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分裂!佣金新規是保護主義,背離註冊制大方向

2023-01-16   皮海洲

原標題:監管分裂!佣金新規是保護主義,背離註冊制大方向

近日,證監會發布《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

從總體來看,該《辦法》還是值得肯定的。不過,由於涉及到券商的切身利益,而券商在坊間又被稱為是監管部門的「親兒子」,所以在涉及到「親兒子」的利益問題上,《辦法》的呵護還是非常明顯的。比如,《辦法》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向投資者收取證券交易佣金,不得有下列行為,其中的第(一)條規定的禁止行為就是「收取的佣金明顯低於證券經紀業務服務成本」。也即是證券交易佣金不得明顯低於行業服務成本。

《辦法》規定證券交易佣金不得明顯低於行業服務成本,甚至還給券商降低佣金的行為貼上「惡性價格戰」、「惡性競爭」的標籤,這顯然是一種保護主義在作祟,是對券商利益的一種政策性保護。在A股市場越來越市場化,並將全面推行註冊制的今天,《辦法》作出這樣的規定顯然是不合適的,它不僅背離了註冊制的大方向,甚至是管理層監管分裂的重要表現。

在A股市場走向市場化的今天,沒有什麼是不能虧損的。A股市場的投資者甚至是註定要虧損的。為什麼券商收取的佣金就不能明顯低於行業服務成本呢?作出這種規定的依據何在?這還是市場化嗎?管理層一方面大力推進A股市場的市場化,大力推進註冊制進程,一方面卻又要確保券商佣金只賺不虧,這是不是監管分裂的表現呢?畢竟註冊制的最大特徵就是市場化。管理層在大力推進A股市場的市場化,怎麼具體到券商佣金的問題,管理層就不淡定了呢?莫非就因為券商是「親兒子」的緣故,《辦法》就要對其利益加以保護嗎?

因此,《辦法》作出「證券交易佣金不得明顯低於行業服務成本」這樣的規定是明顯不合適的,這是該《辦法》最大的污點。這實際上也是管理層過度干預市場的一種表現。因此,這一規定有必要儘快予以廢止,放開對券商佣金的保護,將券商對佣金的收取交給市場。哪怕券商因此掀起「佣金戰」,這其實也是一件好事。

首先,放開對券商佣金的保護,將券商對佣金的收取交給市場,這是符合A股市場發展的大方向,符合註冊制大方向的。最近數年,A股市場一直都在積極推進市場化發展,尤其是註冊制的推出,更是A股市場市場化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畢竟註冊制下的新股發行,發行節奏、發行價格等都由市場來決定。因此,市場化就是A股市場發展的一個大方向。在這種背景下,放開對券商佣金的保護,讓券商佣金的收取回歸市場,這才是適應A股市場化發展的需要。保護券商佣金只賺不虧,這顯然不是市場化,是背離市場化原則的。

其次,放開對券商佣金的保護,讓券商佣金的收取回歸市場,這也有利於券商的發展。佣金收入曾經是券商旱澇保收的養命錢,有了這個養命錢,券商要不要做好服務也就不那麼重要了。但放開對券商佣金的保護,讓券商佣金不再旱澇保收,那麼,券商要生存,要發展,就必須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提升各方面的業務能力。這樣券商就可以不必依靠佣金來維持生存了。

其三,放開對券商佣金的保護,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畢竟在券商佣金回歸市場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更好地選擇券商。哪家券商收取的佣金低,投資者就選擇到哪家券商交易,這樣投資者就可以得到相應的實惠。而作為券商來說,如果不想降低佣金,但要想留住投資者,就必須拿出更好的服務態度與服務質量出來。這同樣也是有利於讓投資者從中受益的。因此,如果《辦法》對券商佣金的收取予以保護,投資者就很難在佣金的問題上獲得相應的利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