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楊占廠 宗申)嫌疑人患有高血壓就不能被收押?以飯店為掩飾開設賭場,兩人到底誰是賭場老闆?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在一起開設賭場案件中察微析疑,跟蹤監督,將姜某、張某兩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近日,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兩人三年零三個月、三年有期徒刑,各並處罰金。
2017年底,連雲港市海州區公安分局在該區鹽河巷一飯店查獲了2台「小魚機」、1 台「老虎機」(共 17個機位),還在現場抓獲4名賭博人員和飯店老闆姜某。姜某供述,他還有一名經營賭場的合伙人張某,後也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後,姜某、張某二人均因患有嚴重高血壓,在未服藥的情況下未通過看守所健康檢查,公安機關便對二人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
今年1月15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將兩人移送海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過程中,張某極力推卸責任,稱是姜某提議並主動對外營業,自己系放任而非主動追求開設賭場盈利,且本人並未獲利。但姜某供述稱是張某提議且提供了兩台賭博機,賭場盈利的7萬餘元中有3萬餘元支付給了張某作為購買賭博機的對價。對此,承辦檢察官對姜某記錄的帳本逐條核對,確定二人共同參與經營賭場的設立時間、獲利總額,結合現場工作人員、參賭人員的指認,在案的證據足以證實張某和姜某都是賭場的老闆,二人是共同故意犯罪。同時,承辦檢察官還發現,張某並非初犯,他曾因開設賭場罪於2016年12月被判處拘役,並宣告緩刑。
此次張某與姜某共同開設賭場,達到了「情節嚴重」,且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的,應當予以逮捕,因此,張某完全符合逮捕條件。
高血壓就能逃脫收押強制措施?按照相關規定,只要正常服藥控制住病情,能夠通過看守所體檢就可收監。為此,1月16日,檢察官到張某生活的小區自行補充偵查,鄰居們反映,張某患有家族性高血壓很多年了,常年靠服用降壓藥穩定血壓,平日沒有異常。次日,承辦檢察官便向公安機關送達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對張某予以追捕。1月18日,正常服藥的張某通過看守所體檢,顯示血壓穩定,遂依法收監。
此外,辦案檢察官還發現姜某曾自述因賭博被處罰,但公安機關偵查卷宗里並未載明。承辦檢察官當即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姜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原來,姜某曾兩次被行政處罰,均因利用賭博機組織賭博被罰款。鑒於對姜某採取取保候審措施具有社會危險性,且其高血壓也可以用藥物控制,檢察機關遂於今年2月12日對其決定逮捕,當日便將其成功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