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駕肇事後竟喝酒「掩蓋」

2020-01-21     i金山

昨日,在龍軒路發生了一起車禍,

正值春節臨近時,

各位開車的小夥伴們,

出行更要注意安全!

圖片來源:朋友圈

眼下,年底聚會也增多了,

常常免不了喝酒。

旁友們千萬要牢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網上曾經流傳過這樣一個段子,

酒駕遇到警察檢查,馬上再喝酒,

警察就拿你沒辦法,

不會被認定為酒駕。

其實,這樣的段子真是太傻太天真。

然而金山就有這麼一男子

聽信了這樣的段子,

酒後駕車肇事後再飲酒,

企圖矇混過關

……

監控顯示,當晚10點30分左右,一輛白色轎車飛馳在金山區新華路上,與迎面而來的電動車相撞,電動車主當場被撞飛在馬路邊,但是轎車車主卻沒有立即停車,反而駕車駛離,周邊群眾見狀,立即報警求助。

張堰派出所民警吳巍:車開了二三十米,發現右前輪胎有點問題,車上面的一男一女下車後就棄車而逃了。因為車輛留在現場,我們經過查詢迅速得知了他的住址。


根據信息,民警很快找到了肇事司機許某,一見面就聞到其身上的一股酒氣,但是許某隻承認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拒不承認酒後肇事,辯解稱是自己回家後喝的酒,家中桌上還有三盒菜和一瓶白酒。自以為編織的謊言天衣無縫,卻不知自己早已被酒肉朋友所「出賣」。

張堰派出所民警吳巍:我們調查了他當晚的行蹤和去向,知道他晚上在哪裡吃飯。同桌朋友們的信息我們也了解了,並叫到了派出所詢問。他的朋友們向我們提供了他吃飯的時候飲酒,並且飲酒後開車的這樣一個事實。

最終,許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

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電瓶車主目前經過及時治療,

已無大礙。

春節是每年交通事故的高發時節,

很大一部分的原因都是酒駕。

酒後駕車後果很嚴重,

既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也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不負責任。

何為酒駕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在我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

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

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

都與酒後駕車有關,

酒後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

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

酒駕成本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經濟成本

1.被單位辭退,且無賠償

2.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3.職工因醉酒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不享受國家工傷保障

時間成本

1.喝酒後開車不出事故

酒後駕駛會失去人身自由:10天拘留至6個月拘役。

2.喝酒後開車發生事故

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酒駕違法行為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特別容易對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陰影。

家長醉駕被判刑,犯罪記錄將伴終生,子女考公務員、上軍警校、入黨等受到限制。

黨員幹部

黨員幹部除上述成本外,還會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珍愛生命

切莫酒駕

勿存僥倖心理

部分來源:網絡

記者丨朱林 朱磊

通訊員丨王勇

編輯丨俞蘿寅

責編丨陳憶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5EoGyW8BjYh_GJGVdtm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