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電動車充電樁要收1000元服務費?南昌一物業公司被約談

2023-11-03     江南都市報

原標題:裝電動車充電樁要收1000元服務費?南昌一物業公司被約談

裝電動車充電樁要收1000元服務費?南昌一物業公司被約談

2023-11-03 17:26·江南都市報

江南都市報訊 盧勇、全媒體記者盧勇攝影報道:10月31日,家住南昌市紅谷灘區紅谷凱旋一期的付女士向江南微幫辦欄目反映,在小區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時,被小區物業收取了1000元的服務費,對此,她表示不解和反對。安裝充電樁為何還要收取額外的服務費,小區物業能否收取這筆費用?江南微幫辦介入調查。

投訴:物業收1000元充電樁安裝服務費,業主不滿

因通勤需要,付女士近日購買了一輛新能源電動汽車,她在小區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時,被物業收取了1000元的服務費。

付女士前往供電部門申請安裝充電樁,對方稱需先取得物業的蓋章證明,她轉到物業開辦「車位及允許施工證明」,就被收取了1000元的服務費。

「物業蓋章了才能開辦,物業說要交錢,我們就交了。」付女士與身邊的朋友聊起此事時,發現只有她們小區物業收取了這筆費用。付女士提供的發票顯示,收取費用的公司為南昌市佳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費項目為「企業管理服務費」,備註為裝充電樁。

「拉電線、裝橋架都是我找第三方公司弄的,物業提供的服務就是打開配電室的門,這就要收1000元服務費?」付女士對此表示不滿並要求物業退費。

在同為紅谷灘區沙井街道的匯和家園小區,一名正在安裝充電樁的業主告訴記者,經小區物業、供電部門同意後,業主便可自行安裝充電樁,沒有聽說過要收取充電樁安裝服務費。

物業:提供了線路指導和巡查服務,應當收費

「橋架的線路指導、定期安排人員巡查充電設施,這些都是我們物業提供的服務。」南昌市佳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廖姓物業經理表示,「物業付出了,收的錢也不多。」

交談中,小區物業廖經理一直強調該筆服務費並非強制收取,業主與電動汽車企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物業一同簽訂《四方協議》後,物業可不收取服務費出具蓋章證明。

不過,業主要想在紅谷凱旋小區免除充電樁安裝服務費並不容易。據廖經理介紹,簽訂《四方協議》,電動汽車企業需要帶上營業執照和委託聲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則需出具資質證書及書面的安裝線路圖紙,簽訂協議後,所有管理維護由業主負責,物業不負責。

而直接與物業簽訂《充電樁安裝協議》便「省心」得多,僅需業主與物業雙方簽字,業主支付服務費1000元,便可開辦證明。

相較《四方協議》簽訂的繁瑣,與物業簽訂《充電樁安裝協議》便成了「簡易流程」。有業主指出,這便是物業變相強制收取充電樁安裝服務費的手段。據悉,紅谷凱旋一期20多戶業主安裝了充電樁,他們均走的「簡易流程」,向物業支付了1000元充電樁安裝服務費。

紅谷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議不符合政策,將約談物業

記者注意到,2022年,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於做好物業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裝安裝及相關秩序維護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中寫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安裝工作,包括勘察現場、提供現場圖紙及暗埋管線走向等,並且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付女士稱,《通知》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盡的責任,卻變成了紅谷凱旋小區物業收費的依據,這顯示違背了解決小區居民充電難題的初衷。

10月31日,紅谷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錢勁松表示,從大環境下來講,國家支持新能源汽車的發展,鼓勵充電設施的建設,業主在小區安裝充電樁時,應始終遵循安全、規範的原則,物業公司應做好配合工作。錢勁松認為,紅谷凱旋小區物業收取充電樁安裝服務費是個錯誤的行為,業主也可向價格管理部門反映。

錢勁松表示,雖然《通知》中寫明,業主可與物業簽訂服務協議,由物業協助管理、維護充電樁,但紅谷凱旋物業出具的《充電樁安裝協議》中規定,均由業主負責充電樁的保管和及時維修,該份《充電樁安裝協議》亦不符合政策。

「物業收費項目要在醒目小區位置公示,並且要在雙方協議中寫明物業協管的內容,不然就不應該收。」針對此類收費行為,錢勁松表示該局將安排管片人員進行核查,約談物業,若發現物業收費程序不合理,應退還前期收取費用。

經江南微幫辦向小區物業廖經理核實,小區物業收取充電樁安裝服務費,並未在小區進行公示。紅谷灘區住建局會給出怎樣的核查結果,江南微幫辦欄目將持續跟進。

值班編輯:嚴佳成

值班審核:郭寧

值班編委:黃廉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86d2061913dc8adc41d1838d3c5f10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