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思考】控標的那些事!太無奈

2022-03-04     銘晟標書網

原標題:【深度思考】控標的那些事!太無奈

所謂控標是指:對招標要求採取的一種程序性導向控制,該導向本意是有利甲乙雙方,且相對合理構建項目建設要求或選型標杆、技術指標參數等等。然而,隨著博弈的加深,這已經被玩壞了,變成了排擠對手贏單的工具。

控標分排他性控標或消弱性控標,排他性控標就是一招制敵,排除他人,比如你資質不夠,參數達不到,直接廢標出局,消弱性控標就是砍你幾刀,不讓你致命,但絕對讓你站不起來,直到失血丟單。控標從另外的角度又演化成牆與坑。牆就是壁壘,障礙,明目張胆,容易識別,但難以破解;坑就是各種程序漏洞,各種文字誤導,難以識別,但相對容易破解。有道是:新手死於牆,老手死於坑,總有一款適合你。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這樣的河在哪兒,我來一打。標場是什麼概念,投標有風險,一次就溺亡,是投標人的修羅場。

最近朋友圈裡對低價中標、1元中標、0元中標人人喊打,無奈,迫於政治正確,我也發聲,打,給我往死里打。打完以後就能把所有投標的問題解決了? 就如同一個青春發育的少年,今天出了問題打一頓,明天不順眼罵一頓,後天叛逆了關他禁閉,這樣的搞法只會讓他猥瑣發育,事實上,招投標正在經歷一場畸形發育。

畸形發育特徵一:技術參數、非技術參數亂入

技術參數控標,又稱參控是最常見的控標手段,過去的參控都是特定指向的指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某某廠商,某某設備的東西,做得這麼明顯已經沒有體現控標的技術含量了。現在已經升級了,做得更加隱晦,放一大段文字,把一些指標集約在一起,粗粗一看,好像都能沾上邊,可以滿足,細細一看,還是某某廠家才能滿足。這還不算過分,最過分的是一些非技術參數來控標,比如外觀,框架結構都用於控標,一個朋友為了投標,連夜在深圳找了家模具廠去開模。

畸形發育特徵二:索要各種資質、特殊證明及各類文件

最近有一個案例,系統資質控標被投訴成功,大家歡天喜地,然並卵,限制性條款確實拿掉了,但成為加分項條款還不是一樣玩死你?現在一個豆大的標索要的資質都五花八門,更不要說汗牛充棟的超級大標了。

畸形發育特徵三:標書要求隨意混搭,前後矛盾,或有意或無意製造困惑,也不管人家受得了受不了

很多標書的操刀手打開一份招標文件,裡面的要求感覺就是ctrl+C,ctrl+V,然後在這個基礎上修修改改,縫縫補補,造成整個標書多處前後矛盾,或許就是有意無意製造的煙霧彈。你在標前會去問他吧,解釋起來也是一頭霧水,歧義百出,讓我想起了趙本山的小品,地上一個猴,樹上七個猴,既可能是七個猴,還可能是騎一個猴。你以為一共是8個猴,投完標以後,人家又說是9個猴,因為懷孕一個猴。

招投標畸形發育的肇因可以說各打50大板,既有法制的不健全,程序的不嚴謹,專業採購體系和專業人士的長期缺位。也有我們傳統的厚黑生意文化,黑白貓論的銷售思維,和野蠻銷售的作祟。於是招標人盲目建立更高的、不切實際的門檻,更尖銳的要求,投標人手段也只能是百花齊放,怎麼順手怎麼來,各種你懂的應標手段大行其道。兩種力量的糾纏博弈,最終導致我們項目不能良好地實施,久而久之,甲乙雙方各自吞下了苦果,一年復一年,花開又花落,終於成為一種結構性問題,積重難返

於是……

87號令終於來了,朋友圈一下刷屏了。我也順帶跟朋友聊了一下,無論大廠商還是小公司,大家的評價是積極的一面多於消極的一面。

然而,最近國家發改委網站掛出了這個東東:《關於修改〈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一個爆炸性的修訂是:第55條(黑體字部分為將來草案)。

然後很多微信冠以:「第一名不能中標,甲方有權選定中標人」這樣聳人聽聞的標題,一下子炸開來鍋。這個時候很多專家也三緘其口,冷眼旁觀,因為太多的信息不明朗,現在深入解讀意義不大,不過,這裡有兩個背景可以小窺一下:

第一就是響應國家「放管服」改革:「放」即簡政放權,降低准入門檻。「管」即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服」即高效服務,營造便利環境。

發改委決定從《招標投標法》到《實施條例》重塑招投標秩序,從頂層法律到底層法規來一次大調整,其決心是很大的,基於「放管服「其本意也是良好的。

其二就是87號令的頒布,我記得這項法規頒布之前,朋友圈都在轉一些低價中標消息,什麼1元中標,1分中標,0元中標,還有各種惡意控標手段,我有一種大事不好的感覺,這在「放管服」這個大環境下是及其政治不正確的。

頒布後我連夜看了兩遍,果然,以後商務牆難以立足了(商務的限制放鬆了),惡意低價沖標,非誠信應標都難以大行其道了,比如第60條:「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有朋友問:這種中國式招投標的畸形發育是不是意味著就結束了呢?

對於這個問題我卻猶豫了,因為這個問題非常不好回答,前面我講過這已經是結構性的問題,裡面參與太多的博弈,但是惡意的顯性商務控標或低質量應標、非誠信應標、惡意低價沖標的現象可能會降低,會降低到什麼程度不得而知。但這些法規的條款字裡行間,總感覺有一種拿捏權衡的感覺,這樣在各種投標實例當中,具體會是什麼結果很難料。

那,我們又如何去做好我們的投標呢?

我覺得……做好你自己就可以啦。

這不是開玩笑,無論各種法律法規怎樣,結構性問題深度如何,但總體是往好處走的,做好你自己就是做到:這個標我投了,我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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