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市的新股接連出現破發現象,新股破發也因此再度受到市場的關注。應該說,新股破發是註冊制的必然產物,同時也是註冊制走向成熟必須經歷的過程。
註冊制的一個最大特性就是市場化,就新股發行來說,是打破了原來新股發行23倍發行市盈率的限制,將新股發行的價格交由市場來決定。而A股市場又是一個不成熟的市場,其結果必然是新股發行價格的走高,從而出現新股發行市盈率遠高於二級市場同行的市盈率水平,也即出現麵粉比麵包貴的局面。
之所以出現這種局面,其實是註冊制初期的一種必然。一方面是新股發行沒有了23倍發行市盈率的限制,這就為新股發行市盈率突然23倍市盈率的限制創造了條件。而且由於新股發行市盈率沒有了明確的限制,所以新股發行市盈率可以向更高的目標邁進,比如達到30倍、40倍,或者70倍、80倍,甚至超過百倍。總之,一切皆有可能。
另一方面,基於對利益的追求,發行人與保薦機構等都有推高發行價格的意願與動力,因此正好可以藉此推高新股發行價格。比如,作為發行人通過推高發行價格,可以獲得大量的超募資金,動輒數億元、數十億元的超募資金,每年僅利息收入就可以達到數千萬元,這是一筆不菲的收入來源。而作為保薦機構,也可以從發行人的超募中,獲得大量的超額保薦費用。正是基於保薦機構與發行人利益上的一致,這也使得他們可以合力推高新股發行價格。
此外,作為A股市場的投資者也並不成熟,也都希望從新股發行中分得一杯羹。畢竟多年的「新股不敗」,讓一些投資者對新股發行上市後的獲利充滿幻想。雖然這些投資者也知道新股上市存在破發的風險,但這些投資者心存僥倖,總認為破發的命運不會降臨到自己的頭上,所以即便新股發行價格再高,也總會有投資者參與申購。這也保證了新股即便高價發行,也能發行成功。
最後,由於發行制度的不完善,也進一步推高了新股發行價格。比如,在網下詢價的過程中,報低價的詢價機構會被淘汰出局不能參與新股申購,而報高價的詢價機構不僅能參與新股申購,而且還可以不按自己的高報價進行申購,而是按最後確定的發行價申購,即高報價低申購。這本身就是在鼓勵詢價機構報高價。這樣的詢價制度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有待進一步完善。
正是基於上述原因,註冊制下的新股發行大都表現為高價發行,新股的發行價格大大透支了公司業績的增長,這樣的新股上市,破發是不可避免的。這就是註冊制下的新股上市後破發現象不斷出現的原因所在。也是註冊制下新股發行的必然結果,同時也是註冊制走向成熟的一個必須經歷的過程。
畢竟只有新股大量破發,投資者才會走向成熟。畢竟對於投資者來說,最好、最有效的投資者教育方式,就是來自市場的教訓,也即讓投資者虧錢,讓投資者蒙受真金白銀的損失。這樣投資者才會減少僥倖心理,才會真正地敬畏市場,才會真正地走向成熟。而投資者成熟了,不認購高價發行新股,也就不會再蒙受新股破髮帶來的損失了。如果投資者都成熟了,高價發行的新股自然就發不出來了,新股高價發行自然就會失去市場。
不僅如此,如果新股破發的局面一直維持下去,特別是投資者都不參與新股認購了,這也會推動發行制度的改革,讓註冊制下的新股發行制度早日走向完善。這也算是新股破發對註冊制下的新股發行制度建設所作出的貢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