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單位犯罪的訴訟代表人?

2023-12-19   法妞問答

原標題:怎樣確定單位犯罪的訴訟代表人?

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單位名義為本單位全體成員或多數成員謀取非法利益,由單位的決策機構按照單位的決策程序決定,由直接責任人員具體實施,且刑法明文規定單位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

  網友諮詢:

怎樣確定單位犯罪的訴訟代表人?

律師解答:

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應當是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被指控為單位犯罪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因客觀原因無法出庭的,應當由被告單位委託其他負責人或者職工作為訴訟代表人。但是,有關人員被指控為單位犯罪直接責任人員或者知道案件情況、負有作證義務的除外。

難以確定訴訟代表人的,可以由被告單位委託律師等單位以外的人員作為訴訟代表人。訴訟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被告單位或者被指控為單位犯罪直接責任人員的有關人員的辯護人。

  律師補充:

開庭審理單位犯罪案件,應當通知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出庭;訴訟代表人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要求人民檢察院另行確定。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不出庭的,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訴訟代表人系被告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傳其到庭;因客觀原因無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應當要求人民檢察院另行確定訴訟代表人;

(二)訴訟代表人系其他人員的,應當要求人民檢察院另行確定訴訟代表人。

【法律依據】

《刑訴法解釋》

第三百三十六條 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應當是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被指控為單位犯罪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因客觀原因無法出庭的,應當由被告單位委託其他負責人或者職工作為訴訟代表人。但是,有關人員被指控為單位犯罪直接責任人員或者知道案件情況、負有作證義務的除外。

依據前款規定難以確定訴訟代表人的,可以由被告單位委託律師等單位以外的人員作為訴訟代表人。

訴訟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被告單位或者被指控為單位犯罪直接責任人員的有關人員的辯護人。

張鵬律師簡介

擅長處理合同糾紛及重大複雜民商事糾紛,認真學習,勇於實踐,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以專業、準確的法律判斷,嚴謹、勤勉的工作作風,高效、快捷的辦事效率,贏得了一批又一批銀行等金融機構高端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