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蘇州專稿 文/嵇程】
今天,看蘇州記者
從園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
2020年度,園區72條嚴管路段
將繼續施行城市人行道違法停車嚴管措施
自今年三月起,園區陸續在湖西、湖東、月亮灣等三個區域的70多條路段實施嚴管措施,嚴管路段範圍內,人行道違法停車案件數降幅達86%,違停數量顯著減少。
為更好的優化城市環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鞏固前期嚴管路段整治效果,重點打擊嚴管路段人行道違法停車城市頑疾,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城市人行道交通秩序,經研究,決定2020年度在園區72條嚴管路段繼續施行城市人行道違法停車嚴管措施。
獻上72條嚴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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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港街(中新大道西至蘇虹西路之間路段),2.星漢街,3.星海街,4.星都街,5.星明街(中新大道西至蘇虹西路之間路段),6.星融街,7.星陽街,8.星原街,9.星桂街,10.星蘭街,11.星州街,12.星波街,13.蘇慕路,14.蘇繡路,15.蘇雅路,16.蘇惠路,17.蘇茜路(星海街至星明街之間路段),18.蘇州大道西,19.現代大道(合併為南施街至東環路之間路段),
20.高和路,21.萬盛街(會心街至現代大道之間路段),22.星湖街(右岸街至現代大道之間路段),23.華池街(旺墩路至現代大道之間路段),24.右岸街,25.觀楓街,26.鍾園路(南施街至華池街之間路段),27.旺墩路(南施街至金雞湖東岸之間路段),28.蘇州大道東(南施街至現代大道之間路段),29.圓融環路,
30.東延路(星塘街至石蓮路之間路段),31.國賓路,32.石蓮街,33.西華林街(東延路至金雞湖大道之間路段),34.石港路,35.月廊街,36.思安街,37.環洲路,38.九華路,39.東沙湖路,
40.鍾南街(現代大道至蘇虹東路之間路段),41.北榭雨街(現代大道至蘇虹東路之間路段),42.汶涇街,43.斜塘河支路(星華街至鍾南街之間路段),44.東長路(鳳里街至方中街之間路段),45.蘇虹路(星華街至星湖街之間路段),46.星湖街(若水路至獨墅湖大道之間路段),47.翠薇街,48.八達街(若水路至啟月街之間路段),49.啟月街(月亮灣路至翠薇街之間路段),
50. 月亮灣路,51.崇文路(雪堂街至啟月街之間路段),52.若水路(松濤街至萬壽街之間路段),53.林泉街(創苑路以北路段),54.新慶東路(星華街以東路段),55.創苑路,56.環府路,57.葑春路,58.文和路(葑春路至東振路之間路段),59.葑誼街,
60.南擺宴街,61.北擺宴街,62.夏家浜路,63.淞江路(松濤街至星湖街之間路段),64.亭隆街,65.唯正路,66.亭雅街,67.唯華路,68.至和西路(珠涇路至漁涇路之間路段),69.陽澄湖大道(亭青街至康洲街之間路段),70.夷浜路,71.夷苑路,72.新勝路。
嚴管措施
在嚴管路段不按規定在城市人行道停放機動車輛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七款、《蘇州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按上限處以200元的行政處罰。
對嚴重阻礙交通、拒不整改、屢次在嚴管區域(路段)不按規定在城市人行道停放的機動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蘇州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第十八條,將採取拖離措施。
最後再次敲黑板,劃重點!
重點管理區域路段臨時停車也是不可以的
也就是說,即使人在車上
交警蜀黍也是會直接給罰單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