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報來《關於懇請批覆福州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榕發改鐵軌〔2019〕129號)及有關附件均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閩東北協同發展區建設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福州市在閩東北協同區中的牽頭帶動作用,完善福州長樂機場、福州火車站綜合交通樞紐,加快福州新區(濱海新城)建設、拓展城市空間,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福建省海峽西岸城際鐵路建設規劃(2015-2020年)的批覆》(發改基礎〔2015〕2123號)和《關於調整福建省城際鐵路建設規劃方案的批覆》(發改基礎〔2019〕1074號),同意建設福州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工程。(投資項目編碼:2019-350100-53-01-016688)
二、本項目起於福州火車站,經福州長樂國際機場,終於大鶴站,全長約62.4公里,近期設站13座,分別為福州火車站站、塔頭站、閩都站、國貨路站、三叉街站、帝封江站、祥謙站、首占站、濱海西站、大數據站、濱海新城站、機場站、大鶴站,其中11座為換乘站,預留2座遠期車站(蓋山路站、蓮花山站)。全線設置大鶴車輛段和東升停車場;設東升、首占、大鶴3座主變電所;新建控制中心1座,位於帝封江處。
線路敷設方式採用地下線+高架線形式,其中:火車站至帝封江段採用地下線,帝封江至蓮花山段採用高架線,蓮花山至濱海新城段採用地下線,濱海新城往機場段暫按地下線,進機場至終點段按地下線。
本項目車輛選型及列車編組採用6輛編組的市域A型車,交流25千伏架空接觸網授電方式,列車最高運營速度140公里/小時。初、近、遠期尖峰時段採用單一交路運行,採用快慢車越行的運輸組織模式。初期配屬車輛30列,高峰小時發車對數分別為12對(快車8對、慢車4對)。
三、項目總投資估算354.43億元,技術經濟指標為5.68億元/正線公里。項目資本金按照40%(141.77億元)設置,資本金由福州市政府安排財政資金分五年投入。資本金以外投資約212.66億元由項目業主申請銀行貸款、發行專項債券等多渠道籌集。
四、項目業主:福州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五、項目建設工期:54個月。
六、項目已按規定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並經我委審查,項目建成後初、近、遠期年綜合能耗分別為23998、30361和38647噸標準煤。請嚴格按規定落實相關措施,切實做好節能工作。
七、項目已按有關規定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經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函〔2019〕262號)審定,項目社會風險等級為低風險,請嚴格落實評估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
八、項目審批相關文件是: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5010120190138號、35010120190139號、選字第350182201900106號、選字第350121201900056);建設用地預審意見書(自然資辦函〔2019〕1817號);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閩交港航〔2019〕12號)。
九、根據《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事項核准實施辦法》(閩發改法規〔2015〕404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本項目單位決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服務等採購均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發包,其招標事項不再核准。請項目單位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依法依規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
十、請你委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抓緊開展初步設計及其報批前置手續等相關工作,認真落實生態保護、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產等各項措施。
十一、在後續階段要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工程地質、水文勘察,探明沿線建(構)築物、鐵路、高速公路、市政道路橋樑等,進一步優化線路和車站工程方案,依法確定征地拆遷範圍,合理控制建設規模和投資。
(二)進一步優化本工程與福州市軌道交通線網、公交客站的銜接,統籌與福州火車站、福州長樂機場的接駁方案,打造高效換乘的綜合交通樞紐,實現便捷換乘,提高換乘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進一步從使用功能、景觀效果、工程投資、運營管理等方面研究論證濱海新城至終點段(除長樂機場站外)架設案,儘可能採用高架線的方案,並相應核算調減投資。
(四)本項目換乘站多,部分站點埋深大、施工條件複雜、環境敏感點多,必須加強工程風險分析,採取針對性方案,確保施工安全。
(五)深化本項目機場段施工方案,抓緊開展相關專題研究和安全評估論證工作,依法辦理相關報批手續,確保軌道交通的建設、運營安全和機場運營安全。
(六)請地方政府切實做好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地方財政出資,細化年度資金平衡方案,抓緊研究長期穩定的運營補虧政策與措施,明確市場化融資方案。
(七)請地方政府結合車站、場段周邊城市規劃、用地條件等,抓緊研究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方案,拓寬資金籌措渠道,減輕建設期資金壓力,做好建成後的運營補償,實現軌道交通與城市的協調發展。
(八)進一步落實工程環境保護、節約用地、節約能源等各項措施;落實社會安定、穩定要求。
(九)建設期間要加強管理,落實政府拆遷相應政策,合理掌握建設工期,確保工程質量。
請據此批覆抓緊開展初步設計工作並報送我委審批。
附件:福建省海峽西岸城際鐵路F1線福州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工程節能評估報告審查意見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福建省海峽西岸城際鐵路F1線福州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工程節能評估報告審查意見
2019年10月,省發改委委託省工程諮詢中心組織召開福建省海峽西岸城際鐵路F1線福州至長樂機場城際鐵路工程節能評估報告審查會,形成了專家組意見。會後,評估單位按照專家組評審意見修改完善了節能評估報告,經審查,項目《節能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分析評價依據基本正確,方法恰當,結論基本合理。原則同意報告所提出的各項節能措施。具體意見如下:
一、該項目主要能源消費品種為電力,項目建成後初、近、遠期年綜合能耗分別為23998、30361和38647噸標準煤(當量值),其中:初、近、遠期年用電量分別為19465、24640和31377萬千瓦時,符合有關節能規定要求。
二、建設單位在落實節能評估報告各項措施基礎上,應改進和加強以下節能工作:
(一)優化用能工藝。線路因地制宜設置節能坡;選用自重輕的承載結構,合理布置車載設備等,實現車輛的輕量化;合理布置主變和牽引變電所位置,減少輸電損耗;公共區通風空調應用屏蔽門制式,系統採用變頻調節。
(二)選用高效節能設備。要選用達到國家Ⅰ級能效標準的產品和設備,特別是空壓機、變壓器、電機、水泵、空調、照明器具等,將能效指標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列入設備招標文件和採購合同。在車輛、車站站台、站廳、出入口等區域使用LED燈具等高效照明器具。進一步考慮其他機電設備,如通風空調系統、信號、信息、綜合監控、自動扶梯、電梯、制動方式等技能技術措施。
(三)切實加強節能管理。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 23331-2009),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根據《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T 17167-2006)等標準規範,嚴格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三級能源計量管理體系。請業主參照同行業先進耗能指標,實施能源消耗定額管理制度;合理制定運營方案,提高列車滿載率。
三、請福州市發展改革委依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最終修改後的節能評估報告書,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
四、我委及有關部門將對項目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適時組織跟蹤檢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CsPve24BMH2_cNUgDUu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