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一切非內在的關係,最好保持出來距離,不然離得近了,必然是災難一場。只要把關係理清了,就不會有關係中的矛盾,什麼關係放於什麼位置,不能錯,更不能亂。
至少婆媳關係,就不屬於那種內在的關係,只是一種關係。
永遠明白一件事:你和你老公是夫妻,你婆婆是你婆婆,你和你老公離了婚,你婆婆是路人。
婆媳關係,從來都不是婚姻家庭中的重點關係,只是從夫妻關係沿伸出去的一種關係,其實互相之間並無任何實質性的內容,還有關係的建立,也不由彼此的意願而決定。
只是兒子娶了媳婦,自己由於兒子的關係多了一個婆婆的角色;只是你和老公結婚了,自己由於老公的關係多了一個兒媳的角色。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婆媳關係,就只是一種關係。
本來是很簡單,以及很純粹的一種關係,但常常由於生活上的牽扯而搞得無比複雜。歸根結底,有矛盾原因就兩點,其一,關係上拎不清;其二,生活上分不開。
婆婆不是媽,越早越明白越好!
- 1、「媽」會變為你心中的期望。
人與人之間,其實是不能有期望的,因為任何人都無法達到你的全部預設,這意味著什麼?有期望,就會有失望,有失望,就會有情緒。
當情緒有了,事情本身的內容就不重要了,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會有矛盾。沒有事情,也會由於情緒而發生點事情,積累下來矛盾。
在情緒不對的時候,人的思想、認識、觀念,就會變得扭曲,還有將小事放大。
如果你把婆婆當成媽,那麼在平時的生活中,你一定會想著去貪婆婆的好。只因為你會要求,婆婆可以像親媽那樣對待自己、疼愛自己、幫助自己。
你覺得你把婆婆當親媽了,所以認為婆婆,也應該把自己當親女兒對待。
當婆婆沒有達到你的期望時,一定會質疑、憤怒,心裡想著:「我都拿你當親媽,你憑什麼不拿我當女兒。」
在婆婆做不到的情況下,沒有達到你預設和期望的情況下,你不可能理解她的,最有可能只會想:「我媽就是這樣對我的。」從而覺得這是婆婆的故意,就是把你當外人的表現,儘管有可能婆婆並未將你當成親女兒,但也有可能,愛的方式不一樣,表達的方式不一樣。
總之,你會有情緒,而這些情緒,就是矛盾的種子,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漸生根發芽。
- 2、「媽」會讓你放縱自己的行為。
婆婆就是婆婆,女兒就是女兒,關係是不一樣的,感情也是不一樣的,我們為什麼要去勉強,不願去接受事實呢?所以才永遠不能以正確的態度,去維持婆媳關係,搞得一地雞毛,里外不是。
母女之間,那有從小在養育中,一點點培養出來的珍貴感情,因為這份特殊的感情,互相之間什麼都可以寬容。
今兒個吵架了,睡一覺自然就好了,誰都不會往心裡收拾,也不用去解釋什麼的。
但婆媳之間不一樣,所以在你把婆婆當親媽的時候,就意味著一定會有行為上的越界,在婆婆面前,你會變得放肆、變得隨便。
所以婆婆,可能像親媽那樣,無所謂你的真實本相暴露嗎?都能接受嗎?
只有親媽,才對你有無限的包容,當你在婆婆面前表現出來的不一樣時,或多或少都要影響到她對你的看法,甚至時間久了,還會否定你。
在婆婆面前,該收斂要收斂,該注意要注意,太過於隨便,你覺得沒什麼,其實只是你覺得沒什麼。包括說話做事,都不能太隨便,張口即來,保持一種客氣是不會有錯的。
- 3、「媽」會讓你有理所當然的心理。
干涉彼此的生活,還覺得理所當然,因為你會覺得,那是我婆婆,我把她當親媽,干涉她的生活也是為她好。就像小時候,父母總打著「為你好」的旗號,各種違背你的意願,勉強你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我們都是這樣的,人與人之間離得近了,就容易形成非理性的親密關係,開始變得不講道理,做人做事沒有分寸。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婆婆希望換個大電視,但你覺得沒必要,很浪費,於是各種從中阻攔。也許你是不希望她花冤枉錢,本來舊電視就夠看的,但婆婆會想,我又不花你的錢,輪得到聽你的意見嗎?
即使沒有這些想法,心裡也會很不舒服,因為你已經干涉到婆婆的個人生活了。
就像婆婆干涉到你的生活,儘管那是她的好意,但你心裡還是不舒服,你希望有自己的生活,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布置自己的生活。
生活上分不開,只有一個結果,那就是矛盾、關係、糾紛、是非等等,剪不斷理還亂。
所以婆婆就只是你的婆婆,不要胡亂定義關係,或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和情感去定義現實的關係。把婆婆當親媽,往往是導致婆媳關係的一個主因,大家都沒有界限感了,做人做事失去分寸。
在處理婆媳關係這件事上,首先自己對關係的定義不能亂,擺正自己的位置,時刻提醒自己,自己是做兒媳的。
關於生活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該也必須要分開。婆婆有婆婆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怎麼可能有大矛盾呢?
如果因為婆婆做人的問題,而攪得你沒法兒正常生活,這個一定要分割,是原則。當然了,你也不能總想著去貪婆婆的好處,生活獨立,降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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