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堅決遏制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引起的傷亡事故,渝中警方積極開展「零酒駕」嚴整嚴治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酒駕、毒駕等重點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隱患。
7月22日晚,渝中區交巡警朝天門大隊民警在經緯大道設置武裝檢查站,22時50分許,民警攔停一輛載人兩輪摩托車,駕駛男子快測顯示有酒駕嫌疑,民警遂現場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80mg/100ml,駕駛員周某已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我是年前跟同事買的二手車,他說騎這個車不需要駕照。」被民警查獲後要求出示駕照時,周某說自己沒有駕駛證,且已無證駕駛超過半年之久。民警接著對周某駕駛的機動車進行了核實,經查實,周某的確沒有駕駛證,同時所駕駛的機動車號牌登記信息也和車輛嚴重不符,其還涉嫌使用他人號牌。
此外,在調查過程中,周某精神顯得異常亢奮,這再次引起了民警的懷疑。經核查,周某有吸毒前科,民警憑辦案經驗感覺周某駕車前應該服用過管製藥品,不過,他一直不承認。將周某帶至醫院抽血後,在專業檢驗結果面前,周某最終不得不承認自己近兩天吸食了管製藥品,直到此時,周某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後悔不已。
周某當日涉嫌多項違法行為,辦案民警也表示像這種情況的確比較少有。警方對周某無證駕駛摩托車違法行為,作出十五日以內行政拘留,罰款200元;使用他人號牌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0元;服用管製藥品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作出十日行政拘留的處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經核實若涉嫌危險駕駛,其五年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司法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渝中警方將持續加大酒駕、毒駕專項整治力度,堅持「零容忍」的嚴管態勢,從嚴處罰,堅決打擊、嚴格控制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全力預防酒駕毒駕誘發的道路交通事故。
渝中交巡警提醒:由於酒精的麻醉,酒後駕車往往無法正常控制加速踏板、制動及轉向,也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等;而毒駕,更會使人體感覺異常亢奮、反應遲鈍,甚至產生幻覺,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做到遵紀守法、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對酒駕、毒駕行為,堅決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