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餐飲行業有序恢復正常營業的通告
第9號
為進一步解決群眾實際生活需求,方便群眾生活,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實施〈四川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川辦發〔2020〕20號)及《宜賓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餐飲行業有序恢復正常營業的通告第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疫情防控實際,經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領導同意,即日起全縣餐飲行業有序恢復正常營業。現通告如下:
一、恢復營業經營主體要求。全縣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含小吃店、早餐店、飲品店、夜宵店等)必須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復正常營業。在疫情解除前,限制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舉行集體性聚餐,禁止舉辦各類宴席(含紅白喜事、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等)。
二、恢復營業經營場所要求。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儲備口罩、體溫槍、洗手消殺物品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資,並在經營場所入口設置疫情防控提示,安排專人值守,對進入人員測量體溫。首次恢復堂食的餐飲經營單位須全面對營業場所、設施設備、餐具等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洗消毒。營業期間,餐飲場所須保持空氣流通,不得開放中央空調,對沒有窗戶、空氣對流不暢的密閉性包間,禁止投入使用。對經營場所每日至少消毒兩次,並做好記錄台帳。
三、嚴格落實堂食管控措施。餐廳減少桌椅擺放,並按照不超過原有餐桌數的50%開放接待,餐桌之間距離不小於2米,且採取隔座安排就餐。包廂原則上只安排一桌,在同一時間段的就餐人數不得超過座位數的50%且不超過10人。提倡採用分餐制、自助餐,堂食共餐應採用公筷、公勺,提倡電話訂餐、網絡訂餐,鼓勵提供線上供餐服務。快餐店等小型餐館採用「一人一桌」、「同向入座」方式用餐。
四、嚴格落實從業人員管理。從業人員(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工作必須佩戴口罩,須具備「兩證」之一:外出務工人員健康證明(健康碼)、市內務工人員證明。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須做好員工健康信息登記和管理工作,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和不少於兩次體溫監測並做好記錄,體溫超過37.3℃或出現有發熱、乏力、乾咳及胸悶等症狀的員工不得上崗,並立即就近就醫。
五、嚴格落實就餐人員管控。用餐人員進入就餐場所前必須佩戴口罩,體溫超過37.3℃或有發熱、乾咳、打噴嚏等症狀的,一律不允許進入餐飲場所。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須做好用餐人員健康監測和信息登記,對堂食付款人員登記姓名、電話、就餐時間、涉及人數,建檔備查。
六、嚴格規範餐飲經營活動。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操作,確保食品安全,不出售過期、霉變食品。嚴禁銷售、加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嚴禁買賣、飼養或現場宰殺活禽動物。對每天送貨原料做好索票索證,提倡無接觸配送。
七、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如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一律暫停營業並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高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高縣衛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3月10日
來源:高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