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配不上「歌神」的背後,是許冠傑笑傲江湖,張學友技壓群雄

2023-01-18     好歌獻給你

原標題:陳奕迅配不上「歌神」的背後,是許冠傑笑傲江湖,張學友技壓群雄

香港知名「碎嘴富豪」劉鑾雄,在分享娛樂圈秘辛時說,「娛樂圈有人有鬼,就是沒有神,只有一個歌神陳奕迅。」

劉德華也同意。

在電視節目上,劉天王堂而皇之說出自己心目中的三大歌神,其中就有陳奕迅的份兒。

問鼎「歌神」這件事,似乎陳奕迅自己也當了真。

在綜藝節目上,他亦真亦假的回應,為何拒絕《我是歌手》的邀請。

「歌神若是輸了,豈不是很丟臉。」

從去年十二月開始,陳奕迅在紅館大開演唱會,一直開到今年1月14日,唱足27場方才過癮。

一連27場的紅館演唱會,放眼整個歌壇,恐怕現在也就他有這個魄力和能力了。

18年前,31歲的陳奕迅唱《浮誇》,那時他剛爆紅,還熟悉鬱郁不得志的哀怨,把《浮誇》唱得情緒翻湧。

到了今日,他嘴巴不再養青苔,有人來拍照也不用侷促插袋。

任何地方開四面台,都一票難求。

看他這樣得志,有人便說,那把「歌神」稱號給他吧。

他的歌迷當然同意。

但將陳奕迅奉為新一代歌神,這始終都是一個美好的願景。

還有更多人,是不答應的。

他們覺得,從方方面面來看,陳奕迅都沒有辦法心安理得扛起繼許冠傑、張學友之後的第三面「歌神」大旗。

許冠傑在他的時代「笑傲江湖」,張學友在他的時代「技壓群雄」。

陳奕迅,到底還要開多少場演唱會,出多少張唱片,拿多少獎盃,才能讓異見消弭,堂堂正正接棒新一代「歌神」?

把實績呈上來,陳奕迅夠看嗎?

一個人能否配得上名號,最直觀就是看「功名利祿」,看他實績如何,看他手握多少獎盃。

「歌神」是香港歌壇的特定產物,世上本無歌神,喊的人多了,便有了兩位。

一位是許冠傑。

1992年,他昭告天下、金盆洗手,震盪著兩片鐵肺舉辦引退演唱會,連唱41場後告別江湖。

在他「光榮引退匯群星」的特別演唱會上,譚詠麟將其奉做「樂壇的大哥大」、「樂壇的歌神」。

由此,許冠傑「歌神」的名號不脛而走,粵語歌壇順勢有了第一位神。

另一位是張學友。

許冠傑「金盆洗手」後的翌年,張學友斬獲了當年十大勁歌金曲頒獎禮上的金曲金獎,並在領獎時,收下了新一代「歌神」的稱號。

他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事業版圖拓展到整個華語歌壇。

一代目歌神和二代目歌神,由此完成了無縫對接。

陳奕迅能比嗎?比不得。

看頭銜,許冠傑是香港流行樂的鼻祖,一首《鐵塔凌雲》讓粵語歌打破沉寂,受到矚目。

香港樂壇的最高榮譽「金針獎」,他是第一個獲此殊榮的歌手。

陳奕迅之於他,自然是得道小仙,之於上古天尊。

再說創作能力。

陳奕迅會獨立作曲,但沒有實現量產。

產量上不及,銷量上也不及。

最出名的幾首是《沙龍》《落花流水》《時代曲》。

這些歌的傳唱度遠遠不及許冠傑作曲又作詞的《天才白痴夢》《半斤八兩》《浪子心聲》。

陳奕迅和張學友比,可以細化到唱片銷量、演唱會場次、獎項等一條條指標。

看唱片銷量,有網友曾統計過香港歌壇歷年的銷冠,排行止於2016年,也僅限於香江一隅。

要分高下,數據最直觀。張學友憑藉8次奪冠經歷,穩居第一。而陳奕迅僅在2006年成為銷冠。

看演唱會場次,根據熱心網友的統計,時間截止到2020年,張學友在整個華語歌壇範圍內,幾乎斷層領先。

拼獎項的話,忽略香港歌壇各類「分豬肉」的獎項,以金曲獎為指標,陳奕迅3次問鼎金曲歌王,張學友僅成功折冠1次,陳奕迅扳回一城。

再看香港歌壇最具指標性的殿堂榮譽金針獎,許冠傑拿獎時37歲,張學友拿獎時39歲,陳奕迅今年49歲,仍在痴痴遙望。

橫向比較下來,陳奕迅的優勢寥寥。

其實這也無可厚非,千禧年之後,已然是歌壇的「諸神黃昏」。

把「歌神」稱號傳給陳奕迅,似乎還需定奪。

比這些太過於飯圈思維?

那我們繼續深入,去時代的印記和人們的心裡尋找答案,看陳奕迅能否稱作「歌神」。

歌神,也是時代的詠嘆調

「神」是什麼?

是一個時代最矚目的那個人,他必須要與一個時代有著強連結。

前面加一個「歌」字,那麼他唱的歌,或者他本人,應該能代表一個時代。

許冠傑的歌,許多都為電影而寫。

《半斤八兩》是為電影《半斤八兩》寫的。

電影講私家偵探社的社長,以苛刻低薪僱傭員工,但員工卻在工作中展現了比他更優秀的偵探天賦。

音樂響起,是打工人的怨氣。

《天才白痴夢》為電影《天才與白痴》而寫。

電影講精神病院工作的兩人,夥同在往生者身上盜竊財物。

潘多拉魔盒打開,他們偶然覓得價值連城的古董,忽地意外到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音樂響起,勸勉世人放下貪慾與虛妄,安於當下。

《學生哥》是為《賣身契》而寫。

電影講電視台員工已尋到了更好的去處,但因與東家合約未到期,不得已動念偷「賣身契」。

音樂響起,又道出了打工人苦悶心境,悔嘆年少時未攢夠自由生活的本金。

哼出的每一個字,都是時代的橫截面。

是搬運工人淅瀝的汗珠,是製衣廠里噠噠起落的機針。

是漁家少年趁夜棹艇江海上,是交易所里撲通撲通的忐忑心跳。

許冠傑這些歌的魔力在哪呢——就是,明明是七十年代的歌謠。

但時至今日,粵語片區的孩童聽到,還會覺得「好似在哪裡經歷過」。

旋律朗朗上口,又與小市民的心境吻合。

所以從爺爺輩,唱到爸爸輩,再唱到這一輩,一代唱給下一代,有跨時代的風采。

當然,最耳熟能詳的那首《財神到》——每到新春,大街小巷必放之歌。

「財神到,財神到,好心得好報」,是每個時代普通人的樸素心愿。

張學友唱的是情歌,唱情與愛當然不比唱人生、唱世界宏偉。

但時代的那一盞聚光燈,就是打在了他頭上。

乃至於,許冠傑都沒有這樣的待遇。

演藝公司造出了「四大天王」。

他們霸占了視聽,是少女的夢與悸動,是少年的理想人生模板。

張學友從許冠傑手中接下了「歌神」的稱號,也走進了90年代最耀眼的聚光燈下。

他「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符號。

代表了港樂和港片黃金時代的燦爛輝煌。

濃縮了大家對於那個時代「經濟與文化皆騰飛」的香江記憶。

對於時代的歌詠,來到陳奕迅這兒,已經太稀缺了。

他的歌大多關於小情小愛,私人心境。

沒有關於時代、關於階層差的恢宏敘事。

人心甘情願把別人稱作「神」,是因為想從一個人身上得到些什麼,得到些人生啟示,得到些力量感。

人們能從許冠傑的歌里,獲得生而為普通人的人生哲學。

但從陳奕迅的歌里沒辦法得到太多。

不怪得他,常與他合作的詞人們,一字一句,妙筆生花,擅長勾勒愛戀里的情緒起伏,又擅長描摹個體在自我探尋中的心境。

但似乎,對於群體的情緒,人與社會、時代的關係,他們並無太多興趣著墨。

所以他們的詞,總沒有黃霑、盧國沾、黎彼得的大氣磅礴與深入人心。

背後的詞人落了下風。

理所當然,陳奕迅和許冠傑「神性」沒得比。

他本人,也沒有得到時代的太多寵愛。

時代到了他這兒,把聚光燈摔碎了,光照到了每一個有心人的頭上。

他出道的時候,唱片時代轉為MP3時代。

他紅了之後,MP3時代轉為網絡時代。

兩次轉變,致使當歌手的門檻越來越低,從前是唱片公司千挑萬選。

只有被選中的幸運兒才有機會藉助公司,發行唱片,讓大家聽到自己的聲音。

現在是,有此愛好有此天分者,就可以在網絡上面上傳自己的歌聲。

又或是參加已經通貨膨脹的選秀節目,站到觀眾面前,讓大家看看你是騾子是馬。

這便造成了,市面上的歌曲越來越多,聽眾可以任意挑選自己心水的那一支。

陳奕迅對於聽眾而言,只是萬千選擇中的一個。

另一個轉變是,短視頻太紅紅火火了,它把音樂截斷成一段段抓耳的旋律。

一首歌,想要在這個時代流量最大的介質里走紅,得具有魔性的旋律,《孤勇者》偶然走紅也是因為足夠激情澎湃。

這也造成了,少了一些願意聽慢情歌的人。

90後與00後還會去聽陳奕迅的慢情歌。

但10後這些從小接觸短視頻的孩童,還會有意在曲庫里尋歌,然後定位到陳奕迅嗎?

「神」不僅要征服時代,還要征服地域。

許冠傑的歌聲與許多大熱的影視作品「捆綁」。

《滄海一聲笑》放到現在仍是神作。

而張學友本身就是90年代,香江對內地文化強輸入的例證。

所以對於他的每首情歌,那個時代的年輕人多少會哼唱、會耳熟。

但陳奕迅呢,他走紅的千禧年代,粵語流行歌對於內地聽眾的吸引力已經不如從前。

仍是那些男情女愛的幽怨曲調。

仍是那一兩個文筆出類拔萃的詞人,把善男信女的愛恨情仇翻來覆去地寫。

從二丁目行至富士山下,從好久不見到不如不見,首首歌都大差不差。

而寶島那邊呢,一個周杰倫就已經給出R&B、嘻哈、中國風等新奇滋味。

人嘛,總是喜新厭舊,聽歌的年輕人更是。

而陳奕迅受限於他所處環境的創作力,無法在地域上勢如破竹,也匹配不上「歌神」稱號。

不行就是不行,碎嘴富豪劉鑾雄跑出來說「娛樂圈只有一個歌神陳奕迅」也不行。

儘管劉鑾雄可以代表香江聽眾的看法,但無法代表所有華語受眾。

陳奕迅可以是香港歌壇的「限定歌神」。

但賽區擴大到整個華語樂壇,競品就多了,他還沒有辦法稱霸。

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了「專屬歌神」

最緊要是,「歌神」的必備條件之一,是唱的歌與唱法滿足絕大多數人的音樂品味,能勾起絕大多數人藏在心底深處的那一份隱秘情感。

但陳奕迅的歌只是一小部分人的鐘愛,於旁人而言,它們有替代品。

陳奕迅是愛陳奕迅的人的老友,但他沒有辦法承接這個時代大多數人,於人生每時每刻的心境。

無論他在紅館賣力唱多少場,哪怕場場都爆滿,還是有人充耳不聞。

他們待在家中,坐在茶水間,或是在路途之上,聽著那首專屬於自己的歌仔。

或是用老舊的收音機聽,或是用手機里的音樂APP聽。

有些地方,陳奕迅的歌聲到不了。

所以很遺憾,新時代的「歌神」之名,他拿不到。

其實也怪不得他,是時代把「歌神」的閾值拉得太高太高。

歌神要拿到好多獎項,開好多演唱會,賣出很多唱片,還要好多好多人聽。

前面那些條件,努努力也未嘗不可。

但「好多好多人聽」這一個條件,放在當下來看,實在太難以企及了。

許冠傑在他的時代,笑傲江湖。

張學友在他的時代,技壓群雄。而陳奕迅呢?

很遺憾,他處在「諸神黃昏」的時代。

雖然惋惜,但「歌神」的消亡,對於我們普通人而言,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聽流行的,覺得聽民謠的窮酸,但後者說:你奈我何。

聽hip-hop的,覺得聽流行的沒勁,但後者說:你奈我何。

聽搖滾的,覺得聽hip-hop的幼稚,但後者說:你奈我何。

大家都覺得聽網絡神曲的沒品位,但後者說:你奈我何。

音樂與音樂之間,那一條鄙視鏈再頑固,也少有人會沒禮貌到刪掉別人的歌單。

也沒有唱片公司能輕而易舉達到「奸計」,用造勢與炒作,把一個人推到你面前,叫你只聽他的歌。

即便偶爾出那麼一兩個紅人,我們也有權,動動手指把他划走,在音樂軟體的浩瀚曲庫里找我們中意的。

儘管泥沙俱下,但時代還是把「音樂審美權」交還給了每一個人。

所以,用影響力、獎盃堆疊起來的歌神沒有了,但每個人心中都有專屬歌神。

心裡有人了,就裝不下另一個「她」或「他」,「歌神」之於每個人也一樣。

所以,陳奕迅是一部分人心中的「私域」歌王,但他永遠不會是跨時代、跨地域的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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