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點炸墓!21名盜墓賊在川盜掘多座古墓被宣判,最高獲刑10年

2020-03-04     長寧政法綜治

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鐵釺、鐵鎬、千斤頂、炸藥……這些,是21名被告盜墓時使用的工具,他們白天黑夜遊離於各個村莊之間,一旦發現古墓,便用以上方式破壞、盜掘。他們也知道盜竊古墓違法,但想到能盜竊到文物可轉手牟利,便邀約其他人鋌而走險。

3月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眉山中院獲悉,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法院日前公開宣判了一起盜掘古墓葬案件,參與盜墓、倒賣文物的21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八個月不等。

眉山市彭山區法院春節前的宣判現場

炸開古墓

21人輾轉雅安、南充等地盜墓

2018年10月,何某、張某在彭山區義和鄉干那山釣魚時,發現了兩座古墓,遂商議盜掘。何某及朋友聽說樂山人雍某某是「專門整古墓的」,遂通過朋友電話聯繫了雍某某,說發現了大墓。

雍某某綽號「雍二哥」,在「圈內」小有名氣,接到電話後,雍某某帶來了王某某,張某又聯繫了胞兄張某某參與盜掘。何某、雍某某、張某、王某某對古墓進行了踩點,何某按雍某某的指示購買了鐵鍬、千斤頂等工具。雍某某又聯繫羅某某帶著探釺到彭山,並約定挖到財物大家分贓。

2018年11月11日,6人先挖開干那山上沒有墓碑的一座墓葬,未盜得財物;11月12日,對干那山上一座有墓碑的墓葬進行挖掘;11月13日將另一座有墓碑的墓葬挖了一個直徑1.6米和1.6米深的洞,因被村民發現,逃離現場。期間,雍某某、羅某某主要負責挖掘墓葬,何某、張某、張某某、王某某輪流放風及盜挖墓葬。

2018年11月底,雍某某又邀約帥某某、楊某某、彭某某等人再度到彭山區干那山盜掘前次未挖開的古墓,並約定有古董就大家分錢。彭某某又聯繫了宜賓人牟某某等人送炸藥到彭山。此次一伙人炸開古墓後,盜得類似鏡片物一個。

隨後,雍某某又邀約彭某某、胡某某等人又先後到雅安市名山縣紅光村、雅安市石棉縣、南充市蓬安縣、巴中市通江縣等地,採用鐵釺、鐵鍬、鐵鎬、千斤頂、炸藥等工作盜掘古墓。

雖盜得的文物少價值低,但經鑑定,被盜掘、破壞的墓葬均為清代古墓葬,具有一定的歷史、藝術、科研價值。雍某某等21人盜掘行為破壞了古墓葬的整體性、完整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嚴重損失。

眉山市彭山區法院春節前的宣判現場

一審宣判

21人獲刑十年至八個月不等

法院認為,雍某某等人未經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批准,私自挖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損害了古墓葬的價值,其行為構成盜掘古墓葬罪,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同時,雍某某還主動供述,為謀取利益,曾經在海南省海口市購買了23件出水文物「海撈瓷」。經鑑定,有4件系二級文物,17件系三級文物。法院認為,其行為構成倒賣文物罪。

綜上,法院判決,雍某某犯盜掘古墓葬罪、犯倒賣文物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彭某某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胡某某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其餘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八個月不等。

案件承辦法官黃惠敏表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了文物古蹟,影響了文明文化傳承,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打擊。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受虛構的網絡文學和民間傳言的影響和誤導,對通過盜墓挖寶一夜暴富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同時,如果發現有此類犯罪行為要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以實際行動保護文物古蹟。

鍾成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潘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AAk-pHABgx9BqZZIoxy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