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壽內蒙古分公司|金融消費者八項權益(一)

2022-03-09     內蒙古時間

原標題:平安人壽內蒙古分公司|金融消費者八項權益(一)

金融消費者八項權益(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金融機構保障金融消費者八項權益: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信息安全權。

今天讓我們一起來了解財產安全權和知情權分別是如何解釋的?

財產安全權

金融機構應當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金融機構應當審慎經營,採取嚴格的內控措施和科學的技術監控手段,嚴格區分機構自身資產與客戶資產,不得挪用、占用客戶資金。

知情權

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不得發布誇大產品收益、掩飾產品風險等欺詐信息,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6ce12f6595adeeb152ee0fb7cbcd48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