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6年3娃非親生案將於28日開庭,男子稱將有「重大案情」公布

2023-12-27   多彩貴州網

原標題:結婚16年3娃非親生案將於28日開庭,男子稱將有「重大案情」公布

基本案情

據瀟湘晨報報道 12月25日,「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事件當事人陳志顯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他起訴妻子及「第三者」的訴訟將於12月28日在江西省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我至今不知道3個孩子的父親到底是誰。事情發生後,我被拉黑了,也沒有得到任何解釋,我也不想去聯繫了。」至於3個孩子,陳志顯的話停頓了許久,「早在去年中秋就不理我了,沒有一個人理我,之前父女感情怎麼樣又如何,現在也是各過各的了。」

親子鑑定結果(圖源:受訪者)

2022年3月,長期在外工作的陳志顯發現妻子和另一男子同住一家賓館。之後,他對三個孩子進行DNA鑑定,結果發現都不是他親生。此事引發全網關注。

12月23日,陳志顯在社交帳號發布視頻稱,其起訴妻子及「第三者」的民事糾紛案件將在12月28日開庭審理。視頻中,陳志顯稱,他雖然會坐在原告席上,但案件也是對他自己的審判,「大家都說我是最窩囊的男人,我給自己的父母丟臉了。」

他說,以前的自己哪怕再苦再累,為了孩子,為了一個所謂幸福美滿的家庭,努力賺錢是他最開心的事情。「現在因為幾份親子鑑定,我失去了做父親的資格,孩子再也不會叫我一聲爸……曾經美好的回憶都成了一場大夢。」陳志顯還稱,庭審結束後,將會有「重大案情」公布。瀟湘晨報記者詢問陳志顯,他並未解釋是何「案情」。

陳志顯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他現在重度抑鬱,最大的目標,是希望能追究妻子和「第三者」的刑事責任。「我個人的力量太小了,我沒有證據支撐我提前刑事自訴,我希望公安機關能介入調查。」

法院的傳票(圖源:受訪者)

12月25日,陳志顯的代理律師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他們提出了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撫養費退還等十多項訴訟請求,準備了200多頁證據。「具體的金額等信息,庭審後會透露。」

對於在視頻中所說的「重大案情」,陳志顯告訴記者,該內容在庭審前暫無法公開。並稱,在該案件塵埃落定後,會嘗試走出來,開始新的生活。

「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那麼,婚內出軌甚至生育子女是否涉嫌重婚,是否構成刑事犯罪?無過錯方支付的孩子的撫養費能否申請返還?貴州榮燦律師事務所黃登寬律師就相關法律問題作了如下解讀:

律師解讀

一、什麼是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二、司法實踐中容易出現的重婚類型有哪些?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如何認定重婚行為?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係。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舉行結婚儀式,這固然足以構成重婚,即使沒有舉行結婚儀式,而兩人確是以夫妻關係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

  例如兩人相互間是以夫妻身份相對待,對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應認為是重婚。

  四、重婚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夫妻之間是否有互相忠實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的規定。忠實義務不僅是道德義務,而且是《民法典》確定的義務。

  六、違反忠實義務婚外生子會承擔什麼樣的民事法律責任?

  對配偶造成損害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有重大過錯的在分割財產時少分或者甚至不分。同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通姦生育子女,隱瞞真情,另一方受欺騙而撫養了非親生子女,其中離婚後給付的撫養費,受欺騙方要求返還的,可在離婚時一併起訴要求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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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延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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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覆》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1957年9月10日(57)京高法研字第01801號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請示收悉。我們認為,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係。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舉行結婚儀式,這固然足以構成重婚;即使沒有舉行結婚儀式,而兩人確是以夫妻關係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例如兩人相互間是以夫妻身份相對待,對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應認為是重婚,如果現在還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的話,當然也應認為是重婚。反之,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明只是臨時姘居關係,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後即結束姘居關係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處理事務,與原來相識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該地的短期內,以通姦關係同居,離開該地後,就彼此不相問聞,在同居期間亦彼此了解只是臨時姘居,這種同居就只能認為是臨時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至於某一具體案件是否構成重婚,抑或僅是單純非法同居,這要根據具體案情認定,即如你院所舉案例,判決認為是重婚,按照上述看法,也並不錯誤。我院去年4月15日法研字第70號函復昆明鐵路運輸法院關於重婚問題的一點,只是要提醒他們,不要把任何非法同居都認為是重婚。另外,非法同居雖不一定都構成重婚,但在法律沒有規定以前,我們的看法是,有的還可以構成妨害婚姻家庭罪。以上意見,是我們批覆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昆明鐵路運輸法院時的看法,仍希你院結合實際經驗,再行研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婚姻家庭的倡導性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九條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否認親子關係,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否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併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併裁判。

  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十條 夫妻雙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共同侵權】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精神損害賠償】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律師建議

夫妻之間在家庭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時不應通過逃避問題而重婚或者婚內出軌生育子女,婚嫁自由也應當通過合法的途徑,而不是明知他人前婚姻關係未解除而與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果婚姻中遭遇背叛等被侵害的時候、也應冷靜通過合法的途徑進行解決。

來源:瀟湘晨報、新聞晨報、極目新聞、光明網

解讀來源:貴州榮燦律師事務所黃登寬律師

編輯:趙野平

編審:安軼倫

審簽:李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