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書法藝術的繁榮和輝煌成就,不僅表現在出現了以上諸多的影響巨大的書法家和他們的作品,也表現在其至今還被研究的眾多書法理論的成果上。唐朝時期關於書法的論著很多,大大小小約有四十多種,其中影響較大的有初唐李嗣真的《書後品》、孫過庭的《書譜》、盛唐張懷瓘的《書斷》、晚唐張彥遠的《書法要錄》。
李嗣真是初唐的書法理論家,在詩、書、畫方面都有著作產生,至今比較有名的就是《書後品》了。《書後品》是繼梁肩吾作《書品》之後又一部書法品評作品,為了區別,所以命名為《書後品》。此著作按十品來論述秦至初唐的 81名書法家,將其分為十個等級。「品」就是「等級」的意思。十品是在原來的九品之上又加了一個「逸品」,為最高的一個等級,然後依次為「上上品、上中品、上下品、中上品、中中品、中下品、下上品、下中品、下下品」,共十個等級。每一品後面都會列有書法家姓名,然後是作品品評,每個品評後都會有「評」和「贊」。李嗣真認為「逸品」是作品的最高等級,是「瓊絕中古,無復繼作」的。後來,這一理論也由書法延極至繪畫品評。
孫過庭的《書譜》不僅僅是書法理論的重要成果,更是書法藝術價值的典範,它使書法作品達到了形成和內容的融合和統一,是唐朝書法巨大藝術成就的證明。《書譜》又稱《書譜序》,兩卷六篇,成書於唐垂拱三年(687 年),全本共三千七百字,從中國書學的各個方面煌煌大論,內容豐富廣博,見解獨到,闡述了唐人豐富的書法美學思想。這是我們古代書法理論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性質的著述,在我國書法史上享有盛譽,標著這我們書法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輝煌的階段。
《書譜》有著非常高的史料價值,歷來為學者所重視,也是我國古代書論中完整保存下來的少有的書學論著之一。全書都是作者用草書寫成,既是作者書法藝術的證明,也是唐朝社會書法藝術的詮釋。作用結合自己的實踐,在書中闡明了很多書法觀點和美學見解,既分析了各種書體的特點和藝術功用,又著重探討了真草二體的各自特點,指出了自己的理論總結做出了論證
張懷瓘的《書斷》是唐朝書法理論著作中繼《書譜》之後又一著名書論作品,成書於玄宗開元十五年(727 年),分三卷,卷上為「十體源流」,卷中和卷下為「三品優劣」。全書對盛唐之前的歷代凡可入流的書家 170 多人進行了分析和評價。卷上論述了「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章草、行書、飛白、草書」十種書體從產生到成熟的發展過程,分別闡述了每種書體的特點和表現效果;卷中為神品和妙品,卷下為能品。每品中以書體為先後列傳記,夾敘夾議, 最後作者又針對前人的書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見解,實屬自唐朝當代開始評價頗高的著作。
《書法要錄》是張彥遠所著,更是我國第一部書學論著叢書。全書共分十卷,收載東漢至唐元和年間(806——820 年)各家書法理論文字及著名的書法著錄40 余篇。其中大多數都是收錄的原文,只有少量的是僅存書名。是我國研究書法的重要著作之一。
唐朝時期的書法理論研究和其書法創作時間幾乎是同步的,當代人研究的都是當代出現的書法成果。這一時期的書法理論成果,並不是簡單地局限於對技法的簡單歸納,而是從書法藝術的各個更深的方面,比如思想、美學風格、流派等進行總結和思考。相對來說,唐朝時期產生的書法理論都已經到了比較系統和完善的階段。這也是書法藝術在唐朝時期發展到成熟地步而自發地應運而生的成果。因為書法創作已經達到了非常成熟的階段,唐人對書法創作的認識和欣賞已經上升到了一定的理論的高度,這是書法發展的進一步需求,也是唐人對書法藝術的進一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