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資格無權分土地;近日,河南鄭州,崗李村女子張亞平因出嫁後被剝奪了村民資格,無權分配村裡剩餘土地,也拿不到村裡的征地補償款,她先後兩次提起訴訟,要求村組織發放相應補償款40餘萬元據了解,該村村民會議表示,「閨女只要一放炮出嫁,不享受村裡任何待遇」,「家裡沒男孩的家庭,多女孩的家庭,可以招一個女婿,只承認招一個,如果招第二個不享受村裡任何待遇」上述決議寫入了當日的《會議記錄》,並作為村規執行,根據會議決議,張亞平已經出嫁,老公也是家裡的第二個上門女婿,所以均無法享受村裡的任何待遇,包括無權分配村裡剩餘土地,也拿不到村裡的征地補償款
之後張亞平先後兩次提起訴訟,但法院一審以「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屬於村民自治範疇的事項」駁回起訴。一、二審均敗訴後,她又於今年4月提起了再審,目前,再審申請已被河南高院受理這不就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嗎?這難道是在宣揚女性都不要結婚嗎?因為結婚後屬於自己的所有權益就都沒有了,那不是扯淡嗎?一邊在倡導早婚早育,一邊又在剝奪女性的權益,那請問誰還願意結婚
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是嫁到外地,戶口也已經遷出去不在本地了,那不分土地我覺得可以理解,可是這位女子的老公是上門女婿,那很顯然,女子的戶口包括老公及孩子的戶口肯定都是在娘家的,只是因為結了婚就被剝奪了村民資格,當成外人對待,這是不是有些欺人太甚是重男輕女嗎?不知世間還有羞恥二字了嗎?這不擺明了是土匪和強盜思維了嗎?把出嫁的女人當成可以肆意掠奪和霸占錢財及土地的目標了嗎?未免有些太荒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