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開《酒泉市電動車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的公告
為加強酒泉市電動車管理,依法保護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按照酒泉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立法計劃,市公安局起草了《酒泉市電動車管理條例(草案)》。為廣泛徵求和聽取社會各界關於本條例實施前已購置不符合登記條件的電動車進行過渡期管理和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意見建議,推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進程,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甘肅省地方立法條例》《酒泉市人大常委會地方性法規起草規則》等有關規定,現就上述事項進行聽證,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地點
時間: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
地點: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六樓會議室(酒泉市肅州區盤旋中路9號)
二、聽證事項
《酒泉市電動車管理條例(草案)》已印發,按照立法有關程序,現就《酒泉市電動車管理條例(草案)》中過渡期管理部分進行聽證。主要有四個議題:
第一議題:過渡期管理設定的必要性。
第二議題:過渡期管理期限設定的合理性。
第三議題:過渡期管理車型確定的合理性。
第四議題: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合法性。
三、報名範圍
凡年滿十八周歲、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或者認為與聽證事項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代表均可報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可以推薦相關人員參加。
四、報名時間、期限及方式
申請作為聽證陳述人、聽證旁聽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在2023年4月21日(星期二)18:00前,填寫「聽證會代表人報名(推薦)表」,郵寄或者直接送達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地址:酒泉市肅州區盤旋中路9號,郵編:735000),或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李其宏
電話:0937-5926811
五、參加聽證會人員的產生方式
酒泉市公安局按照報名先後順序和報名人員的不同工作領域,在申請報名人員中遴選產生聽證陳述人。報名人員不足時,通過邀請產生。
本次聽證會設立旁聽席,歡迎各界人士、有關單位代表報名參加旁聽,市公安局將依據報名順序確定旁聽人。
聽證陳述人和聽證旁聽人經確定後另行通知。
六、聽證其他要求
(一)聽證陳述人、聽證旁聽人應攜帶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參加聽證會。聽證陳述人應當準備書面發言材料。
(二)聽證陳述人應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能夠客觀、公正、真實反映事實,具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
(三)聽證陳述人、聽證旁聽人應當嚴格遵守會場紀律。
附件:
1.聽證會聽證代表報名(推薦)表
2.《酒泉市電動車管理條例(草案)》
酒泉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1日
來源:酒泉市人民政府網站
編輯:梁瑾 審核:李延昀
甘肅省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編號:6212018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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