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刑事案件勝訴,檢察院撤訴了

2019-10-07     律師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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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刑事案件勝訴,

檢察院撤訴了!

2017年5月9日,我接受被告人王某家人的委託,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指派,擔任王某涉嫌偽造公司印章一案辯護人。我是本案被告人王某家人聘請的第五位辯護律師,在被告人家人及被告人單位存疑被告人犯罪的情況下,在本案偵查機關、公訴機關、審判機關認定被告人犯罪的情況下,我面對厚厚的六本多達一千餘頁的卷宗材料,我一個卷宗一個卷宗審核,一頁頁、一行行、逐句逐字的上下對比,縱橫對比,整理出30多頁質證意見,毅然提出無罪辯護,在監獄被羈押的被告人失聲痛哭,仿佛看到了光明與希望。2017年9月17日,王某被取保候審,2018年6月21日,經過多次開庭及多次申請調取涉案證據,最終我的辯護觀點得到合議庭認可,被告人王某被判決無罪。之後,公訴機關提起抗訴,二審裁定發還、原審法院重審、檢察院撤訴,2019年8月16日,原審法院裁定準許檢察院撤訴。前後經過兩年多的辯護,心中酸甜苦辣,誰人知曉?多少次牽腸掛肚,何人傾訴?面對神聖的國徽與莊嚴肅穆的法庭,我總有一種使命與擔當。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里嘆零丁,自古冤案幾昭雪?一朝定案淚如傾。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四十二條 宣告判決前,人民檢察院要求撤回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撤回起訴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許的裁定。

文章作者/韓英偉律師原創,如需轉載,請註明作者和來源。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EkmSp20BMH2_cNUgHYf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