女方鬧情緒才是家庭暴力」。




要解決這樣的傻X,唯一的辦法,就是請他們到拳擊台上,被身高2米體重250斤的大漢騎在臉上揍一頓,腦子的水被揍出來了,人就清醒了。


警惕那些同情家暴者的人。



他們要麼冷血到真的毫無共情不把人當人,要麼就是蠢到沒意識到自己的姐妹、女兒、好友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勇哥想問大家一個簡單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對街上的陌生人頻繁使用暴力,那他是不是一個有害社會的人渣?


陌生人尚且不行,再把街上的陌生人換做他身邊最親密的愛人、家人,這個人豈不更是人渣中的人渣?


當然是,絕對是,完完全全是。


這就是為什麼,家暴實錘被捕入獄的蔣勁夫應該被徹底封殺,而不是還有機會繼續被曝家暴,尋機復出,做回「陽光大男孩」的原因。



因為家暴和吸毒、出軌一樣,都是觸犯底線的零容忍行為。



因為反家暴關乎的,不是女人關心女人,而是人應該關心人。



因為人生在世,他人經受的,我必經受。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FhkGtW4BMH2_cNUgUEn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