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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按照規定分類投放垃圾,可能將面臨200元的罰款,還可能影響個人信用。
從即日起一直到11月13日,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及說明,開始在首都之窗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
修正案中可以看到,垃圾減量、快遞應使用可循環的環保包裝、飯館酒店應當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等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多個熱點,此次全部被寫入了草案送審稿中。
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
記者發現,「垃圾減量」被寫入了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草案送審稿中,表述為「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全程分類管理、資源化利用的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快遞應使用環保包裝
快遞包裝能否回收再利用,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草案送審稿提出,快遞企業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使用電子運單和環保箱(袋)、環保膠帶等環保包裝。電子商務企業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提供多種規格封裝袋、可循環使用包裝袋等綠色包裝選項,並運用計價優惠等機制,引導消費者使用環保包裝。
餐廳、旅館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可罰5000元
酒店到底該不該提供一次性牙刷?外賣是否應該提供一次性筷子?草案送審稿提出,餐飲經營單位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擬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並應當設置醒目標識。
在服務過程中提示消費者合理消費,適量點餐不剩餐。如果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的,擬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而旅館經營單位擬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並應當設置醒目標識。旅館經營單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擬由文化旅遊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草案送審稿提出,單位和個人應當減少使用或者按照規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優先採購可重複使用和再利用產品。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則應當推行無紙化辦公,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
個人不按分類投放擬罰200元
不分類投放垃圾,到底會不會罰款,顯然是市民最關心的問題。草案送審稿中提出,個人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擬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擬處200元罰款。
而單位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擬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擬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不僅如此,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還可能影響個人信用。草案送審稿提出,執法機關擬將當事人違反本條例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的情況共享到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機關根據本市關於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可以對其採取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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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本文來源:京報網、北京知道綜合整理
編輯:王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