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本報從信用中國獲悉,由於排架未組織驗收便投入使用,近日,海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罰款2.9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蘇寧六建執罰決﹝2024﹞003號顯示——
企業名稱:海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1157331685564
處罰類別: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2024-03-27
處罰內容:罰款2.9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2.9
違法行為類型:行政處罰
違法事實:2023年12月18日上午,我局安監站執法人員在南京市六合區復興路初級中學新建工程項目檢查時發現:1#樓C區內排架未組織驗收投入使用。
處罰依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照本規定組織危大工程驗收的。
(圖源:信用中國)
本報通過企查查了解到,海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01-15,法定代表人為李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201157331685564,企業地址位於湖北省黃岡市紅安縣經濟開發區新型產業園和平大道7號,所屬行業為房屋建築業。(文|中國基建報 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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