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公安局等6部門重要通告

2023-09-07     幸福東台

原標題:東台市公安局等6部門重要通告

關於延續實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提前淘汰報廢實施補貼的通告

為引導和促進機動車污染減排,加快高排放機動車淘汰更新,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蘇發〔2022〕3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2023年度掛牌督辦重點生態環境項目的通知》(蘇政傳發〔2023〕44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繼續對東台市提前淘汰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實施補貼,通告如下:

一、補貼範圍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提前報廢的(不包括轉出),2014年12月31日前本市登記註冊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且同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補貼:

1、在鹽城市登記註冊且車籍地為東台市;

2、於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具有合法資質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報廢、並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3、車輛提前報廢的,其實際使用年限距離江蘇省規定強制報廢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其實際使用年限計算的起始日期為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終止日期為車主將車輛交售給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的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交車日期」為準);

(二)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補貼:

1、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摩托車;

2、轉出車輛;

3、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

4、自然報廢或因自然災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導致報廢的車輛;

5、行政事業單位和財政供養單位的車輛。

二、補貼標準

根據車輛類型、登記年限,實施如下差別化補貼標準:

三、補貼資金來源

補貼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四、補貼申請受理時間、地點

自補貼通告發布之日至2025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逾期不再受理補貼申請。

車籍地為鹽城市(東台籍)的車輛受理窗口:東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業務大廳指定窗口,地址:東台市城東新區經一路車輛管理所(永寧汽車城南側),聯繫電話:0515-85298568。

五、申領流程

車主將車輛交售給具有合法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後,攜帶以下材料到對應的受理窗口辦理補貼申請:

(一)《東台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資金申請表》;

(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三)車主為個人的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東台籍),車主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東台籍);

(四)與車主名稱一致的銀行帳戶複印件;

(五)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六)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報廢並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的車主應當於2024年1月31日前辦理申領手續;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內,報廢並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的車主應當於2025年1月31日前辦理申領手續,超過期限的,視為自動放棄,一律不予補辦。

對買賣、偽造、變造相關證明,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經受理窗口審查不符合條件的,當場告知退回;對符合條件的車輛,受理窗口將材料分別報市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依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由受理窗口分批次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自收到報告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指標下達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自取得資金指標之日起的6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劃撥至車主銀行帳戶。

六、其他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鹽城市東台生態環境局

東台市公安局

東台市交通運輸局

東台市財政局

東台市商務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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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丨小東 編審丨小鹿

主編丨小飛 編輯丨皮特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64644ec5ad76de82c356549180fd8f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