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房地產管理局關於2019年度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申請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做好2019年度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分配工作,依據《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婁底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婁政辦發〔2014〕26號)和《婁底市房地產管理局關於印發〈婁底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的通知》(婁房發〔2015〕17號)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範圍
在市中心城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申請條件
在市中心城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就業無房職工須具有市中心城區常住戶籍;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須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市中心城區工作,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勞動合同,連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且工作年限不滿5年;在市中心城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已在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含),連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市中心城區無房產。
(四)無租住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申請所需資料
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持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證(或正在辦理之中的證明)、編制卡、經勞動人社部門登記備案的勞動用工合同、工資收入證明、相關社保、公積金繳納證明等原件和複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四、申請受理、資料呈報時間
(一)申請受理時間:自2019年7月 25 日起至 8 月30日(法定工作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料呈報時間:相關資料表格呈報截止到9月10日(法定工作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呈報地址
婁底市房地產管理局二樓大廳17號住房保障窗口
地址:婁底市長青中街698號(市委黨校正對面)
六、公租房房源位置、戶型及裝修標準、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用情況
(一)此次擬用於實物配租的房源系城西公租房小區第7、8號棟,坐落於樂坪街以南、丹陽路以東、小科街以北。
(二)房源戶型為單間、一室一廳、單間組合。
簡單裝修:室內地板瓷磚飾面,牆面塗料,入戶防盜門,室內木門,鋁合金或塑鋼門窗,廚房、廁所地面、牆面瓷磚飾面,整體灶台、白熾燈、無家具。水、電、燃氣入戶。
(三)租金標準:3.8元/㎡·月;物業管理費標準:0.53元/㎡·月。
七、其他事項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本人申請,誠信申報,認真如實填報相關申請表。
(二)需要了解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和要求的,可登錄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網查詢或到婁底市房地產管理局現場諮詢。
網址:http://zjj.hnloudi.gov.cn/
諮詢電話:0738—8322323、8383318
婁底市房地產管理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