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時刻婁底1月14日訊(通訊員 陳峰 鄒國棟)為持續深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近日,婁星區出台「為基層減負」六條規定,該規定從發文管理、會議管控、督查考核、材料報送、基層調研、落實見效等六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作出規定。
嚴格發文管理。建立年度發文計劃制度,實行文件總量控制,確保文件總量逐年下降。嚴控臨時性發文,原則上不計劃外發文,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發文的,實施立項審批。區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門、各議事協調機構發文必須在年度計劃內控制,按歸口管理原則分別向區委辦、區政府辦備案審查後,除密級文件以紙質檔發送外,從區委辦、區政府辦發文端傳輸。對有超數量發文苗頭的單位,提前預警提示,年度超計劃發文的在年度績效評估中扣分。不得頻繁隨意在微信群發通知、傳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要求。
嚴格會議管控。建立會議年度計劃制度,實行年度會議總量控制,確保會議總量逐年下降。統籌做好學習、會議、考核、講評等工作,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少開會。堅持開「富有成效的會」,杜絕陪會。嚴格落實無會周和無會日,每月的第3周作為無會周,每周一作為無會日。嚴格執行以「月度工作講評會」統攬全區每月重點工作安排部署的制度,「月度工作講評會」召開當周,除重要緊急情況,不得再召開全區性會議部署工作。開短會。單項工作只安排一名領導同志講話,講話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會議時間控制在1小時內。控規格。少開黨政正職參加的會,嚴控黨政正職同時參加的會,減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參加的會,除區委經濟工作會議、人大和政協全會、月度工作講評會議等綜合性會議外,其他會議不得安排單位黨政正職同時參加;由分管區級領導主持召開的業務性工作會議,由單位分管領導參加,不得安排單位正職參加。
嚴格督查考核。嚴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督查計劃,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督查考核。確需臨時開展的督查,牽頭單位制定督查方案報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開展。注重考核實效,防止過度留痕。考核工作須以實地查驗成效為主,不得以專題研究、發文和開會部署、是否有資料彙編評成績。嚴控部門牽頭開展的全區性考核,任何單位不得以督查調研形式行考核評估之實。
規範材料報送。區委辦、區政府辦建立書面材料徵集協商機制和統計匯總制度,統籌控制全年向區直部門及鄉鎮街道徵集書面材料的數量。建立區級材料庫和共享機制,區直部門和鄉鎮街道根據工作需要向區委辦、區政府辦申請調取有關材料。未經批准,區委各部委和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得要求基層報送書面彙報材料。
嚴禁違規陪同。區級領導到基層督查調研,不作事先安排,不安排專題彙報,按照工作對口原則,基層單位陪同調研的班子成員不得超過2人。區直單位到基層督查調研,應採取「四不兩直」方式進行,不得要求基層單位班子成員陪同,不得安排專題彙報,在督查調研中出現的重要情況、發現的重大問題,可向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反饋。
注重落實見效。區級領導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帶頭執行規定,嚴格按程序簽文、批會、辦事。切實為基層排憂解難。部署工作既要交任務、定標準,更要明思路、有措施、抓落實。該規定執行情況列入年度績效評估的落實力評價計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