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龍軒路發生了一起車禍,
正值春節臨近時,
各位開車的小夥伴們,
出行更要注意安全!
圖片來源:朋友圈
眼下,年底聚會也增多了,
常常免不了喝酒。
旁友們千萬要牢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網上曾經流傳過這樣一個段子,
酒駕遇到警察檢查,馬上再喝酒,
警察就拿你沒辦法,
不會被認定為酒駕。
其實,這樣的段子真是太傻太天真。
然而金山就有這麼一男子
聽信了這樣的段子,
酒後駕車肇事後再飲酒,
企圖矇混過關
……
監控顯示,當晚10點30分左右,一輛白色轎車飛馳在金山區新華路上,與迎面而來的電動車相撞,電動車主當場被撞飛在馬路邊,但是轎車車主卻沒有立即停車,反而駕車駛離,周邊群眾見狀,立即報警求助。
張堰派出所民警吳巍:車開了二三十米,發現右前輪胎有點問題,車上面的一男一女下車後就棄車而逃了。因為車輛留在現場,我們經過查詢迅速得知了他的住址。
根據信息,民警很快找到了肇事司機許某,一見面就聞到其身上的一股酒氣,但是許某隻承認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拒不承認酒後肇事,辯解稱是自己回家後喝的酒,家中桌上還有三盒菜和一瓶白酒。自以為編織的謊言天衣無縫,卻不知自己早已被酒肉朋友所「出賣」。
張堰派出所民警吳巍:我們調查了他當晚的行蹤和去向,知道他晚上在哪裡吃飯。同桌朋友們的信息我們也了解了,並叫到了派出所詢問。他的朋友們向我們提供了他吃飯的時候飲酒,並且飲酒後開車的這樣一個事實。
最終,許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
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電瓶車主目前經過及時治療,
已無大礙。
春節是每年交通事故的高發時節,
很大一部分的原因都是酒駕。
酒後駕車後果很嚴重,
既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也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不負責任。
何為酒駕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在我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
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
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
都與酒後駕車有關,
酒後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
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
酒駕成本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經濟成本
1.被單位辭退,且無賠償
2.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3.職工因醉酒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不享受國家工傷保障
時間成本
1.喝酒後開車不出事故
酒後駕駛會失去人身自由:10天拘留至6個月拘役。
2.喝酒後開車發生事故
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酒駕違法行為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特別容易對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陰影。
家長醉駕被判刑,犯罪記錄將伴終生,子女考公務員、上軍警校、入黨等受到限制。
黨員幹部
黨員幹部除上述成本外,還會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珍愛生命
切莫酒駕
勿存僥倖心理
部分來源:網絡
記者丨朱林 朱磊
通訊員丨王勇
編輯丨俞蘿寅
責編丨陳憶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5EoGyW8BjYh_GJGVdtm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