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八屆「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為第三十三屆「中國水周」。
今年,我國紀念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的活動以「堅持節水優先,建設幸福河湖」為主題,再次提醒我們節約用水、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走人水和諧的綠色發展道路。
近年來,為加強木蘭溪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促進水域生態平衡、生態安全,涵江區人民法院以現代環境司法理念為引領,以專業化審判建設為抓手,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堅持立足審判職能,大力加強生態環境審判工作,為木蘭溪流域系統治理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加強水資源保護
通過司法手段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要求,依法懲處電鍍廠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嚴重污染的犯罪行為,確保水資源利用的安全。
典型案例
2018年3月,被告人戴某輝在某出租房內生產加工鐵件,在無污水處理設施的情況下,將電鍍生產廢水通過收集池收集後,利用抽水泵直接由PVC暗管排入車間的雨污管道內。同年9月6日,莆田市涵江區環保局對其現場檢查時被當場發現並現場採樣監測,監測報告示車間西南收集池廢水中總鎳、總鉻、六價鉻分別為30.8mg/l、292mg/l、245mg/l,分別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60.6倍、291倍、1224倍。後涵江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戴某輝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同時判決禁止被告人戴某輝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電鍍生產行業,期限三年。
該案是莆田市法院首例適用「從業禁止」條款的涉生態環境類刑事案件,通過對特定污染環境案件的被告人判處從業禁止,降低被告人污染環境再犯可能,有力制裁破壞生態環境行為。
現場勘查水資源保護案件
二、依法促進水生態修復
2017年12月19日,涵江區人民法院與涵江區人民檢察院、涵江區河長制辦公室共同制定《莆田市涵江區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統籌生態修復資金投入水環境生態治理工作。
典型數據
截止2020年3月,涵江區生態修復金帳戶累計收取生態修復金200.7萬元。
制定生態環境修復資金管理辦法
三、加強破解水難題聯動
針對發現的水環境突出問題,聯合檢察機關、各行政職能部門開展專項調研活動,通過實地走訪等形式摸排排放污水、采砂挖泥、畜禽養殖、生活垃圾污染和侵占河道、破壞護岸等影響水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聯合檢察機關和行政職能部門開展巡河工作
典型做法
1、召開生態審判工作聯席會議
推進建立「一府兩院」全面推行「河長制」專項會商機制,加強與河長制各成員單位的溝通聯絡,形成齊抓共管合力。2019年11月1日,涵江區人民法院召開生態審判工作聯席會議,與河長制各成員單位就信息互通互聯互享,對水污染防治執法辦案中遇到的監測鑑定、證據認定等疑難及法律適用問題進行深入交流,分析研究,共商對策,推動河流共同治理。
召開生態審判工作聯席會議
2、成立法官工作室
2019年12月31日,涵江區人民法院駐區河長制辦公室法官工作室揭牌成立,為完善水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提供有力的服務保障平台。
駐河長辦法官工作室揭牌
四、拓展延伸水司法服務
2018年,涵江區人民法院先後在江口鎮東大村和萩蘆鎮崇福村設立生態宣傳教育基地,並在此基礎上廣泛開展流域生態文化及普法宣傳活動,深入水源地進行綜合治理法制宣傳。同時,開展重大涉河涉水生態環境案件庭審直播,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規範、指導、評價、引領功能,強化對廣大人民群眾保護水生態環境的法律法規教育。
典型意義
古諺云:「沉七洲,浮莆田。」歷史上,正是由於木蘭溪、萩蘆溪、延壽溪等河流不斷地沖刷泥沙,使平原面積逐漸向海擴大,形成了興化平原——莆田人民賴以生存的家園。今天,水環境品質的不斷改善對提升莆田市文明形象,提高群眾生活品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設立生態宣傳教育基地
世界環境日戶外宣傳活動
涵江區人民法院將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主動對接、主動服務、主動保障,推動河流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維護河流健康生命、實現河流功能永續利用,為建設美麗莆田提供司法助力。
來源: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莆田河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