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5萬元/人!山東發放這類生活補助

2023-10-23     東營快訊

原標題:最高15萬元/人!山東發放這類生活補助

為進一步吸引集聚更多優秀青年人才來魯創新創業,積極打造新時代人才集聚高地,根據《山東省有關博士(後)生活補助核定發放辦法》(魯人社字〔2021〕31號,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3年度博士(後)生活補助發放有關事宜。

一、生活補助發放範圍

本通知所指發放博士(後)生活補助的用人單位範圍包括: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鄉村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為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級企業(含中央駐魯企業)、省屬事業單位(不含省屬醫院、科研院所、學校)。上述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博士(後)可按程序獲得生活補助,經費由省人才建設資金予以保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核定發放。

其他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的博士(後)生活補助發放,按照《辦法》規定執行。

二、生活補助類別標準

博士(後)生活補助項目分為博士生活補助、博士後在站生活補助和博士後出站留(來)魯生活補助3類,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博士留(來)魯工作後享受最高3年15萬元的生活補助,博士後研究人員出站留(來)魯工作後享受一次性最高15萬元的生活補助,與其他省級人才生活補助就高享受,不重複發放。具體補助條件、標準和發放工作流程等要求詳見《2023年度山東省博士(後)生活補助申報指南》。

符合補助條件的博士(後),應在山東省工作期間申請。對已全職在崗工作滿2年的,可同時申請享受2年10萬元生活補助;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起3年內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補助。對納入到2023年度「政策找人」名單範圍的博士(後),以及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補助、博士後在站生活補助且未滿補助年限的,由所在設站單位或用人單位(見附件2)核實認定有關信息,符合條件的直接發放補助,無需博士(後)自主認證;不符合或不再符合發放條件的,將不予或停止發放補助。

三、發放方式及進度安排

2023年度山東省博士(後)生活補助依託山東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後綜合管理平台(https://sdbsh.rcsd.cn/login),採取「政策找人」和「自主認證」方式發放。

組織對截至2023年10月15日,工作或在站時間滿1年的博士(後)(含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補助、博士後在站生活補助且未滿補助年限的)進行認證發放,認證工作時間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結束,逾期未進行認證確認的,視為放棄本次發放機會。

來源:人才山東網、大眾日報

本報法律顧問:山東匯研律師事務所 王讀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8c3fe472d1bd72a5dc21e0da66c145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