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2020年5月底前,阜陽交管部門在全市範圍內先行開展大張旗鼓的宣傳教育,使廣大交通參與者進一步增強安全出行意識,自覺形成駕乘汽車能夠正確使用安全帶、駕乘摩托車、電動車能夠自覺佩戴頭盔的良好習慣。自6月1日起,嚴格按照《道交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處罰。
消息發出後
不少市民提出疑問
「共享電動車也需要戴頭盔嗎?」
剛剛
小編從阜陽交警處了解到
共享電動車也是屬於電動車一類
市民騎共享電動車時
建議佩戴頭盔
頭盔需騎行者自備
且從本月底
哈囉助力車將出現安全宣傳掛件
用戶掃碼取車時將有語音提示
阜陽交警提醒您
騎車請佩戴安全頭盔
很多市民可能會想吐槽
「騎共享電動車還要戴頭盔,多麻煩?」
但是小編想告訴大家
其實我們苦口婆心、千言萬語都是一句話
「希望大家平平安安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戴頭盔是對自己的人身安全負責啊」
寫的教訓就在眼前!
交管部門
對近年來交通事故進行分析發現
涉及電動自行車的死亡事故中
81.6%的騎乘人員死於顱腦受損
95%以上都未佩戴頭盔而
正確佩戴頭盔的騎乘人員
在交通事故中無一死亡
血的教訓,當引以為鑑!
那麼
不戴頭盔會不會罰款呢?
目前
阜陽「規範佩戴頭盔」仍處於宣傳倡議階段
暫時不會進行處罰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2020年5月底前,交管部門在全市範圍內先行開展大張旗鼓的宣傳教育,使廣大交通參與者進一步增強安全出行意識,自覺形成駕乘汽車能夠正確使安全帶、駕乘摩托車、電動車能夠自覺佩戴頭盔的良好習慣。自6月1日起,嚴格按照《道交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處罰。
據了解,整治範圍包括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
01
整治重點
1.駕駛人、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2.摩托車騎乘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3.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
02
具體處罰標準
(一)摩托車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記2分;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
(二)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100元,記2分;在其他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100元;
(三)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車人不戴安全頭盔的,予以糾正、教育。發現不佩戴安全頭盔,通過採取現場進行安全教育和學習交通安全知識、觀看警示教育片,參加義務交通勸導等措施,不斷強化市民自覺使用安全頭盔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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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阜陽新聞綜合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