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區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典型案例

2024-11-01     兩廣大地那些事兒

全區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開展以來,江城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全系統大力開展兩品一械領域專項整治,持續查處各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警示兩品一械領域市場主體自覺守法經營。

案例一:江城區某藥業公司銷售假藥一案

案情簡介:

根據線索移送,江城區某藥業公司涉嫌銷售假藥,該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經查,涉案當事人銷售的藥品「四味脾胃舒顆粒」由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結果為不符合規定。當事人銷售上述藥品「四味脾胃舒顆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銷售假藥的違法行為。該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藥品作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質量安全直接關係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嚴防嚴管嚴控藥品安全風險,堅決防範杜絕假劣藥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造成損害。

案例二:江城區某公司銷售標籤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案

案情簡介:

根據群眾投訴,江城區某公司涉嫌銷售標籤不符合規定化妝品,該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經查,涉案化妝品標籤沒有標註備案人的名稱、地址、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當事人銷售標籤沒有標註備案人的名稱、地址、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的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的要求,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經營標籤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該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化妝品經營者應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保證化妝品來源正規且可追溯,同時也要關注化妝品外包裝標籤標示是否符合規定。消費者購買化妝品時,請注意查看產品外包裝信息,避免買到「三無」等假冒偽劣產品。

案例三:某診所未按規定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一案

案情簡介: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某診所進行日常監管檢查,發現該診所診療台上擺放有1瓶「天然煅燒骨修復材料」。該診所現場提供了購進上述「天然煅燒骨修復材料」的進貨憑證、供貨者資質,但未能提供上述「天然煅燒骨修復材料」的合格證明文件、進貨查驗記錄。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應當從具備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註冊人、備案人、生產經營企業購進醫療器械。購進醫療器械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資質和醫療器械的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從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批發業務以及第三類醫療器械零售業務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建立銷售記錄製度」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的違法行為。該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查處,能有效督促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履行法定義務,排除召回難、溯源難的潛在隱患,同時也能讓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合理規避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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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區市場監管局

編輯|黎鋁桃

審校|敖玉婷

審核|楊廣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64cfdcd0d8875dbbd6606ace444891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