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區教育局
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實施意見
衡區教〔2019〕139號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河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9】16號)、《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招生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的招生工作由桃城區教育局統籌管理,統一組織實施。
(二)均衡發展原則。通過招生調控儘量使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的生源狀況相對均衡。
(三)以學生實際住址就近、劃片、免試入學的原則。具有桃城區戶籍和符合條件的外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教育局普教科和相關學校負責驗證新生上報材料,並作為學校劃片和學生入學的依據。根據生源分布和學校布局情況,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服務區域實行動態管理,合理、適時進行校區調整,以期達到各中、小學服務範圍內生源相對均衡,適齡兒童少年相對就近入學。現役軍人子女,按《河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予以優待。
(四)房戶一致、一房一位原則。房產證與戶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個學位,計劃生育政策允許的二孩可放寬到兩個。
(五)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信息,各小學有責任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宣傳招生工作有關方針、政策、辦法。通過多種途徑為家長、學生和社會提供諮詢指導和服務。
(六)公益性、統一性、強制性原則。通過加強招生管理使本轄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全部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年滿六周未能及時入學的要提交延緩入學申請。
(七)初中招生與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名額分配掛鉤的原則。繼續實行指標生調控辦法,2019級初一新生到2022年升學仍然進行各中學的學校辦學水平綜合評估,並提高各初級中學改善辦學條件、班額管理、招生管理的權重,根據評估係數調控各初中學校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數額。分流到衡水職教中心的不減基數,因學生流動造成的某中學人數的增加或減少,三年後(到2022年)初中畢業生升學時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分配基數將不予調整,擇校生和初中階段中途流動學生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按照《桃城區教育局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衡區教【2016】)95號及《桃城區教育局關於2018級初一學生考籍註冊工作的通知》(衡區教【2018】)236號精神,2019年初一新生2017年8月31日後取得桃城區戶籍(以戶口本為準)的學生,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
二、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
實行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制度。由各小學暫按擬定校區劃分進行學位登記。各學校依據適齡人口實際材料填報《桃城區2019年適齡人口居住情況調查登記表》並確定該生家庭住址區域代碼。
鄉鎮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各鄉鎮辦中心校負責進行學位登記。
市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外來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由區教育局負責安排各小學進行摸底調查並填報《桃城區2019年適齡人口居住情況調查登記表》。
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了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和學位登記的適齡兒童少年,方可入(升)學。
(一)區直小學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
凡在2019年8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年滿六周歲的本市中心城區常住戶籍人口和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隨遷子女,需在桃城區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務必在8月15-16日(女生),8月17-18日(男生)就近到施教區小學進行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進行摸底登記時,需提供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常住戶籍人口適齡兒童
本人家庭戶口本、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本人房產證(全部產權,僅限居民住宅,不含營業房和商用房)、醫學出生證明。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本人無房產證的需區分以下情況,分別提供相關材料:
(1)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由抵押單位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簽字的房產證複印件、經辦人聯繫電話、抵押單位蓋章、抵押貸款協議書或可證明房產證已在銀行抵押的其他證件;
(2)已入住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購房合同或回遷合同(協議,民間契約或協議不作依據)、住建部門的購房發票。
(3)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證。
(4)單位集資房的:單位產權證明、購房票據。
(5)享受政府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門提供的有關審批手續證明材料。
(6)父母與祖(外祖)父母長期同戶同住的:父母無房產證明、祖(外祖)父母房產證。
(7)租住房的:住建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住建部門的房屋租賃備案證(一年以上)。
(8)住單位宿舍的:住建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工作單位和社區及轄區派出所聯合出具的居住證明。
2、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進城務工人員需提供父母雙方的合法勞動合同和本地社會養老保險(兩年以上,截止日期:2019年6月底。下同);經商人員需提供兩年以上營業執照。並且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戶口本、居住證、本地房產證、醫學出生證明。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本人無房產證的,依照以上八條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各小學《桃城區2019年適齡人口居住情況調查登記表》於8月19日前,連同電子版本一併上交教育局普教科。
(二)初中學位登記
本區小學畢業生學位登記工作,由教育局將委託畢業小學在6月中旬進行,並填報《桃城區2019年小學畢業生基本情況登記表》,相關辦法與小學登記相同。登記表連同電子版光碟於6月25日上報區教育局普教科。
戶籍在市區,在外借讀、需回本區升初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持學籍所在學校全國學籍網絡平台列印並簽章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和相關證件材料於六月中、下旬就近到一所小學參與初中學位登記;未及時登記的務於8月12—14日到桃城區人民政府政務大廳辦理相關手續(8月28日到預錄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
三、招生錄取
(一)小學招生錄取
1、民辦小學招生錄取
民辦小學首先面向桃城區(含高新區和濱湖新區所轄區域,下同)招生,凡有擇校願望的本區適齡人口,於8月21-22日,直接登錄所選民辦小學招生系統進行網上報名,8月23日實施網上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採用隨機派位方式錄取;若計劃班額未滿,經區教育局批准,可招收部分外地生。錄取名冊按《桃城區2019年適齡人口居住情況調查登記表》格式,於8月24日前報區教育局普教科。
2、區直小學招生錄取
各招生學校依據《桃城區2019年適齡人口居住情況調查登記表》按新校區,對本校區的學生於8月25-26日進行分批次錄取並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一批:本區有房產且符合區直小學入學條件的適齡人口(同等條件戶籍優先)。
第二批:本人無房產的租房戶,按住建局辦理的房屋租賃備案證登記日期先後順序錄取,若學區內學額已滿,則相對就近調劑錄取(同等條件戶籍優先)。
區直各小學新生錄取花名冊於8月27日連同電子版一併報區教育局普教科。未經教育局批准,任何學校均不得招收未予進行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的兒童入學。
3、鄉鎮辦小學招生錄取
由鄉鎮辦中心校按學區錄取,若學額未滿,可招收部分市區適齡人口入學。鄉鎮辦小學錄取與民辦小學同步進行,錄取名冊按《桃城區2019年適齡人口居住情況摸底登記表》格式,於8月24日前報區教育局普教科。
各學校要嚴格審查學生報名材料,任何學校不得隨意接收學生,不接收擇校生、低齡生入學,不得超範圍、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否則,不予進行學籍註冊。
農村小學學區劃分由各鄉鎮辦中心校統籌劃定,市區各小學學區分布參見附件。
(二)初中招生錄取
1、各初中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依照審批核定的辦學規模、班額標準和區督導室辦學水平綜合評估情況統一下達,嚴禁學校超範圍、超計劃、超班額擅自招收學生,否則,不予進行學籍註冊。
2、市區公辦學校錄取工作由區教育局具體負責實施;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其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民辦學校招生廣告或招生簡章,內容必須真實、準確,並要經審批機關和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方可向社會公布,未經審核備案一律不得對外宣傳發布。民辦學校招生簡章或招生信息必須載明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學校性質、招生類型、學歷層次、收費項目和標準等。
3、切實做好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凡在本區進行了學位登記的外來進城務工子女,需到區直學校入學就讀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其家庭實際住址,相對就近安排入學。
4、錄取辦法
各初中學校招生工作一律在區教育局統一安排下,採用分批次錄取的辦法進行。某一學生一旦被上一批次錄取,則下一批次不再重錄。
第一批,8月15-16日,民辦匯龍、英才、啟明、桃城初中部、衡中實驗學校、志臻實驗中學、濱湖志臻實驗中學、順平中學、錦程中學自主招生。首先錄取桃城區小學畢業生。錄取對象為《桃城區2019年小學畢業生基本情況登記表》中所列學生。桃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憑戶口本、《學生基本信息表》,登陸學校報名網址進行網上報名;招生學校按學生志願自主錄取。若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則由學校予以全部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由學校採用隨機派位方式在志願生中錄取,錄滿為止,8月17日前完成錄取工作並上報新生錄取名冊及電子版。若計劃仍未錄滿,經其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可招收部分外地生補足計劃差額,錄取辦法與本區同。8月24日前完成外埠學生錄取工作,同時,連同電子版一併報區教育局普教科審查備案。
第二批,8月16-17日,鄉鎮中學(包括彭杜中學、魏屯中學和大善彰中學)招生。由鄉鎮中心校負責在本鄉鎮(彭杜中學、魏屯中學和大善彰中學分別在原彭杜鄉、魏屯鎮、麻森鄉)範圍內統一錄取,不准跨鄉鎮錄取,否則,該部分學生不具備指標生資格。若學額未滿,可招收部分市區戶籍學生入學,待遇與本鄉鎮戶籍子女相同。各鄉鎮新生錄取花名冊務於8月19日上午報區教育局普教科審查備案。
第三批,8月24-27日,公辦三中、四中、六中、七中、八中、九中招生。
教育局對前兩批次未被錄取的學生進行錄取工作。
招生錄取採用分區劃片的辦法進行。根據我區學校布局實際情況,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可面向市區招收其他生源嚴重超員片區的學生,待遇與本片區學生相同;其他初中一律按校區劃分招生,不得跨片錄取,否則擇校生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
8月28日下發錄取名冊,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按錄取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入學。無故逾期一周未報到入學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四、學籍註冊
(一)小學學籍註冊
9月底前,按照《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依據區教育局核准的新生錄取名冊,為符合條件的小學一年級新生註冊全國電子學籍並建立學籍檔案。
(二)初中學籍、考籍註冊與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分配
1、各初中按照教育局核准的新生錄取名冊錄取新生,為符合條件的新生在全國中小學生電子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操作平台上完成新生錄取與調檔工作。9月底前完成。
2、初一新生考籍。由各學校按照教育局下發審核的錄取名冊註冊。同時,確定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分配基數。
區直初中、民辦學校,由各學校按照教育局統一核准的錄取名冊,對符合條件的初一戶籍生進行考籍註冊,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桃城區戶籍(區直初中為市區戶籍)的註冊正式考籍,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各學校該部分的學生總數即為三年後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名額分配基數,到2022年初中畢業升學時,滿足五年戶籍,初中「三年學籍、三年在本校就讀」的,方可占用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指標。2017年8月31日後取得桃城區戶籍註冊「其他」考籍,不算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基數、不占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指標;外籍新生暫不註冊考籍,初中畢業後,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
(2)鄉鎮初中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分配,以區教育局審核備案的新生錄取名冊中具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資格的學生數為基數。錄取名冊中2017年8月31日前具有本鄉鎮或市區正式戶籍(以戶口本為準)的註冊正式考籍,可占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指標(跨鄉鎮招收的各鄉鎮中學學生不具備指標生資格、不占指標生分配基數)。其他同上。
五、措施保障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市、區兩級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和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進行。區教育局成立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普教科,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日常工作。各學校校長一把手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校招生工作負全責。要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實行責任追究制,凡因工作失職,造成超計劃、超範圍、超班額招生的,公辦學校層層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民辦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進行學籍註冊。
2、加強中小學招生管理,規範中小學招生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消除大班額規劃要求,必須從學校招生源頭抓起,切實加強招生管理、規範招生行為。
首先,要不折不扣的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其次,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公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的招生能力統一下達;
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照審批機關核定的辦學規模和國家規定的標準班額、生均占地面積、生均建築面積、生師比等標準要求統一下達指令性計劃。任何學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無計劃、超計劃、超範圍、超規模、超班額招生。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的規定,民辦學校在首先滿足桃城區小學畢業生的擇校需求後,若有剩餘招生計劃,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方可跨區縣招生。
第三,切實規範民辦學校的招生行為。民辦中小學要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招生宣傳工作。民辦中小學要根據桃城區教育局統一安排與公辦學校同期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級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要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民辦中小學通過虛假宣傳、承諾、獎勵等惡意競爭方式招爭搶生源、掐尖招生。嚴禁民辦中小學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實行自主錄取的民辦中小學要全面推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不得接受現場報名、繳費。
3、深入挖潛,擴規增容,最大限度地滿足新增適齡人口的入學需要。各學校能利用的校舍要全部利用起來。公辦學校校園內屬非義務教育所占用校園校舍要全部騰空用於學校擴規增容。
4、任何學校均不得招收或設立「實驗班」、「重點班」、「託管班」、 「特長班」或變相分「快慢班」。
5、加強招生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媒體,各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報名辦法,以及報名所需攜帶的各種證件等,爭取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做好招生工作。
6、嚴肅懲處違規招生行為。今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70周年,也是全市教育規範提升年,區教育局和各招生學校要全面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提高治理能力和執行能力,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工作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守法意識、誠信意識,堅持依法辦學、規範辦學、誠信辦學。對屢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學校,要根據情節給予核減招生計劃、年檢不合格、停止招生、取消辦學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無視政策規定、有禁不止的學校及其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確保全區中小學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本意見解釋權在桃城區教育局。
附件:
學區分布圖
小學分布圖:
http://139.129.107.182:8088/BaiDuMap/PMatchLocationNew.aspx
初中分布圖:
http://139.129.107.182:8088/BaiDuMap/JHMatchLocatio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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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區教育局
2019年7月29日
End
編輯:劉賽
來源:桃城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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