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句古話:「玩火者必自灼,失德者必自戕。」堅守道德底線,是人的立世之本,世間誘惑萬千,無論是身處鬧市還是閒居獨處,只有學會控制自己的慾望,言行理智,才能規避災難,否則必定會釀成玩火自焚、失德自戕的悲劇。
正如這個發生在遼寧的一起「失德自戕」引起的案例,一少婦惦記廣場舞伴,枉顧道德底線在酒店發生關係,最終釀成了一樁倫理糾紛。
人到中年,其實最好的生活就是要依靠「心靜」,如此才能不被外界紛擾所影響,畢竟到了這個年紀,家庭、事業都已經穩定,一切皆已成定局,保持常態,生活定然是幸福的。彼時的趙麗艷也是如此,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可她卻在婚姻中,出現了不該有的心思。
丈夫鄒某在外務工,身為家庭主婦的趙麗艷便是他的賢內助,當女兒考上大學,寒暑假也會出去找兼職,彼時獨自一人在家的趙麗艷為了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充實,每天都會去跟志同道合的人跳廣場舞。
興趣愛好無關乎年齡,男女都有,再加上有些舞蹈需要男女搭配,在這種分配下,趙麗艷認識了一個名叫徐大輝的男子。
已有家室的徐大輝有一個已經參加工作的20歲兒子,之所以會選擇來跳舞,主要也是因為年輕的時候因為愛好學過幾年舞蹈,後因為種種現實原因不得不放棄,隨著年齡漸增,時間多了起來,這才又重新拾起了這個興趣。
正是因為有了舞蹈底子,每次學新舞蹈的時候,徐大輝都是最快的那個,反觀之趙麗艷卻笨拙的不行,就這樣,在徐大輝耐心的一次次教導之後,趙麗艷竟然惦記起了廣場舞伴。
而徐大輝也因為在趙麗艷這裡,獲得了極大的滿足感,每每看到她欽佩依賴的眼神,徐大輝也漸漸陷入了這段感情之中,更何況相比起其家中既要忙於事業,又要操心婚姻大小事務的妻子而言,身為家庭主婦的趙麗艷更加年輕風情。
於是,當趙麗艷因為丈夫常不在家所產的寂寞孤獨,轉而寄托在徐大輝的身上時,一次練舞之後,趙麗艷為了表示對他的感謝,特意將其邀請至家中。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曖昧氣氛逐漸上升,很快,乾柴烈火的兩人便相擁躺到了床上,在家中發生了關係,自此一發不可收拾。
這個年紀考慮的現實因素太多,由於兩人都有家室,在外都十分謹慎,再加上趙麗艷又是獨自一人居住,兩人便時常在趙麗艷的家中偷換,沉浸在這短暫違背道德倫理的歡愉中的二人,就連雙方伴侶都在家,都還明目張胆的在酒店發生關係,根本就沒有為日後事情揭發做任何準備。
2008年11月,紙終究包不住火,當徐大輝的妻子偶然間在其手機中發現了他與趙麗艷之間的親密信息後,矛盾一觸即發,當下便提出了離婚,彼時的徐大輝也受夠了妻子的暴脾氣,產生了跟嬌弱柔媚的趙麗艷共度一生的念頭,倒也沒有反對。
只是,兩人的這個行為,卻引來了家人的不滿,出於勸和不勸分的理念,徐大輝的哥哥嫂嫂站了出來,想方設法的勸和二人。只是,徐妻倒是被勸住了,同意再給徐大輝一次機會,可徐大輝卻犟的跟頭牛一樣,不回頭。
無奈之下,哥嫂只好從趙麗艷這邊出發,但因為擔心趙麗艷也會跟徐大輝一個反應,事情敗露之後就直接離婚,於是便從她的丈夫入手,讓他也勸勸妻子回歸家庭。沒曾想,也是因為這個行為,最終竟就此釀成了倫理悲劇。
人在感情中容易變得脆弱,鄒某在聽到妻子的背叛後,第一時間並不是想要挽回這段婚姻,而是連夜趕回來質問妻子。當他聽到妻子將二人之間的關係如實坦白,甚至還藉此主動提出了離婚,這讓本就氣急敗壞的鄒某,更是氣不打一處來,情緒出於極端失控的他,強行搶過趙麗艷的手機,學著她的口吻給徐大輝發簡訊。而後將趙麗艷反鎖在房間內,自己則獨自一人坐在客廳靜靜等著徐大輝到來。
這一切事發突然,趙麗艷也來不及通知自己的情人,就這樣,當徐大輝興致沖沖趕來赴約時,迎面就被重重挨了一拳,就在徐大輝被這一拳大的暈頭轉向後,鄒某隨之便拿著斧頭直接朝著他砍去。
彼時徐大輝出於求生意識,拼盡全力跑到了樓下,但被砍中大腿的他終究還是跑不過鄒某。當警方接到鄒某本人的報案趕到之後,徐大輝已經當場亡,最終釀倫理糾紛。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人罪是指,故意人的,處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法院審理,徐大輝利用兇器對被害人進行身體傷害,具備明確的故意人目的,連砍數下,甚至追到了樓下將其害,造成了被害人亡的既定事實,情節嚴重,系故意人罪。
但因為被害人徐大輝插足他人婚姻,存在明顯過錯,這才造成鄒某行為極端,並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做出這些舉動,所以在量刑上一般不會被處以刑。
再加上犯罪後,鄒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於自首情節,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事後也獲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鄒某最終以故意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雖說每個人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但徐大輝與趙麗艷的這段感情顯然已經違背了道德倫理的規範,在本在承擔的責任的年紀,卻選擇了衝動行事,如此失德之舉,終究還是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致使將雙方的親人傷得體無完膚。
(註:《回顧遼寧一少婦惦記廣場舞伴,在酒店發生關係,最終釀倫理糾紛》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為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