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劫分得1.5萬元,逃亡15年成流浪漢,救下二等功軍人後自首

2022-07-06     看見不如不見

原標題:男子搶劫分得1.5萬元,逃亡15年成流浪漢,救下二等功軍人後自首

「為了1.5萬,逃亡15年!」上海青浦,35歲流浪漢在蘇州救下一名曾獲二等功的退伍軍人後,在對方的勸說與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退伍軍人幫流浪漢作證後,檢方建議法院對其減輕處罰。

(來源:上海青浦區法院、光明網)

男子丁某20歲在上海工作時,幾名老鄉曾拉攏他一起盜竊一家公司車間的不鏽鋼原材料,但被丁某拒絕。可後來,堂某也來找他參與時,丁某卻鬼迷心竅,就答應了。也正是因為這個決定,改變了他的一生。

事發當天凌晨0時許,丁某等7人陸續翻牆進入公司後,分工合作。可不曾想,丁某與另外3人到保安室取遙控器時,卻被值班保安發現了。其實這也是他們的預料之中的,因為他事先踩過幾次點。隨後4人用提前準備好的膠帶,將值班保安控制住,並搶了保安的手機。

事後丁某分到1.5萬元,就逃回蘇州老家。很快,警方接到報警,就根據線索將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而丁某則成為了「漏網之魚」,但他同時也成為了網上通緝犯。案由是他搶劫了價值59萬元的不鏽鋼板材(16.7噸)。

從此丁某開始改名換姓,過起了偷偷摸摸的日子,甚至在打工時,因工傷致右手3根手指被切斷,他也不敢去索賠。因為怕事情鬧大後,被人發現他是逃犯身份。手殘疾後,因無法工作,丁某便開始流浪生活。

丁某在流浪時,偶然機會救下因突發心梗的50多歲退休軍人安先生。將安先生送到醫院後,良心未泯的丁某不僅為安先生墊付了醫院費,還一直在病床前,守護到安先生醒來。醫生說,好在及時送醫,不然安先生會有生命危險。

安先生醒來後決定給丁某一筆錢,或者幫他解決生活上的問題,但均被拒絕。在得知丁某過去犯的事後,安先生勸說並陪伴丁某,回到上海投案自首,並為丁某做證,向公安機關、檢察院說明情況。

檢方查證屬實後,得出以下結論:

首先,丁某夥同他人使用暴力壓制手段,搶劫他人財物,雖然丁某隻分得1.5萬元,但本案系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因此7人均需對搶劫價值59萬元的不鏽鋼材料,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263條規定,使用暴力手段搶劫10萬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換而言之,雖然丁某隻分到1.5萬元,但其起步量刑就是10年以上。

其次,雖然案發至今已經過去15年,但本案不受追訴時效限制。

《刑法》第87條第3款規定,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後,認為需追訴的,應當報請最高檢確認。但第88條同時還規定,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並追逃的除外。

最後,證人、證據證明丁某在過去15年,未曾有違法亂紀行為,且還能主動救助陌生人,即代表丁某主觀上已棄惡從善,且具有自首、認罪悔罪等可從輕或減輕情節。

據此,檢方決定向法院建議對丁某減輕處罰。意思就是說,檢方認為可減輕一個檔次,對丁某在有期徒刑3-10年確定基準量刑,並再從輕處罰。

最終,一審法院經審理後,根據丁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以及其目前的社會危害性等,酌情考慮,故採納了檢方的建議,以犯搶劫罪判處丁某有期徒刑8年。

本案丁某為了1.5萬元,逃亡15年成為流浪漢,即便在工傷後,也不敢合法維權,這些都是其當年一念之差而換來的結果。大家務必要引以為戒,時刻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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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90e3a1a60e2d2f0c2031addb6a339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