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平山朔黃鐵路改造過程中,意外發現了百餘座古墓,科考人員迅速進行了搶救性發掘。說起來,這本是一起再平常不過的考古發現了,又不是什麼王侯將相墓,可我卻被這其中一座古墓吸引了,直到今天,依然神往。
在那上百座古墓中,有一座唐墓,當考古人員發掘時,看到墓室中夫妻的骨架還緊緊地手牽著手,經歷了1000多年時光,再轟轟烈烈的愛情,都應該消散在歷史的車輪里,可是這對夫妻,竟然像小說里寫的那樣,一千多年前牽手而逝,一千多年後被人發掘,他們的愛情故事,不免令我浮想聯翩。
不如,我們就來說說唐朝人的婚姻與愛情。
法定適婚年齡
我國現在的《婚姻法》規定,男子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子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0周歲,而唐朝法定結婚年齡就要早很多了。
唐朝貞觀初年,由於剛剛經歷了戰爭,人口急劇下降,為了增加國家人口,唐太宗親自下詔鼓勵結婚,規定男子二十、女子十五,也就是加冠、及笄之年,便可以結婚,還規定喪妻和孀居之人,只要服喪到期,也可以再婚:
「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已上,及妻喪達制之後,孀居服紀已除,並須申報以媒媾,今其好合。」——李世民·《令有司勸勉民間嫁娶詔》
所謂喪妻達制和孀居除服,根據《禮記·喪服小記》,男子死了妻子,要為妻子服喪一年,叫做「齊衰(cuī)」;女子死了丈夫,則需要服喪三年,叫做「斬衰(cuī)」。
儘管唐太宗已經發布了鼓勵婚嫁的詔書,起到的成效卻並不樂觀,因為戰爭帶來的人口驟減太多,到了唐玄宗開元年間,進一步降低了結婚的門檻,男性十五歲,女性十三歲即可結婚:
「(開元)二十二年二月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聽婚嫁。」——《唐會要·嫁娶》
這道敕令收到了一定成效,開元二十二年,唐朝人口終於和隋煬帝時期幾乎持平了,不過要達到隋朝開皇年間的巔峰水平,大唐子民還得加把勁兒,要等到唐玄宗天寶末年,才終於追上了隋朝的腳步,此時,距離貞觀皇帝的時代,已經過去了130餘年。
「國家貞觀中有戶三百萬,至天寶末百三十餘年,才如隋氏之數。」——杜佑·《通典》
人口恢復較慢,還有一個原因,唐朝有很大一部分人為了功名,不願意太早結婚,比如著名詩人王之渙,就是典型的晚婚晚育,他35歲「高齡」才娶了冀州衡山縣令李滌的女兒為妻;詩仙李白也是27歲才娶了前宰相許圉師的孫女;詩聖杜甫作為李白的小迷弟,在晚婚這一點上,超越了李白,他30歲結婚,妻子是弘農縣司農少卿楊怡的女兒,妻子比他小十多歲,算得上是嬌妻了,老杜雖然一生顛沛,命運多舛,但與妻子楊氏一生相濡以沫,也算是一種幸運吧。還有白居易、李商隱等著名詩人,都是30來歲才娶妻。
結婚六禮
結婚實在是一件太繁瑣的事情了,唐人婚禮必須嚴格按照《禮記》中的制度進行,《禮記·昏義》一篇就是專門講結婚禮儀的。古人結婚,都是在傍晚時分舉行儀式,所以叫「昏義」,昏就是婚:
「婚,婦嫁也。禮,娶婦以昏也。」——《說文解字》
我們今天所說的婚禮一詞,實際來源於此。
從提親到結婚是一個長期且繁瑣的過程,《昏義》中嚴格規定了這一套禮儀,叫做「六禮」,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除六禮之外,還有告天地、告祖宗等一系列儀式。
- 納采:始相與言語採擇可否之時
簡言之,就是男方向女方提親,在得到允許後,男方再帶著禮物正式求婚,這叫做「採擇之禮」,可以理解為現代意義上的定親,送的禮物不一定寶貴,但必須有象徵意義,比如大雁就是必送之禮,因為大雁都是從一而終的,一方死亡,另一方至死不會再找別的伴侶,因此,大雁在古人眼中是愛情的象徵。
- 問名:謂問女名將歸卜之也;納吉:謂歸卜吉,往告知也
問名是男方到女方家中問姓名及生辰八字,回家後合八字,卜凶吉;占卜完凶吉之後,男方要告知女方。但是婚都訂了,只要不是八字太過衝突,也不會隨意悔婚,因此納吉實際上只是為了討個吉利罷了。
- 納徵:用束帛,征成也
納徵就是彩禮,今天我們常在新聞里看到天價彩禮,這個惡習,自古就非常浮誇。東漢時期,貴族的彩禮多達30餘種,除了財物之外,還有謁文和贊文,就是祈禱的詩詞和文章,唐朝就「務實」一些,文章什麼的不需要,金銀財寶多多益善。
唐太宗就對這種天價彩禮的風俗深惡痛絕,他曾經在房玄齡面前深深地鄙視過那些貴族結婚時討要彩禮的風氣,說這種行為不是結婚,根本就是做買賣,簡直有傷風化:
「每嫁女他族,必廣索聘財,以多為貴,論數定約同於市賈,甚損風俗。」——《貞觀政要》
但你皇帝吐槽歸吐槽,你總不能管別人的家事吧,貴族公卿該收彩禮還是得收,唐高宗李治繼位後,偏偏不信這個邪,他就要把別人的家事管一管,直接下詔規定彩禮額度,各個品級的官員都有嚴格規定,三品以上不得超過300匹絹,八品以下不得超過50匹。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皇帝權力再大,還真管不了家務事,這道詔書形同虛設,收效甚微,到了中晚唐,彩禮之風愈演愈烈,不僅貴族公卿流行,連老百姓也開始追求這種風氣,元稹詩《代九九》就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
《代九九》(節選)
……
阿母憐金重,親兄要馬騎。
把將嬌小女,嫁與冶遊兒。
……
說代九九的母親貪財,而且寵愛兒子,代九九的親哥哥要騎馬,但是家窮買不起,咋辦呢?把女兒嫁給一個有錢的浪蕩公子,用換來的天價彩禮,為兒子買了一匹馬。不但重男輕女,還以婚姻的名義,行交易之實,真是令人髮指。
- 請期、親迎: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
顧名思義,請期就是挑選黃道吉日,親迎就是迎親。
婚禮
唐朝的婚禮雖然十分繁瑣,卻極具儀式感。首先體現在禮服上,新郎新娘穿的禮服都有細緻的規格,在審美上也和現在大不相同,人們以紅色為吉祥,若舉行中式婚禮,男女雙方都會穿大紅色的禮服,而唐朝是男紅女青。
- 禮服
為了討吉利,顯示尊貴,男子結婚可以借穿父親的官服,老百姓也可以借穿絳服——絳色的公裝,按規則只有有品級的官員才能穿,但結婚這一天可以破例,沒當過官的老百姓,就能假裝過過官癮了,人們習慣把新郎叫做新郎官,典故就是從這裡來的。
女子的禮服,根據官品也有不同的規則,華釵禮衣是親王納妃才能穿的;大袖連裳是給六品以下娶妻、九品以上嫁女所穿;普通人則穿青衣革帶,還有一些複雜的首飾等,一應裝扮在《舊唐書·輿服志》裡面都有詳細記載:
「花釵禮衣者:親王納妃所給之服也。大袖連裳者:六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嫁服也。青質,素紗中單,蔽膝、大帶、革帶,襪、履同裳色,花釵,覆笄,兩博鬢,以金銀雜寶飾之。庶人女嫁有花釵,以金銀琉璃塗飾之。連裳,青質,青衣,革帶,襪、履同裳色。」
這些著裝規則都十分嚴格,上級可以穿下級的禮服,但下級不能僭越。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歷史上很長一段時期,青色就是黑色,但唐朝以後不再使用這種說法,但青色也不是綠色,而是一種介於藍、綠之間的顏色。
- 催妝
男女雙方各自穿好禮服,新娘子在家等待著新郎來迎親,催妝是在迎親時一項十分風雅浪漫的儀式:
迎親隊伍到女方家,想把媳婦兒娶走,肯定沒那麼容易,現代人迎親的時候女方要堵門刁難男方,通常來說只要紅包塞夠了,門就開了,唐朝人浪漫得多,新郎必須朗誦一首「催妝詩」,來打動女方及親友,所以新郎最好帶著一個文采斐然的儐相——相當於伴郎伴娘。
唐順宗的女兒雲安公主嫁給了劉士涇,當時男方的儐相是詩人陸暢,面對女方的刁難,陸暢了一首著名的催妝詩《雲安公主下降奉詔作催妝詩》:
雲安公主貴,出嫁五侯家。
天母親調粉,日兄憐賜花。
催鋪百子帳,待障七香車。
借問妝成未,東方欲曉霞。
從詩題中「奉詔」二字可以看出,這是受皇帝命令作的詩,可見唐朝結婚的風俗,即便是皇親國戚,該作的詩也不能少,也可見唐朝的詩歌有多麼興盛。
- 進門
讀完催妝詩後,新娘子坐著名為「障車」的馬車正式出門了,這時儐相團要齊聲高呼:「新婦子,催出來」,新娘子要用蔽膝蒙著頭,蔽膝是衣服下擺的裝飾,垂到膝蓋以下,因此叫蔽膝,用作蒙頭就相當於蓋頭——蓋頭在南北朝流傳,唐代認為用蓋頭違背古制,因此用蔽膝替代,但是到了宋朝蓋頭又盛行起來,直到現代人的中式婚禮,依然使用。
新娘下車後,進門前,男方家要在石臼里放三升米,窗戶里塞三斤麻,門上放三支箭:
「近代婚禮,當迎婦,以粟三升填臼,席一枚以覆井,枲三斤以塞窗,箭三隻置戶上。」
填粟象徵婚後生活富足,塞麻是防止邪祟進入,箭是辟邪法器,置箭於門上,就能去除鬼魅,都是取吉祥之意,之所以選擇三這個數,因為三代表天地人之道。
新婦入門後,姑舅(公婆)從側門出去,再從正門進來,被稱作「躪新婦跡」,從新娘子走過的路再走一遍,就是為了沾沾新人的喜氣。
然後拜見豬欄神和灶神,豬生得肥頭大耳,象徵福氣,豬欄神可以保佑平安,灶王爺是傳統的家神,掌管一家禍福,拜見這兩位神仙,自然是祝願婚後生活富足平安。
最後,夫妻雙方拜堂成禮,共結鏡紐,就是夫妻雙方一起給銅鏡穿線並打結,代表永結同心;再各自剪下一縷頭髮,打結後放入錦囊,這就是「結髮夫妻」的由來;再由卺童奉上合卺酒——卺就是一個葫蘆分成兩半的瓢,用彩繩把兩半葫蘆柄連到一起,新郎新娘各喝一半,然後交換,相當於現代的交杯酒。
接下來賓客們鬧鬧洞房,就正式進入讓人血脈僨張的洞房花燭之夜。一夜無話,時間來到了第二天早上。
- 拜舅姑
真正考驗新媳婦兒的時候到了,唐朝風俗,新媳婦兒過門後,第二天才正式拜見公婆。
「女嫁之明日,其家作黍臛(huò)。」 ——《酉陽雜俎·禮異》
作黍臛就是做黃米飯和肉羹,新娘藉此向公婆證明自己是一個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的合格媳婦兒,這才算真正得到了公婆的認可,但是新媳婦兒臉皮薄,面對拜見公婆這樣的儀式,往往會忐忑不安,唐朝詩人朱慶餘寫過一首《近試上張水部》,本意是寫考試前的忐忑,想問問主考官張籍自己的成績怎麼樣,但他在詩中把自己比作新娘子,把張籍比作新郎,截取了洞房之夜,等待天亮拜見公婆的一幕,把新娘子扭捏忐忑的心理、嬌憨可愛的狀態描寫得淋漓盡致:
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
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
拜見完公婆之後,還要依次拜見婆家的一切親屬,新娘融入新的家庭,獲得歸屬感和認同感,因此拜姑舅是一項非常重要、非常隆重的儀式。但也有例外,唐人結婚通常在春夏兩季,如果選擇臘月結婚,有「臘月娶婦不見姑」的禁忌,新媳婦的身份也就不能立刻得到承認。
至此,一場典型的唐朝婚禮,就基本算完成了。
唐朝人結婚就是如此——行六禮,繁瑣而嚴肅;辦婚禮,有儀式感且風雅;拜姑舅,忐忑而又莊重——走完這一過程,不知要用多少時日,而這種種繁瑣和莊重的儀式,正說明了一段得到緣分的不易,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每一對新人的初心,就如我們開篇寫到的那對唐朝夫妻,想必一生恩愛有加,矢志不渝,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