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
9月1日起施行
駕乘電動自行車
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否則
交警部門將對駕乘人員 處以警告
或者 五十元罰款
交警提醒:安全頭盔是保護駕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舉措,文明出行要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騎行做起。請電動自行車駕乘者自覺戴好安全頭盔,養成良好習慣。
根據《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五城區 (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和乘坐人均應佩戴安全頭盔。新規規定,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交警部門可以對騎乘人員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昨天
記者來到烏山路與白馬路十字路口
看到路面上有不少
騎乘電動自行車的人
未戴安全頭盔
目前,路面上還不時能看見未戴頭盔騎電動車的人。
據了解,他們 有的還未買安全頭盔
有的則是有頭盔
但未養成戴頭盔騎行的習慣
記者從福州交警部門獲悉,規定的頒布施行,旨在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增強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此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展多場「一盔一帶」交通安全執法宣傳活動,向往來群眾普及《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與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的方式,並贈送頭盔,倡導騎行電動自行車依規佩戴頭盔。
倉山交警在二環路則徐大道路口開展「一盔一帶」宣傳活動。(資料圖)陳暖 攝
駕乘電動自行車過程中
不戴安全頭盔現象多發
騎行時佩戴頭盔有多重要
讓我們看看連江發布的一個案例
足以說明
事故實例
2022年6月7日15時30分,在連江縣敖江鎮書香里門口路段,毛某某駕駛閩A****B小型轎車與余某某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碰撞, 幸而余某某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起到了一定保護作用,只輕微受傷。
據統計,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
死亡事故中約80%因顱腦損傷致死
而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能夠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傷風險
對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具有重要作用
交警給騎手發放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並教其正確佩戴。(資料圖)陳暖 攝
隨著新規的頒布施行
交警部門也將進一步規範
電動自行車的上路行駛和管理工作
9月1日當天
福州交警將開展戴盔執法活動
現場向被處罰的人員開展宣傳
並將頭盔贈送給他們
據交警部門相關人士介紹,頭盔對於電動自行車騎乘者來說,相當於轎車駕駛員所系的安全帶,是減少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最後一道防線。新規實施後,交警將根據相關規定加強管理,責令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進行改正,並對相關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查處不是目的,最終是讓市民養成自覺佩戴頭盔安全出行的習慣。」交警表示。
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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