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警情一半是城管拖車所致?城市管理細節不容忽視

2019-12-24     看蘇州

【看蘇州專稿 文/張蒙】

「我的車去哪兒了?」


最近家住姑蘇區的陳先生心情有點糟,因為他騎了五年的電動車不見了。平日裡陳先生都會騎電瓶車到胥江路地鐵站的3號口停放,再乘坐地鐵上班。可這天晚上下班回家時,卻發現自己停在老地方的電動車不見了。

陳先生當時違停的車輛,未停放在劃線區域

「當時第一時間就想到要報警。」陳先生告訴看蘇州記者。可當陳先生到附近派出所報案時,民警卻建議陳先生先去城管部門那問問,是不是他們將陳先生的車拖走了。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陳先生通過網絡查詢到城管的電話,果不其然自己的電動車是被城管部門因不按規定劃線停放拖走了。


詢問到具體地點後,陳先生又花了一個小時、跑了近6公里,在南環橋的一處違停電瓶車集中停放處找到了自己的電動車。雖然車找到了,但陳先生的心裡卻怎麼都不舒服,「城管把車拖走了也不通知,也沒有什麼憑證留下來,這讓我去哪裡找?」

最終陳先生在南環橋下找到自己的電動車

找個電動車這麼麻煩?隨著記者的調查深入,發現陳先生的事例並不是個例。城管拖車不通知市民,市民找不到車報警,民警再建議市民找城管尋車,小小電動車的去向竟讓市民繞了一大圈,如何更高效、精準的服務市民?各部門間的合作機制值得思考。


姑蘇區15天254起電動車盜竊警情

一半竟是城管拖走所致


「今年我們蘇錦派出所接到有關電動車盜竊的報警有88起,其中有60起是由於城管部門拖移所致。」蘇錦派出所民警段海玲告訴看蘇州記者,由於城管部門拖移違規停車電動車後,並沒有通知到車主,車主回到停車的地方發現車沒了,以為自己的電動車被盜,下意識就會來派出所報案。現在只要聽到市民來報案時說自己車被偷,民警都會建議市民先去城管部門問問,是不是被他們拖走了。

下午2點,看蘇州記者撥打了城管諮詢電話,了解到姑蘇區城市生活廣場有一處電動車違停處理點。當記者到達目的地在周圍尋找了 一圈,只發現兩位穿著城市管理志願者馬甲的大樓保安。記者以自己的電動車被拖走來尋車為由,詢問是否可以找到自己的車輛,其中一名保安人員將記者帶到了大樓東側的一處非機動車停車場,讓記者自己尋找被拖走的車輛。

據現場保安透露,平時城管隊員會將城市生活廣場附近違停的電動車都拖到這裡,再交給他們保安人員來看管。當看到記者沒有找到車,這名保安人員還貼心的詢問記者將車停在了哪裡。他告訴看蘇州記者,每個區域都由不同城管中隊負責,拖到集中停放處後便交由保安代管。市民要是車被挪走後,需要打電話至城管部門,接受處理後再被告知去哪裡尋找自己的車輛。

城管拖移違停電動車臨時停放點

「那市民怎麼知道自己的車是被城管拖走了呢?」面對記者的詢問,這名保安稱不少來取車的市民都有同樣的抱怨,但自己只管看管車輛,其他不在自己的管轄範圍之內。

看蘇州記者從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了解到,僅在今年12月1日至15日期間,姑蘇公安分局共接報盜竊電動車警情254起,其中125起系城管執法,占比49.21%。一半的偷車警情是由於城管拖車所致,顯然城管拖車不告知問題並不是個例。


車要拖但人找不著

信息不通讓城管隊員有些「心累」


城管拖車不通知?就此問題看蘇州記者詢問的相關部門,但城管部門對於此事也有些為難。當城管隊員發現車輛違停或不按劃線停車,按照城市管理條例,需要對車輛進行拖移。但對於電瓶車的歸屬問題,城管並不掌握車主的信息,無法通過簡訊或者電話的方式讓市民知曉自己的電動車被城管拖走。如果每拖移一處就安排人員駐守提醒,也會造成人員的極大損耗,人力成本壓力下也不太現實。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城管隊員告訴看蘇州記者,之前由於文明城市檢查對電動車違停有過幾次大型的整治,同樣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沒有車主的信息,他們只能聯繫附近的物業,讓物業提醒被拖走車輛的市民到城管部門接受處理,但是物業沒有義務幫忙提醒,所以提示的效果也並不好。

但電動車的車主信息就真的無處可查了嗎?今年4月1日,蘇州交警部門聯合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督局在蘇州市車管所發布《關於發布加強電動車生產銷售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4月15日之後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將無法上路,市民家中已經購買在使用的超標電動車去往車管所登記後,將獲得5年的過渡使用期。目前蘇州道路上絕大多數電動車都有了自己的信息牌照,並由公安部門錄入了車主信息。

但由於沒有對接機制,掌握不了車主信息,一線城管執法只能在每個中隊的管轄區域找到一個點集中停放,等待市民撥打電話查詢。但沒有提示老百姓並不會第一時間想到自己的車輛是被城管拖移,這就造成了警力和城管力量等公共資源的浪費。


部門職能交叉區域如何融合

高質量城警聯動成為破局關鍵


「對於電動車停放的管理,還是需要注意處理的方式方法,其中讓市民知曉,基本的告知需要主管部門完成到位。」 對於此事,蘇州廣電總台新聞特約評論員、蘇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黃建洪表示,像這樣的問題,人性化的解決方式其實有很多種。比方設立路牌或者可移動的告示,做出相應提示方便市民了解自己電動車的去向。

規範的管理是需要相應的技術保障支撐的。現如今網際網路+,網格化管理,智慧城市大腦等新興城市管理的技術手段,都可以為城市管理提供解決方案。這些有效的方法和載體讓數據多跑路,百姓少跑腿,這樣管理的協調性和前瞻性都能夠達到更好的效果。

社會管理問題從來不是單方面的簡單問題,涉及到各個條線的管轄範圍。單從一個部門扎口容易造成與其他部門管轄交介面上的缺失。從小小的電動車拖車管理上可以看出,如果城管部門可以同公安部門在車主信息上達到互通,通過信息化手段直接通知到違法市民,便不會出現如此之多的無效報警警情。

而從執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角度上講,黃建洪補充道,執法的合理性可以讓老百姓真正了解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罰起到真正的警醒作用。各部門之間的真正融合成為破題關鍵。2017年以來,蘇州開始推行「小網格,大服務」的網格化社會管理新模式。各個部門在相同網格區域內協同合作,信息資源共享,這樣的社會治理模式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職能融合化管理或者至少說部門之間聯動,技術手段是具備的。那如今最重要的是條線部門管理交叉地帶的管理執行力度不夠,這將導致執法的權威性受到損害。需要像繡花一樣進行的城市管理,光有網格、有制度還不夠,能夠在細節處想的更細一些,部門聯動之間更緊密一些,才能真正讓老百姓了解法律法規,讓執法起效果,讓百姓不再做出相同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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