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蘋果來說,2020年的確是比較特殊的一年,這一年蘋果第一次召開線上新品發布會,也是iPhone第一次沒有在秋季新品發布會上被發布,或者說,最新的A系列晶片,沒有被首發在iPhone產品之上。
當然,對於iPhone來說,今年上市的iPhone12也是蘋果第一款5G手機。根據近日媒體的報道來看,蘋果會在本月的14日舉行第二次的秋季新品發布會,之前就有預測稱,蘋果會在10月13日或者14日舉行第二次秋季新品發布會,所以這麼來看,iPhone12這次真的要來了。
不過iPhone12還沒到,蘋果卻迎來了壞消息,而且可以說,這有可能會影響庫克對蘋果領導的戰略選擇。
近日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長達約450頁的,關於蘋果等科技公司是否違反反壟斷法的結論報告。
據悉,這份結論報告對蘋果等美國科技不利,該報告措辭嚴厲,例如出現致命的收購」來打擊競爭對手;迫使小企業簽訂 「壓迫性」合同等語句。
其中關鍵的問題在於,該委員會指出,由蘋果等這幾個科技公司所服務的市場,其自己本身也是競爭者,他們為建立這一市場制定了一套規則,但他們自己卻並沒有按照這一規則行事。
而在針對蘋果的問題上,根據報告的內容顯示,主要涉及到蘋果IOS設備上軟體應用的分銷。
也就是說,蘋果為iPhone設備建立了一個軟體應用市場,也就是APP Store,為了維持軟體市場的良性運營,蘋果為此制定了一套管理制度,按照報告的說法,蘋果制定了應用市場的管理規則,然而同時蘋果自己也是軟體提供者之一,但蘋果自己的軟體,卻沒有受到市場規則的制約。
所以報告得出結論,蘋果在該領域中享有壟斷權。
之所以這次的壞消息比較嚴重,是因為該委員會建議要為此著手修改美國反壟斷法,並建議實行結構性分離。
為此該委員會主席大衛舉出了上世紀30年代,將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分離的法律例子。
需要指出的是,這裡指的投資銀行,在中國被稱之為證券公司。美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銀行分拆為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摩根史坦利以及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的摩根大通。
以上只是進行了一些簡單的擴展,為了便於大家的理解,我們言歸正傳,結構性分離會對蘋果造成什麼影響呢?首先這條規則就要求,禁止主導平台進入相鄰的業務線。
很顯然,這樣的話,會制約蘋果在APP Store方面的橫向發展,如果蘋果想要進行更多的業務拓展,可能就會觸犯這條規則,也就是說,這條規則會讓蘋果束手束腳。
同時,報告還指出,要防止主導平台對自己的服務進行優先選擇,而是讓其提供 "同等產品和服務的同等條件"。
也就是說,在向用戶提供軟體服務時,蘋果自家的產品不能享有優先權,蘋果不能因為在自己的應用市場,而對競爭對手的產品進行區別對待。
除此之外,還要求主導企業使其服務與競爭對手兼容,並允許用戶轉移數據。
有意思的是,我們看到的只是要求主導企業的服務與競爭對手兼容,而不是競爭對手之間也要兼容,很顯然,這一條會對蘋果的競爭對手非常有利。
我們知道,蘋果的營收大部分來自於iPhone,但iPhone的銷量大家也都知道,呈現逐漸下滑的趨勢,而庫克為了保證營收,將iPhone的價格不斷提高,來彌補銷量缺失的影響,但價格是無法永遠提高的。
所以我們已經看到,庫克雖然不像喬布斯那樣擅長產品,但是擅長公司的運營,既然硬體方面的增長遇到天花板,那麼轉型軟性服務即可,事實上,蘋果近幾年的軟性服務營收增長喜人。
僅拿今年第二季度蘋果的營收來舉例,彼時正是疫情嚴重期間,但蘋果的營收不降反升,這還是在iPhone、ipad、Macbook都出現了營收下滑的情況取得的成績,很顯然,蘋果的軟性服務彌補了硬體銷售不理想的不足。
而也就是因此,發展軟性服務,也被譽為蘋果公司在庫克領導時代的標誌,但現在卻迎來了最大的考驗。
當然,蘋果也為此做出了自己的回應,蘋果表示自己並沒有在任何類別中占據主導性的市場份額,並列舉了蘋果為發展APP Store所做出的貢獻。
不過,壞消息中的好消息是,這一切還沒有做出最終的定論,但如果一旦被實施,蘋果的庫克時代可能會被終結,對此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