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開始
浙江可以辦理貨車ETC了
具體按什麼標準收費?有無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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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什麼收費標準執行?
自2020年1月1日起,貨車及專項作業車車型按照《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標準分類。2020年1月1日前,我省仍按現行規定收取車輛通行費。
2、只有安裝ETC的貨車才能享受通行費優惠
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貨車及專項作業車均不再享受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含運輸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
3、僅為牽引車辦理ETC車載裝置
貨車列車僅為牽引車辦理ETC車載裝置(含車載單元(OBU)和ETC用戶卡,下同),通行高速公路時,其總軸數由入口車道確定,並通過ETC車道系統寫入ETC用戶卡內,作為車型分類和收費的依據。
4、一輛車只能辦理一個ETC裝置
貨車及專項作業與ETC車載裝置唯一對應,即車牌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與ETC車載裝置編號一一對應。嚴禁同一車輛辦理多個ETC車載裝置。嚴禁使用其他車輛的ETC車載裝置。
5、2020年1月1日起可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
已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貨車及專項作業車在2020年1月1日前,繼續通行人工收費車道,入口領取通行卡,出口可使用ETC通行卡支付通行費,並享受通行費打折優惠。2020年1月1日起,通行ETC專用或混合車道,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
6、貨櫃車的定義
道路運輸證經營範圍包含「貨物專用運輸(貨櫃)」且不含「普通貨物」的車輛認定為貨櫃車。
7、不要自行拆卸ETC裝置
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貨車及專項作業車,不得自行拆卸ETC車載裝置,因用戶自行拆卸設備,導致設備無法正常使用所產生的損失和風險由用戶自行承擔。
8、如有疑問請諮詢
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用戶服務中心:0571-888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