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學費、住宿費!涉及石家莊多所高中

2023-10-31     石家莊新聞網

原標題:調整學費、住宿費!涉及石家莊多所高中

近日,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多所高中學費、住宿費調整的通知,詳情如下

石家莊潤德學校

一、學費(含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31500元。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

二、學校須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學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三、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3年,學費標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石家莊二中實驗學校

一、學費(含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3660元。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

二、學校須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學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三、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石家莊市第十中學

一、住宿費收費標準:六人間每生每學期400元。

二、住宿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三、學生交納住宿費後,因故退(轉)學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在校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住宿費。具體退費辦法按照《河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於規範全省公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冀價行費[2014]3號)執行。

四、學校收費實行公示制度。學校應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住宿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五、為保證學生宿舍硬體條件和設施設備的完好,維護和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價格、財政、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學校宿舍條件、收費行為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對自定項目亂收費、自行降低設施條件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違規收費行為,依職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六、學校對特困家庭子女就學住宿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實行減免政策。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石家莊市第十五中學

一、住宿費收費標準八人間每生每學期350元,六人間每生每學期400元,四人間每生每學期500元。

二、住宿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三、學生交納住宿費後,因故退(轉)學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在校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住宿費。具體退費辦法按照《河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於規範全省公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冀價行費[2014]3號)執行。

四、學校收費實行公示制度。學校應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住宿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五、為保證學生宿舍硬體條件和設施設備的完好,維護和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價格、財政、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學校宿舍條件、收費行為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對自定項目亂收費、自行降低設施條件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違規收費行為,依職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六、學校對特困家庭子女就學住宿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實行減免政策。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原《石家莊市財政資金建設學生宿舍驗收表》同時廢止。

石家莊新世紀外國語學校

一、學費(含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4400元。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

二、學校須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學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三、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石家莊華西中學

一、學費(含住宿費)收費標準仍執行原標準,即每生每年12600元。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

二、學校須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學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三、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3年。

河北辛集中學

一、收費標準由原來的8人間每生每學期280元調整為6人間每生每學期400元。

二、住宿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三、學生交納住宿費後,因故退(轉)學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在校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住宿費。具體退費辦法按照《河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於規範全省公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冀價行費[2014]3號)執行。

四、學校收費實行公示制度。學校應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住宿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五、為保證學生宿舍硬體條件和設施設備的完好,維護和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價格、財政、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學校宿舍條件、收費行為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對自定項目亂收費、自行降低設施條件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違規收費行為,依職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六、學校對特困家庭子女就學住宿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實行減免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秋季招生起開始執行。

辛集市明珠中學

一、學費(含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

二、學校須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學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三、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藁城區四所公辦高中

核定藁城區第一中學、第九中學住宿費由250元/生·學期調至350元/生·學期;第二中學、第三中學住宿費標準由150元/生·學期調至300元/生·學期。

本批覆自發文之日開始執行,有效期3年。

晉州市兩所公辦高中

核定晉州市第一中學、第二中學8人間住宿費收費標準由250元/生·學期調至350元/生·學期。

本批覆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無極縣野風美術職業中學

一、學費(含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7500元。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

二、學校須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學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三、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無極縣文苑中學

一、學費(含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1000元。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

二、學校須在招生簡章、收費場所及校園醒目位置公布經批准的學費標準,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三、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來源: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長城新媒體、無線石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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