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支付機構違法違規合計罰沒510萬元
央行濟南分行、青島市中心支行日前公示行政處罰信息,金運通網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運通」)、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通金服」)、山東網上有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上有名」)分別因違規被罰,合計罰沒510萬元。
其中,央行濟南分行發布的處罰決定文書顯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金運通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行為,累計被處以罰款133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處以罰款60萬元。
資料顯示,金運通成立於2013年1月,由山東金升集團投資控股設立,於2014年7月10日獲得央行頒發的全國網際網路支付業務許可證,是國內首家建立在實體批發市場基礎上的網際網路支付公司。
而易通金服所涉違法行為類型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為客戶開立匿名、假名帳戶,分別被罰款198萬元、80萬元,合計被處以罰款278萬元,相關責任人共處以罰款15.7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1月,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表顯示,易通金服內蒙古分公司被央行處以罰款3萬元,並責令暫停新增特約商戶。此前,易通金服支付曾多次被投訴涉嫌給非法平台提供資金接口。
資料顯示,易通金服支付為山東商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魯商集團」)的「孫」公司。股權方面,魯商集團持有山東易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74.13%股份,後者為易通金服支付全資控股股東。換而言之,魯商集團為易通金服支付的實際控制人。
網上有名的違規違法行為類型為,該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被央行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違法 所得40.15萬元,並處罰款59萬元,合計罰沒99.15萬元。
根據介紹,網上有名於2011年6月成立,註冊資本為1億元,主營業務包括網際網路支付業務、B2B/B2C綜合電商平台等。據央行披露,其2012年6月獲得支付牌照,業務類型為網際網路支付,業務覆蓋範圍為全國。
2017年6月26日,央行公布的續展信息顯示,網上有名存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續展工作的通知》(銀髮〔2015〕358號)第六條規定的不予續展情形,早前擁有的兩地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在這次續展中被取消。
來源:網際網路金融新聞中心
聲明:文章不構成投資建議,轉載請註明出處。
中心出品
必屬精品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CC9pXG8BMH2_cNUgwsI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