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警帶你揭開「幫信罪」的真面目

2024-11-02     新浪財經

什麼是「幫信罪」?

「幫信罪」即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簡單來說,「幫信」行為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還為其提供幫助。 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買賣銀行卡、電話卡,搭建非法網站,製作虛假AAP、發送小廣告推廣引流等。

今天,就讓我們通過三個案例來認識「幫信罪」。

案例一:小石是一名程式設計師,業餘時間會在網上尋找兼職。一天,有客戶找到小石,需要他製作一批攜帶木馬病毒的虛假交友軟體。小石雖然知道做這些軟體違法,但禁不住對方的高價誘惑,最終還是答應了。 小石通過編程軟體製作出20餘款詐騙軟體,出售後獲利7萬餘元。不久後,這個客戶因涉嫌網絡詐騙被公安機關逮捕,涉嫌幫信的小石也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老吳和小梅是一對夫妻,一天,老吳在兼職群里得知,只要在社交平台發布推廣引流信息就能掙錢。老吳心動了,拉上小梅一起開始兼職引流。二人很快發現,所謂的推廣引流其實就是散布詐騙信息,吸引別人點擊進入詐騙網站。為了能多賺錢,老吳夫妻在網上找到小王、小於等四人作為下線,由老吳發布引流任務,小梅負責計算提成,六人在各大社交平台投放虛假廣告近千餘條,非法獲利10萬餘元。他們的行為很快被警方發現並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小趙和兩個朋友成立了一個網絡工作室,但收入並不理想。一天,有人找到小趙的工作室,想讓他們幫助解封一些因涉嫌網絡詐騙被封的社交帳號,每解封一次可以得到10元到20元不等的佣金。急於賺錢的小趙很痛快就答應下來,通過多種方式,加班加點的解封了詐騙帳號2萬餘個,獲利40餘萬元。小趙工作室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最終被依法刑事拘留。

普法時間

幫信罪即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總之:「幫忙」需謹慎,嚴防害人害已。

幫信罪常見類型

1.「兩卡」類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銀行卡(含銀行帳戶、非銀行支付帳戶等)、手機卡(含流量卡、物聯網卡等),用於接收、轉移信息網絡犯罪相關款項的行為。幫信案件中,絕大多數為「兩卡」類案件。

2.「跑分」類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登錄特定平台為網絡犯罪 團伙提供轉帳幫助從而將贓款「洗白」的行為。

3.「吸粉」類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他人提供推廣幫助,以「刷單」「搶紅包」「投資指導」「特殊服務」等名義邀請被害人進群或下載APP,後由電信詐騙團伙對被害人實施詐騙的行為。

4.「技術」類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通過架設虛擬撥號設備(VOIP、GOIP、多卡寶、絡漫寶等)、開發網絡程序、製作運營網站等方式提供技術支持的行為。

幫信罪危害

1.幫信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犯罪記錄將會伴隨一生,嚴重影響個人擇業和信譽;還要承擔來自社會的負面評價。

2.助長犯罪。出租、出借、出售的手機卡或其他通訊工具,給犯罪分子實施詐騙提供便利。多一則詐騙廣告的發布、多一通詐騙電話的撥打,都有可能導致被害人家庭傾家蕩產、支離破碎。

3.給犯罪分子「打掩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往往將自己的真實身份隱藏在這些出租、出借、出售的「兩卡」身份背後,增加查處難度,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防範提示

1.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和第三方支付、社交媒體帳號等。莫因一時貪念掉以輕心,不慎走上犯罪的道路。

2.找工作、兼職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私信或街邊小廣告「高薪招聘」等信息。既不做受害者,也不做犯罪分子的「幫凶」。

3.日常生活多留意,一旦發現身邊有收卡、賣卡或「養卡」等違法行為時,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為你我他搭建起一道防詐「護城河」。

來源:中國新聞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88993dd57b2b701b643decfed8e04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