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11)凌晨,桂林交警在市區設卡進行夜查行動時,查獲了一輛已達報廢標準的黑出租,駕駛員還趁交警不注意赤腳開溜,最終被交警追回。
11日凌晨0:30左右,桂林七星交警大隊在穿山東路設卡夜查,一輛車牌號為桂CT7684的紅色計程車見前面交警設卡檢查後,突然從機動車道內右轉進入非機動車道緩慢行駛。執勤民警該車行駛異常,車頂燈也沒亮,就立即藉助車輛信息平台對該車輛相關信息進行查詢,結果顯示沒有任何車輛信息,疑似是「假牌」。
執勤民警立即上前並要求該計程車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經查,駕駛員蔣某駕駛的這輛計程車的車架銘牌已被取下,該車懸掛的車牌號也屬於偽造的。在執勤民警的追問下蔣某承認了自己駕駛的這輛「計程車」是一輛出租轉非車輛,真正的車牌號是桂CT6**2。而執勤民警根據蔣某提供的車輛號牌,經過比對和信息核實,確認蔣某所駕駛的機動車於2019年3月該車就已經達到報廢標準,屬於查封狀態。蔣某買來後白天不敢開,怕交警查,便晚上假冒正規計程車,在夜間拉客。
而蔣某知道駕駛報廢車輛的利害關係,期間還試圖赤腳逃跑,經過一番周折,執勤交警將其當場控制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蔣某因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以罰款1500元,同時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並收繳、強制報廢機動車;另外蔣某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被處以2000元罰款,同時並處15日以下拘留。
(記者:周璇 通訊員:唐舒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