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618迎來北京122億元消費券,如何真正以「券」帶「消費」?

2020-06-05     人民日報海外網

原標題:京東618迎來北京122億元消費券,如何真正以「券」帶「消費」?

6月3日,北京市政府宣布,將於6月6日開始全面啟動發放電子消費券,以加快恢復消費信心,促進消費市場回暖,推動首都經濟高質量發展。這次消費券發放,絕非只下「毛毛雨」——據報道,其價值將達122億元,6日起,在京消費者就可通過京東APP領取,在線上、線下參與活動的商家進行消費使用。預計將惠及上千萬北京市民,全面引爆首都消費。

以消費券促消費、擴內需、保增長,並非罕見舉措。自全國各地開啟疫後經濟復甦模式、摁下提振經濟「加速鍵」以來,「消費券」就成了各地政策詞典里的高頻詞。此前很多城市都推出了數以千萬乃至億元級的消費券,這對各地消費潛力釋放起到了可觀的撬動作用。

相形之下,北京這輪消費券發放,勢頭來得更加「猛烈」——高達122億元的消費券,驚人體量的背後是巨大決心。考慮到疫情對北京消費市場造成了不小的衝擊,北京舉辦消費季大型促消費活動,下這麼一場促消費「及時雨」,既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與需求導向性,也契合推動首都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期許。

消費是經濟循環的起點,也是終點。就眼下而言,提振消費是各城市恢復「元氣」的關鍵抓手,也是擴大國內市場、打通國內大循環的重要路徑。對北京而言,消費是其經濟發展提質增效的支點。去年7月,商務部官網就發文稱,目前消費是北京經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量,在經濟當中的主導地位越來越突出。北京經濟如今已實現了從投資消費雙輪驅動到消費主導過渡,2018年消費對全市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接近七成。與之對應的,是全市居民的消費能力持續增長,消費結構不斷升級。

在此背景下,北京市發放上百億元規模的消費券,無疑是靶向發力、有的放矢。消費券用到合適處,能發揮出「四兩撥千斤」的乘數效應。數據顯示,全國多地消費券已達成十多倍槓桿率的消費刺激目標。國家統計局層面也披露,多地推出消費券政策以後,對擴大當地居民消費、促進市場活躍,起到了比較好的作用。而122億元消費券能撬動多大的消費規模,也給人巨大的想像空間。

122億元消費券要用好,顯然也需要善作善為善用,而不是「蒙眼發錢」「胡亂撒錢」。就眼下看,北京就對消費券發放方式做了精細化設計,整體思路也在很多地方探索經驗的基礎上做了優化。

消費券要「善用」,不能只憑單方之力,還要靠「政企商民」四方互動。在這方面,北京從消費券模式設計到發動企業參與力度,都突出了多方參與的特點,也對政府和市場的力量進行了銜接捏合。

這次北京消費券發放,充分調動了市場力量——其發放額度既有財政劃撥,也有平台和商家的匹配優惠,遵循的是「政府補一點、平台貼一點、企業讓一點」原則。京東、小米等標杆性網際網路企業的參與,讓此次惠民促活的舉動有著挺強的聯動性;可先在京東APP領券後消費,也讓消費券獲取來得更加便捷。

值得注意的是,聯動京東這類大電商平台,政府層面既能降低消費券發放成本,也能藉助平台的技術能力與大數據模型分析優勢,將消費券的設計更加細化,消除以往線下投放消費券覆蓋範圍窄、覆蓋領域少的弊端,同時增加消費券發放的靈活性與可及時調整空間,讓消費券效用更高。

這次北京消費券發放適逢京東618大促期間落地京東,這也能跟京東618的百億補貼和千億優惠疊加,產生強大的促消費「化學反應」——數據顯示,京東618開啟後,北京消費市場的回升態勢明顯,市周邊郊區的線上消費增長十分亮眼,低線市場新通路業務中,母嬰、生鮮、文具辦公了商品成交額增長7.8倍、7.5倍、6.1倍。這要跟消費券結合,善舉疊著善舉,效果會更為可期。

消費券要「善用」,還要兼顧效率與公平,平衡精準與普惠。北京市採取了22億元政企專「券」聯發、100億元平台萬「券」齊發模式,包括面向在京消費者發放的專項消費券、智能產品消費券和面向城鄉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難群體發放的特定消費券。

這其實就是妥善拿捏:消費券的屬性得秉持需求導向,對低收入群體來說,要突出其「救濟」功能;對廣大城市中產而言,則要突出「槓桿」價值,滿足更豐富、多元、高階的消費需求,這樣也有助於發揮消費券的乘數效應。

耐人尋味的是,此次北京還將發放智能產品消費券,智能產品確實屬於及乘數效應明顯、消費彈性大、帶動產業鏈上游發展作用強、橫向關聯行業多的品類,刺激這方面的消費,既能激活上下游產業活力,也跟促進消費升級、鼓勵新興產業與技術的要求順承。

本質上,善用消費券本就指向了對雙重訴求的滿足:要滿足穩增長與保民生的需要,通過消費券擴大有效需求、促進生產端回暖,進而穩定就業、增加居民收入,為下一輪消費提供基礎;還要滿足消費擴容提質和培育新型消費的需要,利用普惠性消費券把被抑制、被凍結的消費潛力釋放出來,把疫情中催生的新型消費、升級消費培育壯大起來,使實物消費和服務消費得到回補。而跟京東等電商平台合作,就能更好地滿足這兩重訴求。

說白了,消費券本身不是目的,以「券」帶動「消費」才是。而要最大化地發揮消費券的乘數效應與正向價值,也需要拿捏好「善用」的力道——與平台、商家協力共舉,讓政府和市場的力量同向而行,讓消費券用到該用的地方、使用效率得以提升,這樣一來,自然能更好地攪動消費市場的「一池春水」。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6_U7g3IBnkjnB-0zcBh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