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女兒因不結婚遭母親暴打:投胎不好,難道註定絕望?

2019-11-01     有夢想的唐糖

每當我們談及對原生家庭的怨恨時,常常忘了一個屬於我們自己最珍貴的人權:生而為人,我們始終擁有選擇權。

01 楔子

昨天看到一個上了熱搜的新聞。一位30歲的女子因為家庭瑣事被母親用棍子打,憤然報警,兩個人雖然是母女關係,但卻針鋒相對,矛盾深重。母親一方說"我打的是我女兒,我幹嘛不打別人呢?",女兒一方則說自己長期遭受母親虐打,身心皆受到嚴重傷害,要母親答應賠償自己8萬元損失費方可諒解,否則免談——她的這個要求,也把認為"只是教育孩子而已"的母親氣的當場暈倒。

據悉,這已經不是兩個人第一次因為打架鬧上派出所了。之前他們也曾多次因為家庭瑣事引發爭鬥而報警。

對於二人的矛盾,母親王某說,女兒今年都30歲了,還沒嫁人,之前都一個人在外面工作生活,沒混出個啥名堂。一年前女兒回到家中店裡幫忙,開始產生矛盾。原因是王某還有個兒子,一家人一起奮鬥為兒子買了一套房子。母親王某認為,父母給兒子買套婚房合情合理,但這件事卻引起了女兒林某的強烈不滿。"她的意思就是我們護著兒子,重男輕女,給兒子買房子沒給她買。"王某說。

總結一下就是:矛盾產生後,母女二人經常因瑣事爭吵。母親王某隻要數落女兒幾句,必然遭到女兒的回嘴。這讓她無法忍受,多次用棍棒、徒手毆打過女兒多次。直到這次,兩人再次因為生活瑣事引發矛盾,母親憤怒的拿起一旁的鐵架,打了女兒。

這是一個讓人唏噓的新聞,在中國,這樣的父母和這樣的子女屢見不鮮。共生與控制,剝削與逆反,在不同程度的影響著中國式家庭。

曾奇峰曾經說過,什麼樣的人格的父母算是"好的"父母呢?他當時選擇了一個比較新鮮的詞:清爽的人。清爽的人製造的清爽的人際關係(包括親子關係),邊界清晰,責任清楚,不黏黏糊糊,不拖泥帶水,既能尊重自己的邊界,也能尊重他人的邊界,這樣的關係,實在是爽利。

但是很可惜,在中國的傳統家庭中,父母和子女的關係大多做不到清爽。

但是,如果這就是我們不能選擇的家庭撫養環境,那我們又該如何呢?難道只能相愛相殺,坐以待斃嗎?

02 又見原生家庭

在家庭中,親人反目成仇的事情屢見不鮮。母女、父子,這些本應是最親的親人,卻活成了仇人,有的雖不至於像新聞中這樣大打出手,但也常常心生隔閡。這讓人不禁感嘆:這到底是怎麼了?

有一句話叫做:父母是原件,孩子是複印件。很多人活到最後悲哀的發現:自己竟然活成了自己曾經最討厭的樣子。

原生家庭對一個人的烙印實在是太強了,因為耳濡目染,所以它的影響幾乎是無孔不入。我們討厭跋扈的媽媽,但最終卻也活成了悍婦模樣;我們討厭不負責任的爸爸,但最終醒悟自己也和爸爸一樣懦弱自私;我們曾經嫌棄媽媽軟弱無能,但最後發現自己張揚的外表之下,竟然也有一顆千瘡百孔的心…

就像開頭的新聞,大家也許會同情這個女兒,都30歲了還被重男輕女的媽媽用鐵棍毆打,但是誰注意到,其實女兒不知不覺也活成了媽媽的模樣。就像這次一樣的衝突里,母親說:"你再說一次,看我敢不敢削你!"女兒回:"你削我試試!"——母女倆何其相似。

所以,難道我們註定無法逃離原生家庭的魔咒嗎?

當然不是。

03 探討原生之殤,從來不是為了討伐。

探討原生家庭之殤,從來不是為了討伐,而是可以通過它,了解我們從何而來

就像新聞中這個女兒,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女兒身上的逆反好鬥,和母親的粗暴蠻橫脫不了干係。所以,通過探討原生家庭,我們找到自己的創傷所在,了解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或者那樣的人格特點——因為大多數時候,只有真正的看到創傷,正視自己的弱點,我們才有可能真正的修正它。

但是,知道自己從何而來還遠遠不夠,我們更要知道自己,應該走向何方?

新聞中的女兒,她的母親不怎麼優雅,更談不上體面,出身於這樣的家庭環境,從某種角度,甚至可以說她是很不幸的。但是無論到了什麼時候,我們都不應該忘記:我們每個人始終擁有的選擇權——我們沒有權利選擇出身,但是卻永遠有機會選擇過什麼樣的生活。

這才是探討原生家庭的真正意義。

如果探討原生家庭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刨祖墳"、"推責任",知道自己的爭勇好鬥離不開父母的簡單粗暴,那這樣的探討原生家庭就毫無意義。因為父母也可以尋找自己原生家庭的責任,難道這樣一代又一代的往上刨,最終要譴責猿猴嗎?

當然不是。

探討原生家庭,從來不是為了譴責,而是為了成長。

04 為自己負責

在這則新聞下面,有一些評論。一些網友對這位母親的行為表示憤慨,紛紛質疑:這媽怕不是想感覺讓女兒嫁人,然後讓女兒一家補貼弟弟吧?還有人說:30歲沒混出名堂就不配當一家人了嘛。30歲沒遇見喜歡的人就要湊合結婚嗎。這媽媽真讓人寒心,就是重男輕女啊,請問兒子又有多優秀,真厲害的話需要一家人給兒子買房嗎?

但也有網友提出另一種觀點:一對奇葩母女。小輩的也不爭氣,三十了沒嫁無所謂,獨立啊,自己出去掙錢啊,不寄居在人家屋檐下就行了。

生而為人,最偉大的權利就在於我們擁有選擇權,我們可以選擇過什麼樣的人生,選擇為自己負責或者推卸責任,選擇被人打或者不被人打。

這個最基本,也最珍貴的人權,卻被很多人忽視了。

"為自己負責"是一句聽上去很容易,但是做到很難的話。生活中,很多人都無法為自己負責。

孩子不寫作業,媽媽心急如焚,怒斥孩子不長進——這實際上是作為母親,無法區分自己和孩子的邊界,將孩子不寫作業這個行為,引發出的自己潛意識對懲罰的恐懼投射到孩子身上的表現。簡單說,母親無法為自己潛意識中的創傷負責。

妻子因為丈夫不告訴自己手機密碼,整日疑神疑鬼,指責是老公不能給到自己安全感——但本質上,這是妻子無法應對自身安全感缺失的恐懼,為自己情緒找的"合理化"理由。

婆婆不給自己帶孩子,兒媳頗有怨言,認為老人自私,對自己缺少體諒——這是無法分清人際邊界,無法為自己的"母親"角色負責——對於照顧孩子的困難和因此產生恐懼和焦慮,自己無力承擔。

工作上被領導批評就憤恨不平或者鬱鬱寡歡——這是職員無法為自己的錯誤承擔相應的責任負責,潛意識裡,希望通過外界的肯定來完成自我的肯定的表現。

很多人對巨嬰的定義太過狹窄,以為只有那些"媽寶男"、"啃老族"才是巨嬰,實際上,不能為自己負責的人,都是巨嬰。

05 "You Hurt Me":弱者的完美藉口

當一個人無法真正為自己負責,最直接的反應,就是會產生濃厚的"受害者思維"

比如,我今天這個樣子都是因為我父母錯誤的教育方式導致的;我如此倒霉都是因為我的命運如此不濟;我今天生氣都是因為你做了讓我生氣的事情;我此刻傷心委屈都是因為你傷害了我…

"You hurt me"——這種受害者思維在生活中十分常見,可以說,這種思維方式在人格發展水平不健全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所體現。

當一個人無法為自己負責的時候,就會將自己的不幸歸結為外界,形成 "外控型"人格。

與之相對的是,內控型的人格——他們常常這樣描述自己:"我身上發生的事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自己做出的決定和付出的努力。當我無法改變事情的時候,我仍然可以決定以何種方式來應對。"而外控型的人則會說:"我的快樂和痛苦不是我能決定的,這取決於別人或取決於命運。"換言之,內控型的人相信自己,並會通過努力和負責的行動,改變自己的命運;外控型的人認為人是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與境遇的,因而他們是被他人、外界或命運擺布的弱者。

在電影《春嬌與志明》中,有一個情節:春嬌和志明一起去台灣旅遊,地震的時候,志明慌著自己躲避,沒有顧上春嬌,對此春嬌很傷心,認定志明不愛自己,並且憤憤的拎包準備打道回府,終止旅行。

這樣的一個情節,也許很多女性都感同身受,認定這樣的男朋友太過分。但是恐怕很少有人深究:當春嬌這樣想的時候,是不是就已經把自己置身於一個"必須被男性保護,如果沒有得到保護就會失望傷心"的位置?或者說,這樣的女性,無論看起來多麼強大,甚至享有特權(可以隨意拎包回府,終止旅行計劃),但本質上卻始終還是一個必須被男性保護的弱者身份。

一個真正的從內心愿意為自己負責的人,不太容易有弱者心理,她更容易理解在地震這種突發的自然災害面前,一個人先想著自我逃生是一件最自然、最符合人性的事情。而放下自己的生死先想女友的安全,實際上不是一個普通人的標準,而是一個"聖人"的標準。

拿這種過高的要求去要求別人,就很容易產生高期待,並因此而萌生失望。

所謂失望,無非就是自己的期待沒有被別人滿足而產生的被傷害感。

06 我的地盤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掌控

我特別想對女性朋友強調"我負責"的這個理念。因為歷史和文化的原因,女性長期處於社會的弱勢地位,現在雖然提倡男女平等,甚至有些時候,女權思想還很受追捧,但是在女性的深層集體潛意識中,無法為自己負責、依賴心強、自居弱者的心理還是十分常見。

在本文一開始提到的新聞里,女兒林某和母親王某的矛盾,固然是長期積累的過程,但是導火索,卻是源於林某認為母親重男輕女。

母親重男輕女嗎?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否因為母親的重男輕女,就可以順利的滋生出女兒的受傷害感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本質上,這還是無法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態度:即我的喜怒哀樂要建立在父母怎麼對待我,是否以"我認為的公平標準"對待我之上。

可想而知,如果把自己的喜怒哀樂都建立在別人如何對待自己之上,那的確是很容易產生憤怒的情緒的。

如果放棄對母親是否重男輕女的評判,而將她的行為認定為是她自己生而為人的自由(即使我們不認可),那我們還會不會為此耿耿於懷呢?

我們是否因為母親的重男輕女而憤憤不平,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小陶虹曾經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說,她和徐崢吵架之後一般很快就能平復心情,徐崢問她,自己還沒想好怎麼哄她呢,怎麼她就沒事了。陶虹的回答是:"我的喜怒哀樂需要你來決定嗎?我一定要等你道歉了才能恢復開心嗎?這不應該吧"。

妙哉!當我們將自己立於主動的位置,當我們篤定自己可以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為自己的情緒負責,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們有能力結束與他人的共生關係,做一個獨立而清爽的人,那我們就不會再在意別人如何對待自己了。所謂的內心強大,不外如此。

我的地盤我做主,我的喜怒哀樂,我自己說了算。

人生的終極目標是"活成你自己",所謂的活出自己,很大程度上來源於我們高強度的自我掌控感。當我們認定可以自主掌控自己的人生,那我們人生的精彩也就因此誕生。

30歲沒有遇到Mr. right,我可以優雅的等

35歲還沒有生孩子,是我自己的選擇

不要爸媽的房子,我依然能有尊嚴的生活

哪怕居住陋室,我也有能力將其打造的溫馨動人

就像即使是一碗掛麵湯,我也能做的營養美味

錢我可以自己賺,麵包我可以自己買,在愛情里,我也可以做一個成熟的愛侶,不會因為對方的怠慢而影響自己的心情

我就是我

我選擇做一個獨立、清爽、自由的我

我是「有夢想的唐糖」,天蠍女,感性與理性並存,厭惡偽、毒雞湯,熱衷深度剖析,專注個人成長。享受直面真實的「痛」與「樂」。熱愛心理學,望以個人微小之力為火種,燃心理學之大火。歡迎互動,歡迎點贊,歡迎打賞,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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