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播報】檢察機關抽絲剝繭 戳穿虛假訴訟騙局

2020-04-24     錦州政法

「感謝檢察官為我們挽回了2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企業對下一步復工復產更有信心了!」日前,丹東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原民事檢察部門)檢察官接到了鳳城市某公司總經理遲某的感謝電話。


這事還要從一起假官司說起,該案歷經一審、二審、再審,還進行到了執行程序。最終,丹東市兩級檢察機關抽絲剝繭巧辦案,查明執業律師參與虛假訴訟的犯罪事實。


2019年9月鳳城市人民法院庭審現場


天降官司

莫名成為被告


「真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降!」說起這事,遲某直叫苦。2011年4月,遲某所在公司簽訂了一紙水源熱泵打井工程合同,完工後按照合同付款。2015年,公司竟被9個素不相識的農民工告上了法庭,討要該工程19.8萬元的工資款,一審、二審、再審都判公司敗訴,對方申請執行。眼看就要平白無故多掏19.8萬元,還有起訴、上訴、請律師等數萬元費用,公司只好通過向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對生效民事判決申請監督的方式尋求幫助。


檢察官從卷宗中了解到,該公司與劉某輝簽訂打井合同後,劉某輝又轉包給了許某和王某二人,後二人僱傭9名農民工幹活。但農民工遲遲未拿到工資款,於是將公司、劉某輝等三人告到法院。因劉某輝等三人均無打井資質,公司將工程分包給沒有打井資質的個人,加大了農民工勞務報酬的給付風險,故法院判決公司、劉某輝等三人對欠付農民工的工資負連帶責任。


欠條、農民工及「二包」許某等人的陳述都證明了欠款的事實,二審法院為了核實欠付工資事實,把9名農民工叫到法院了解情況。但承辦案件的民事檢察部門檢察官們看完卷宗心中生疑,這9名農民工大部分是鳳城市人,為何不就近找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免費律師,反而到60多公里外的丹東市找律師;他們打官司都不到庭,連個代表也沒有,僅由代理律師孫某江一人出庭;欠條是兩個人打的,格式、書寫習慣卻幾乎一樣,連打條用的紙都一模一樣,這明顯不符合常理。這麼多疑點使得檢察官們提高了警惕。經仔細核對後發現,涉案農民工王某德在一份法院筆錄上的簽字與卷宗中授權委託書上的簽字明顯不符。


打開缺口

挖出始作俑者


2018年8月,根據案件證據情況,檢察官們將重點放到了農民工的代理律師孫某江身上並對其進行詢問。檢察官們詢問授權委託書上簽字的問題,孫某江開始支支吾吾,後來承認簽字是其代簽的、手印是其代摁的;當問到欠條時,他閃爍其詞,言語多處矛盾,後來又說是僱傭農民工的倆包工頭在起訴之前在同一天所寫的,但落款寫不同日期。雖然王某德等9名農民工委託其代為訴訟索要勞務報酬,但卻是許某等人找到他進行訴訟並繳納訴訟費和律師費的。幾個回合下來,孫某江的額頭上冒出了汗。檢察官們心裡卻越來越亮堂。通過詢問王某德等人,王某德坦白,實際欠款確與欠條上不符。缺口就此打開,這定是虛假訴訟無疑!


檢察官們馬上向院領導彙報,又與偵查監督部門交換意見,最後將案件線索移交至鳳城市人民檢察院。於是,兩級檢察機關組織精兵強將,督促當地公安機關儘快立案,並適時引導偵查取證,研究偵查方向和訊問策略。鳳城市公安局集中警力啃「硬骨頭」,他們先後對涉案的10餘名人員進行詢問、訊問,釋法說理,闡明利害。2018年10月,水落石出,始作俑者竟是律師孫某江。


原來,與遲某公司簽訂打井合同的劉某輝在轉包給許某和王某二人時,對工程款如何結算僅有口頭協議,沒簽合同,工程完成後,劉某輝認為已付完工程款,但許某和王某二人認為沒結清,多次索要無果。2014年年底,家在丹東的許某和王某二人便找到律師孫某江,想通過起訴討回工程款。孫某江得知劉某輝無可執行財產後就出主意:要想既打贏官司又能執行到錢,最好從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角度打官司,讓農民工以拖欠工資為由起訴二人,連帶劉某輝和遲某公司。如此「隔山打牛」就能從公司執行到錢。因王某有打井資質,且名下財產不菲,孫某江又出一計「李代桃僵」,讓他們找一個既無打井資質也無財產的親屬替其當被告。一番考慮,他們選擇了王某的岳母姜某作被告。


沒過幾天,王某及其妻子、許某帶著9名農民工和律師孫某江聚到一起,現場寫起了欠條。按照孫某江的要求,日期錯開寫,有的寫2012年12月23日,有的寫2013年6月5日,王某所寫欠條的簽名自然是他的岳母姜某。將欠條和農民工的身份證複印件一起給了孫某江。


「隔山打牛」

卻打到了自己


其實,9名農民工中有的工資已結清,有的只欠幾千元,有的欠了錢但根本不是干工程的欠款,還有的根本就沒幹過該工程。但許某、王某想以這種方式要回他們的工程款,於是形成了「無中生有」「虛增欠款」的欠條。實際一分不欠,卻寫欠2萬多元,實際欠不到2000元,卻寫欠9000元。有的人是想把欠款要回來,有的人是許某和王某二人的親友,抹不開面子,就幫了個忙。


但假的終歸是假的。對此,丹東市檢察院向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9件再審檢察建議,法院於2018年11月29日和2019年5月11日分兩批開庭,全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將該案認定為虛假訴訟案件,並撤銷原判決,駁回9名農民工的訴訟請求。


鑒於孫某江有自首等從輕處罰情節,2019年9月10日,法院一審判處孫某江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2019年12月24日,判處許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鑒於王某有自首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三人均未上訴。


至此,由丹東市兩級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執業律師參與的虛假訴訟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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