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章商品歸類詳解(七)

2019-10-30   中國海關雜誌

在長期的歸類實踐中,已有很多文章對某一類或某一章節的商品範圍及其歸類進行了介紹。但是,由於整個協調製度章節眾多、品目繁雜,多數情況下,很難深入對每個稅目的細節進行討論。為此,本文將以稅目為單位、商品結構為基礎、熱門商品為重點,詳解84章各稅目的歸類要點。

84.32

農業、園藝及林業用整地或耕作機械;草坪及運動場地滾壓機

稅目84.32—84.78基本上是以行業作為大的區分標準來進行界定的,但是並不秉承一個行業一個稅目這樣的約束,所以這一大類的稅目在理解時千萬不能只盯著行業,如「農業、園藝及林業」這樣的描述,也要注意其具體所列的功能。本稅目條文分號前面的商品不包含其他農業設備,主要包括以下四類:整理工地(開墾、翻土、耕地、犁地、鬆土等),以利耕種;施放肥料或其他產品,以改良土壤;種植或播種;在作物生長期耕作或修整(鋤地、除草、修整等)。

而「草坪及運動場地滾壓機」之所以會放在分號後單獨列出,是因為這類商品所適用的行業與前半部分的描述不完全匹配。例如,花園和草坪用的滾壓機可以視為用於園藝,運動場地以及草地跑道的滾壓機就明顯和「農業、園藝及林業」這三個行業沒有什麼關係。甚至在本文未討論的多個稅目中,但凡涉及處理對象是「草」的機器,都是用分號單獨列出的,因為這類設備很難被限定在某個行業中,所以便淡化其行業屬性的「定語」,直接定義功能。

農業直接關係到人類的生存,但長期以來農業機械在國際貿易中並不是《協調製度》中受重視的那些類商品。世界範圍內小農經濟的成分比重過大、已開發國家農業產業保護政策等一系列因素交織起來,導致傳統上農業機械的貿易量比重偏小、分類標準也比較粗放。但是,事情正在發生變化——人口的激增、環境的惡化、農業集約化和產業化的進步,使得國際糧農組織(FAO)越來越關注糧食問題和食品安全問題。在進出口領域,FAO傾向於加強和世界海關組織之間的合作,不斷地細化目錄分類,優化各種農業商品(不僅包括農業機械,更重要的則是還包括了農產品)的分類結構,為落實各種有關糧食問題的公約、協定和政策在國際貿易領域的實施做好對接準備。在本稅目中,上述準備體現在對農耕機械長達10年跨度的細分上。

例如,在「播種機、種植機及移植機」這一大類商品中細分出「免耕直接類型設備」。具體來看,與傳統的同類型農機相比,該細分項使用機械代替原來的耕地、播種、施肥等步驟,一步完成,在未經備耕的土地上播種農作物,常被應用於玉米、大豆、土豆、大蒜等適合大範圍種植的經濟農作物。

這是面向大農業方向的目錄調整,不可否認的是體現了大型農機企業和農場主的利益。又如,在「施肥機」這一大類商品中細分出「糞肥施肥機」。不論此處的中文翻譯為「糞肥」還是「廄肥」,「manure」這個詞在表示肥料時特指動物排泄物經發酵後(不論是否摻入土壤)的產品,甚至不包括植物和食余殘渣的發酵物,這是面向小農業化方向的目錄調整,體現的是小型農機企業和自耕農的利益。

84.32稅目結構

84.32 農業、園藝及林業用整地或耕作機械;草坪及運動場地滾壓機:

10 — 犁

— 耙、鬆土機、中耕機、除草機及耕耘機:

21 — — 圓盤耙

29 — — 其他

— 播種機、種植機及移植機:

31 — — 免耕直接播種機、種植機及移植機

39 — — 其他

— 施肥機:

41 — — 糞肥施肥機

42 — — 化肥施肥機

80 — 其他機械

90 — 零件

Tips:對84.32歸類的兩點提示

一是和傳統思維不同的是,本稅目的農機包括人力或畜力拖帶/推動的農機,而不將其按材質歸入工具稅號,包括但不僅限於犁、耙、播種機等;二是與此前文章中稅目涉及的工程機械類似的是,作為農機伴侶,稅目87.01項下的拖拉機/牽引車常常會和工作時拖帶的農機一同報驗,但即使它們是一同報驗且使用的,歸類也必須分開。

84.33

收割機、脫粒機,包括草料打包機;割草機;

蛋類、水果或其他農產品的清潔、分選、分級機器,但品目84.37的機器除外

本稅目的商品與農業有關,但比較雜散,主要和收穫有關。正如上一個稅目中所述,與「草」有關的「割草機」,也被單獨列了出來。本稅目所列割草機所割的草,既包括作為園藝或運動場地的青草,也可以是農業、畜牧業用的乾草,還能是無用的雜草,用途非常廣泛,包含的商品也很多,但需要注意兩類商品的區別。

區別一是84.33的割草機和84.32的除草機的區別。雖然現實生活中多數人可能並不太在意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但是法律條文還是給兩者下了相應的定義,參考《注釋》的部分條文可得出以下結論:一是84.33的割草機(農業、畜牧業、園林甚至是體育場)不限定用途、行動模式(手推或機動)、對象(鮮草、乾草/草料),只要是割草的,就可以歸入84.33項下。二是注釋條文是以定義法而不是舉例法對84.32項下的除草機進行描述,因此,該商品首先受行業限制(農業領域),且從行業需求、條文設置和排他的邏輯來說,除草可理解為「連根拔除」,而割草僅僅只是「刈」了所需的部分。另外,也可以這樣理解,即對於農作物來說,雜草百弊無一利,必須去除;而對於牧場和草坪來說,草才是根本,只需要修剪或割取即可。

區別二是84.33的割草機和84.67的可攜式割草機的區別。可攜式割草機的工作原理、應用領域、加工對象和84.33的商品沒有區別,只是採用了「手持」這一特殊的操作方式,被排他條款專門歸入84.67稅目項下。同時,「蛋類、水果或其他農產品的清潔、分選、分級機器,但品目84.37的機器除外。」這段條文需從兩方面理解:一是本稅目項下的分選/分級機器,檢測方式多樣,簡單的可以通過風機吹風檢測來實現分選,複雜可以用光電手段檢測來實現分級。通常它由兩個相互獨立的部件組合在一起構成組合機器,一個是檢測裝置,另一個是分撥設備。正如前文所述,檢測的部件可以簡單可以複雜,價格可以昂貴可以便宜,但兩者組合後構成了84章某個稅目列名的功能,因此是一個單功能機器,即在《協調製度》中多個稅目列名的「分選/分級」功能必須由兩個步驟配合實現「檢測+分撥」,同時擁有這兩個功能並不能視為多功能機器。這一案例解釋了十六類類注三關於「組合機器、多功能」機器的相關要點,包括對「交替或互補功能」的理解,以及組合機器與多功能機器的異同。二是本稅目的分選/分級機器處理對象是農產品,除了通過稅目條文「顯性」排除了針對種子、穀物或干豆類的同類商品(稅目84.37)外,還通過84章章注二「隱性」排除了僅使用稱重進行操作的分選機。

84.33稅目結構

84.33 收割機、脫粒機,包括草料打包機;割草機;蛋類、水果或其他

農產品的清潔、分選、分級機器,但品目84.37的機器除外:

— 草坪、公園或運動場地用的割草機:

11 — — 機動的,切割裝置在同一水平面上旋轉的

19 — — 其他

20 — 其他割草機,包括牽引裝置用的刀具杆

30 — 其他乾草切割、翻曬機器40 — 草料打包機,包括收集打包機

— 其他收割機;脫粒機:

51 — — 聯合收割機

52 — — 其他脫粒機

53 — — 根莖或塊莖收穫機

59 — — 其他

60 — 蛋類、水果或其他農產品的清潔、分選、分級機器

90 — 零件

Tips:84.33歸類「區別一」參考條文

品目84.32:

(三)鬆土機、中耕機、除草機及耕耘機,供犁地後或作物生長期間耕作、除草及平整土地之用。這些機器通常由裝有……

品目84.33:

一、收割機、脫粒機,包括草料打包機;割草機

這類機器包括:

(一)手工操作或機動的草坪割草機。這些機器像農用割草機那樣配有

一根刀杆,並裝有多把旋轉刀片,用以切割貼近固定平臥刀片的青草;

或者配有一個轉盤,其外緣裝有刀片。

(二)割乾草等用的割草機(包括機動割草機)。它們通常裝有一個平

臥式刀杆及一些部件,可利用釘齒在刀杆指頭之間振動而進行切割;或

者裝有外緣帶刀片的轉盤或滾筒。

……

(十七)草料收割機。

……

本品目還包括乘騎式草坪割草機。它由裝有三個或四個輪子的底座及一個駕駛座組成,附有一把只有在維修或保養時才拆卸下來的固定切割刀……

Tips:84.33歸類「區別二」參考條文

品目84.33:

但本品目不包括修剪草坪,割去沿牆壁、路緣或灌木下生長的青草等用

的可攜式機器。這些機器在其輕便的金屬架內裝有內燃發動機或在其金

屬手柄上裝有電動機,其切割裝置通常由一根或多根細尼龍絲組成。這

種機器應歸入品目84.67。

84.34

擠奶機及乳品加工機器

本稅目看似商品簡單,但實際商品種類很多。擠奶機指向清晰,就是指採集畜奶的設備。而工業化大生產催生出了適配大型集約式牧場的擠奶系統,包括了主要機械手、電子設備、真空泵、壓縮機、洗滌機、流量計、管路系統、成套管理系統等部件,一同報驗時,可以按功能機組一併歸類。同樣,根據十六類類注四,作為輔助設備存在但不直接用於擠奶的裝置,如過濾器、冷藏設備、貯奶罐、擠奶杯及管道清潔裝置等,即使一同報驗,也不能歸入本稅目,應分別歸類。

乳製品作為重要的食物攝入源,其加工機器的種類非常繁多;加工對象廣泛,包括但不僅限於酸奶、煉乳、黃油、奶酪;加工工藝多樣,包括攪拌、均化、模製等。雖然歸入本稅目的加工機器從絕對數量上看不少,但是基於84章章注二的規定,很大比例的加工機器並不歸入本稅目,例如,乳品加工中最常見的溫度處理設備,包括殺菌、發酵、乾燥等不同的工藝(稅目84.19);又如製作奶油必備的離心式分離設備(稅目84.21);再如,冷卻乳品的冷藏冷凍設備(稅目84.18);還如,產品的包裝設備(稅目84.22)。

加熱設備的比例最高、種類最多,但均與本稅目無關。從某種意義上講,本稅目的條文應該是「擠奶機及本章其他稅目未列名的乳品加工機器」才更貼切。而這也是84章章注二設置的本意,即儘量讓功能原理相同且用途廣泛(或特殊用途)的機器集中在稅目84.01~84.24中,避免散落在之後大量按行業進行分置的稅目中。比如,大量行業都應用了加熱設備,或專用或通用,都統一歸入稅目84.19。

84.34稅目結構

84.34 擠奶機及乳品加工機器:

10 — 擠奶機

20 — 乳品加工機器

90 — 零件

84.35

制酒、制果汁或制類似飲料用的壓榨機、軋碎機及類似機器

本稅目包含的商品很簡單且功能單一,即用來壓碎材質;用途單一,即用來制酒、制果汁或制類似飲料。以上兩者必須同時滿足,才屬於本稅目包含的商品。但是,這麼簡單的一個稅目,卻有一個小細節值得人們注意。在高粱酒等蒸餾酒的製造工藝中,需要壓碎原材料;而在釀造啤酒的過程中,也需要壓榨麥芽。那麼,壓碎高粱或是壓榨麥芽的機器是否屬於本稅目列名的機器呢?

結論是不屬於。一是因為在20世紀50年代《海關合作理事會目錄》(即CCCN、《協調製度》前身)面世時,遵循於那個時代歐洲人的思維習慣和貿易實際,基本上僅限於葡萄酒和水果酒生產才需要壓碎的工藝。也正是因為都是壓榨水果,所用工藝、參數基本相同,才會把制酒和制果汁的壓榨設備歸置在一起。二是因為稅目條文特意採用了「wine」這個詞,而不是其他諸如「spirits, liqueurs and other spirituous beverages」這類的詞,這就是要與部分酒精飲料進行區分。只是在我國「酒」作為一個大類,在命名上沒有那麼複雜,可能會造成歧義。三是因為壓榨高粱等穀物或是壓榨麥芽的機器在《稅則注釋》中分別在84.37和84.38中單獨列出,從側面對上述觀點和判斷進行了印證。

84.35稅目結構

84.35 制酒、制果汁或制類似飲料用的壓榨機、軋碎機及類似機器:

10 — 機器

90 — 零件

Tips:《稅則注釋》對84.35加工對象範圍的描述

本品目包括農業及工業上用於制葡萄酒、蘋果酒、梨酒、果子汁或類似飲料(不論是否經過發酵)的機器。

84.36

農業、園藝、林業、家禽飼養業或養蜂業用的其他機器,包括裝有機械或熱力裝置的催芽設備;
家禽孵卵器及育雛器

本稅目也是一個兜底稅目,囊括了除84.32—84.35以外所有的第一產業前端(如農場、林業、商品菜園、家禽飼養場及養蜂場)場所的設備。雖然是兜底稅目,但是應用場合是被嚴格限定的。例如,種糧食的農場是前端場所,因此在農場裡使用的小型麵粉機就屬於本稅目項下商品,如輾磨式;但是把小麥收割後送進工廠大規模製麵粉的機器則不算。基於上述特點,本稅目的一些商品看似普通但限定重重,下面就以四個例子加以說明。

一是機械動物剪毛機。本稅目的剪毛機特彆強調「機械」二字,這並不是指剪羊毛的動力結構是機械式即可,因為在《稅則注釋》中,所有普通的手持式毛髮推剪都被排除了,純手動的歸82.14,電動的歸85.10。因此,此處的「機械」遠遠超出了剪的部分,需要在其他輔助部件中體現出更多的「農場用」和「機械性」特點。

二是照蛋機。照蛋機是用來檢查禽蛋好壞的,但歸入本稅目的照蛋機結構上不能太簡單,也不能太複雜,必須體現出一種適度的「複雜性」。具體來看,如果太簡單到只剩一盞燈,人工拿它照一下雞蛋,則應按燈具歸類;如果複雜一點為其配上了分級/分選裝置,直接分配至不同的包裝中,則應歸入84.33。

三是配制飼料的機器,包括油餅、草料、蔬菜的切割機器,穀物的軋碎機器和混合機器。只有小到沒有明顯的工業化生產特徵且可以被視為農場使用,才能歸入本稅目。但是,怎樣的指標可以區分工業用和農業用則猶未可知。事實上,囿於不同的文化背景、經濟基礎、乃至歷史上的某個特例,各方觀點千差萬別,使得這一指標根本就不可能出現。人們不會對體積占滿三層廠房的飼料混合機的歸類有爭議,但是縮小或是簡化到什麼程度就可歸入本稅目呢?這是個主觀判斷的問題,有賴於從業者在長期實踐中慢慢達成共識。

四是樹木挖根機。樹木被砍伐後,把根挖出來的機器算;但是,把根挖出來以後清理場地的機器就不算,而把坑用土填回去或是挖個新坑的機器也不算。實際上,本稅目所列的林業機器僅指直接和樹(植物)打交道的機器,其他的機器一概不符合規定。

從上面幾個例子可以看出,本「兜底稅目」由於用途的限定顯得非常「憋屈」,且判斷極其主觀,屬於歸類原則基本清晰簡單但商品認定非常複雜爭議的典型例子。其實《協調製度》在本意上就沒想給使用者清晰的標準,因為當年的前輩們清楚地了解各方認知根本無法形成完全的統一,所以乾脆只給出一個籠統的條款,而把判斷的權利讓渡給各成員方。

84.36稅目結構

84.36 農業、園藝、林業、家禽飼養業或養蜂業用的其他機器,包括裝

有機械或熱力裝置的催芽設備;家禽孵卵器及育雛器:

10 — 動物飼料配製機

— 家禽飼養用的機器;家禽孵卵器及育雛器:

21 — — 家禽孵卵器及育雛器

29 — — 其他

80 — 其他機器

— 零件:

91 — — 家禽飼養用機器的零件或家禽孵卵器及育雛器的零件

99 — — 其他

文章來源

《中國海關》雜誌201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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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臧華

編輯:代俊

發布:朱秀亮

投稿郵箱:nosubjects@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