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拆遷協議要注意什麼?

2023-10-13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簽訂房屋拆遷協議要注意什麼?

簽訂房屋拆遷協議時,需要注意的問題包括審查對方是否有簽訂拆遷協議的資格、協議內容要全面、補償是否合理、避免簽訂空白協議等問題。

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拆遷方提出的獎勵期問題

許多拆遷方為了讓被拆遷者更快的簽約往往會規定一個獎勵期限,在這個期限里簽約的業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補償。但事實上拆遷方提出多個獎勵期補償遞減的情況並不常見,後簽約的業主們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補償。雖然如此,現在的拆遷方大多只規定一個獎勵期了。

2、回遷安置房的選擇

拆遷方往往會告訴被拆遷者如果先與他們簽約就能優先選擇回遷安置房,這也就意味著被拆遷者可以選到相對更好的房子。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對於拆遷方來說,為了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他們往往會在被規劃為回遷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銷售。而開發商會先將較差的戶型賣出,相對來說比較好的戶型往往會等到最後。

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能選到什麼樣的房子而不在於能不能選到房子,不存在拆遷之後,房主無法安置的問題。

3、簽約中注意談判地位和合同細節

簽約中被拆遷者應該注意的就是自身的談判地位和合同的細節等等問題。

首先是要千方百計提高自己的談判地位。和拆遷方相比,被拆遷者往往處在相對弱勢的談判地位上,比如遇到強拆時房主們絕對不能暴力反抗等等。拆遷簽約的合同等等往往也都是由拆遷方制定的,許多的條款可能還不會給被拆遷者看。

這種情況可能意味著合同上的條款可能對被拆遷者不利,也有可能是合同上的拆遷補償款更高,拆遷員想從中謀利。

為了提高自己的談判地位,提出訴訟往往是必須的。相比之下拆遷方更害怕敗訴,他們只要有一個敗訴就意味著所有的行政行為都是違法的,其拆遷的成本就會急劇提高,這也是拆遷方更願意調解的原因。

其次的合同細節的注意。被拆遷者在合同簽約時往往缺乏經驗,很容易受到對方的影響。被拆遷者在簽約時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各個細節,因為往往是這些細節決定著利益是否能真正實現。

尤其是在合同上從拆遷補償款的簽訂時,一定要注意大寫的地方絕對不能空著,防止對方篡改補償款數字。

簽訂房屋拆遷協議的主體是誰?

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主體是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

由於被拆遷房屋分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當拆遷對象為私有房屋時,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所有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當拆遷對象為公有房屋時,拆遷人則應當與房屋使用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分別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

2、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遷房管部門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遷宗教團體委託房管部門代理經租的房屋的。

房屋拆遷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日常生活中,人們常說的拆遷協議通常是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後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後,則受到法律的強制。依法訂立的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拆遷協議的生效條件主要如下:

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2、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即實行強制性公證。通過公證,保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有利於消除被代管人對協議的疑慮。

在涉及到房屋拆遷問題的時候,需要拆遷方與被拆遷人先進行協商,在協商沒有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不能擅自進行拆遷。而對於拆遷的補償標準,需要先公示出來,對於拆遷補償的方式,允許被拆遷人根據自身情況作出選擇,包括貨幣補償、產權安置以及二者結合性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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